跟着爷来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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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犹记年少时光 第三十三章 逍遥京城游(二)

    天桥之行,程无忧还是很满意的,好玩的东西挺多,满足了她对老北京风情的好奇和探究,也更加坚定了她继续出去寻访的决心。所以,回府安稳了没几天,程同学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这次她选择去的地方是琉璃厂。

    清代京城实行满汉分城居住。而琉璃厂恰恰是在外城的西部,汉族官员多数都住在附近,全国各地的会馆也大多建在这里。官员、赶考的举子们常聚合于此逛书市,使明朝时红火的前门、灯市口和西城的城隍庙书市都逐渐转移到琉璃厂。

    有鉴于这些商机,各地的书商纷纷在这里设摊、建室、出售大量藏书。繁华的市井,便利的条件,形成了京都雅游之所,使琉璃厂逐渐发展成为京城最大的书市。形成了人文荟萃的文化街市,与文化相关的笔墨纸砚,古玩书画等等,也随之发展起来。

    如果说天桥是个大俗之地,那么琉璃厂就是个大雅之所。裘马翩翩贵公子,往来都是读书人。程同学还是一身公子哥打扮,手摇折扇踱着方步,带着小红和富康在琉璃厂大街闲晃。不要问她为什么总是摇扇子,一来天气确实很热,二来她就是想过过那种自命风流的瘾!

    街道两旁基本都是书店和古玩铺子。对于骨董程同学并不在行,而且她觉得这年代的好东西和名家珍品基本都被捣腾到皇宫里去了。所以她这种外行在这里是淘不到什么宝贝的,她也就不准备去被人忽悠了。

    她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书店,文化之地,吸引眼球的招式也都是文绉绉的。各家书店的大门上都悬挂着对联,对联的内容都离不开书。诸如此类:

    养心莫善寡欲,至乐无如读书。

    有关国家书常读,无益身心事莫为。

    万事莫如为善乐,百花争比读书香。

    得好友来如对月,有奇书读胜看花。

    程同学对于那个将书比作好友的对子很有好感,于是一头扎进了那家书店。书店不大,一共两间门脸,没有柜台和收款台。一进门四壁都是书架,摆满了书籍,每本书都附有标签,上边写明书目和价目。

    程同学挤到大书架跟前,略过那些经史子集,直奔地方志和志怪。发现感兴趣的就交到小红手里,小红抱不住了,就交给富康。

    在某排书架的最末端,她发现一本泛黄没有标明的旧书,出于好奇翻开一看,竟是《金瓶梅》。程同学当时就产生了把它夹带走的想法,趁着小红和富康不注意,将这本书藏到了怀里。

    《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并称为明末清初的四大奇书,它以小人物的视角,描写了社会底层的人生百态,还是很有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的,可惜因为里面的一些□描写被列为了**。对于受过现代文化洗礼的程同学来说,这书离黄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她非常好奇古版的《金瓶梅》到底是什么样的,很早就想弄一本瞧瞧了。今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她估计书店老板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售卖朝廷**,从这本书的状况来看,很可能是店主私藏的,不小心被夹带出来摆在了书架上。

    结账时,程无忧命富康和小红将她买的两大摞书先搬到马车上,然后掏出怀里的书冲着店主晃了晃,这本就当是那些书的赠品,送给小爷吧!

    店主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那是本什么书,神色慌张地低声说,这个,这个不是卖的,不过既然爷想要就拿走吧,只是千万不要说出去是从我家买的。

    恩,放心。她也配合着压低了声音。

    收好了书,程同学满意地结束了她的琉璃厂之行,此行收获颇丰,这些书足够她看上半年了。

    老老实实在院子里猫了小半月才研究完她的《金瓶梅》,之所以看得这么慢,是因为她对于竖版右起首的古书很不适应,再加上都是繁体字,自然就拖慢了她的阅读速度。

    此时已进入伏天,稍一活动就是一身的汗,程无忧是最会善待自己的人,自然不会顶着大太阳往外跑,所以她延缓了大栅栏之行,安心地呆在屋子里读书去了。对于她的这个决定,小红和富康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尤其是富康恨不得去放个鞭炮庆祝一下。

    在胤禛离开之后,由于酷暑的来临,程无忧终于消停了。当然,这也只是暂时的。

    炎炎夏日,烈日当空,程无忧在花园的凉亭里摆了一张躺椅,绿树环绕,池水微动,这里大概是满府上下最凉快的地方了。

    随意地歪在躺椅上读着她的,小方桌上摆放着酸梅汤和冰镇西瓜,供她随时取用,小红坐在一边绣花陪着她,树荫下站着不离左右的好同志富康。美哉啊,这小日子!

    一阵脚步声传来,小喜子上前回话,主子,有客人来访。

    谁呀?头也没抬,声音中透着说不出的慵懒。

    说是主子的阿玛。

    阿玛?她从不与齐家联系,他这时候来做什么呢?看她混的不错,来攀胤禛这门亲吗?齐家本是不入流的小官,难道是想借此挤上台面?人呐,还是安守本分的好,皇家的亲可不是那么好攀的。她不需要借娘家的势,更不希望齐家因为她卷入太多的是非。她们还是各过各的好些。

    富康,你去看看,就说爷和福晋都不在家,我不方便私见家人,有什么事跟你说就行了。希望齐薇儿的阿玛是个明白人。

    嗻。听了这个吩咐,富康愣了一下,心道主子什么时候这么在乎规矩了,怕是她自己不很想见吧。

    大概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富康回来了。

    什么事,说吧。

    齐老爷说,八月二十是府上二小姐出嫁的日子,问主子方便不方便出席。奴才回话说,这不大合规矩,而且爷和福晋不在家,主子管着一大家子的事,怕也抽不出时间,但我们会备一份厚礼送过去的。

    恩,回得很好。二小姐,不就是那个她阿玛一直想嫁给荣德的那个姐姐吗?是他们要成亲了吗?

    你可问过是嫁给那户人家吗?如果是嫁给荣德,他们也算青梅竹马,想起去年在草原上见到荣德的情形,她很希望这个二姐能让他放开情怀。

    齐老爷说是大爷门下,喜他拉氏,那公子现在大爷府上当差。

    竟不是荣德,这是为什么呢?他的出身并不比现在这个女婿差啊,而且还是跟在太子身边的人,她阿玛为什么另选他人了呢?无忧的心里忽地涌上一股不安。

    她很想知道荣德现在的情况,可是又不知该去向谁打听,只好暂时放在了心底。

    半月后一场大雨让天气凉快了许多,程无忧决定去大栅栏转一圈,解解闷儿。

    大栅栏是北京最古老的商业闹市区,原名廊房四条,因为用一个个又高又大的栅栏隔开一家家的商户,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这里是典型的三纵九横的格局,三纵指的是煤市街、珠宝市街以及粮食店街;九横指的是大栅栏的九条东西向的胡同。

    老北京流传着一个顺口溜头顶马聚元,脚踩内联升,身穿八大祥,腰缠四大恒,讲的是大栅栏里国内外闻名的几家老字号,穿戴着他们出品的衣帽鞋衫,也成为了有身份有地位的一种象征。

    康熙年间,这些老字号还没完全形成,已经出现的也还处于草创阶段。但这并不影响大栅栏地区的繁华,作为京城最热闹的地区,这里集商贸娱乐于一体,戏楼与商号并立,也能找到些现代商业街的影子。

    程无忧今儿穿的是女装,原因是万一她看上什么小物什,想买下,穿着男人的衣服一定会引人侧目,她可不想被人误会有什么特殊喜好。

    走了几条胡同,小红和富康仍然两手空空,主要是程无忧的衣服首饰一大堆,没什么可需要置办的。而且作为阿哥府的庶福晋,即使她发现了漂亮的汉族裙装,也不能随便穿,所以她也就是过过眼瘾算了。

    又拐出一条胡同,发现前面一家商铺门口竟排着不短的队伍,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程同学也兴致勃勃地走到店铺门口,抬头一看,竟是六必居。嗬,原来六必居在康熙年间就已经很火爆了。炎热的夏天,人容易苦夏,吃什么都厌厌的,配上点儿小酱菜,倒是能提提胃口。

    富康,你也去排队给主子我买一坛子酱菜。

    嗻,不过这队伍很长,怕是要等会儿子,主子找个地方歇歇脚,等着吧。富康同学对于他家主子的与众不同已经习以为常了,再也不会去琢磨什么她放着山珍海味不吃而去啃咸菜的问题,反正他家主子愿意,谁也挡不住。不仅非常淡定地接受了命令,还细心地建议她找个凉快的地方歇脚等候。

    恩,那家茶楼看起来还不错,我带小红去喝杯茶,你一会到那找我们吧!说着带着小红走向斜对过的茶楼。

    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找了个雅座,要了一壶碧螺春,两碟小点心,望着窗外的人来人往,悠然自得。回想上学的时候,她常常会在夏日的午后,跑到校门口的星巴克要一杯咖啡,躲在凉爽的空调房里逃避无聊的课程,那时候的自己是那么的自在,如今想起却恍如隔世了。

    是三小姐吗?哎呀,真的是三小姐,二小姐你快过来呀,真是三小姐!随着这声兴奋的召唤,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嬷嬷拉着一位十六七岁的姑娘站在了程无忧的桌子旁。程无忧愣住了,这俩人是谁啊,难道是齐薇儿的家人?

    三小姐,您认不出我了吗?我是吴妈啊,这是二小姐,您总该记得吧。看程无忧面无表情的样子,以为她离家太久忘记了,吴妈连忙自我介绍。

    ,原来是姐姐和吴妈妈,过来坐吧。

    哎,哎。真是想不到今儿出来居然还能遇上三小姐,真是喜事、喜事。吴妈径自在那高兴着,程无忧淡淡打量着坐在她对面的二姐,年纪和她差不太多,相貌也有几分相像,但是眉宇间带着一股子骄纵之气,看来在家里很受宠,不像个好相与的。而她的二姐也只是淡淡地看着她,眼中完全看不出姐妹重逢的喜悦,隐隐带着一丝嫉妒和不甘。

    听说姐姐就要成亲了,今儿这是?不想场面太尴尬,程无忧找了个话题。

    出来置办些东西。非常冷漠的语气。

    呵呵,是这样的,夫人让老奴带着二小姐选些自己可心的东西,想着以后嫁了人也不能随意出府了,正好出来玩玩,散散心。吴妈看这姐妹俩不甚热络,想起她们小时候也并不亲近,连忙接过了话茬。

    大娘如此心疼姐姐,是姐姐的福分。以她家的经济实力,这么做是很不容易的,看来她阿玛和大娘的确很偏爱这个二姐呐。

    嗬,说起福分,谁有妹妹有福啊,不但得了主子爷的宠爱,连那个死心眼儿的荣德也对你一往情深,非你不娶,弄得现在忧思满怀,害得一身的相思病。哼,这个臭丫头到底哪比她好,那个荣德居然一直忘不了她,害得她等到了这个年纪才出嫁。最可恶的是当年把她扔到皇宫里,本以为她死定了,谁曾想如今却成了阿哥府的主子,风光无限,光彩照人。早知如此,还不如早早把荣德让给她,她进宫去,没准现在都成了娘娘了。

    无视她那尖酸的语气,程无忧的心思已经都放在了荣德的身上,那个男人又是何苦呢,想让她一辈子都不安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