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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杜鹃 13.和平饭店门口的刺杀

    南京城的老不死有一个文雅的名字,真名叫做夏秋雨,一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有人在祈求老天下一场秋雨。

    说起夏秋雨就不得不提起他老不死外号的来历,据说在十年前,老不死将夏家的产业扩大之后,遭遇了自己养子的背叛,这个养子非常特别,是他一个老对手的儿子。

    夏秋雨是清末最后一批秀才,所以刚开始的他也是非常的文雅随和,奈何时势造英雄,在这个战乱的年代里,仅仅当一个儒雅的秀才,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时局的变化,更是如同大海上的暴风雨,没人知道下一场暴雨什么时候会到来。

    而夏秋雨的老对手更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两人惺惺相惜,但最后决裂成生死仇敌,听说是为了一个女人。

    具体是哪个女人没人清楚,但总之就不是夏云飞的奶奶就是了。

    之后对手全家被灭,留下的年幼儿子被夏秋雨给收留,他让养子和自己亲生儿子一起长大,但没想到自己的妇人之仁,却造成了自己亲儿子的死亡。

    夏家也是危在旦夕,而夏秋雨就选择了装死,如同当初司马懿装病一样,博取了养子的同情。

    毕竟养子也是他养大的,父子之情也是有所存在的,所以养子没下杀手,在杀死了老不死的亲儿子之后,还把老不死的孙子留下来。

    这个孙子就是现在的夏云飞,然而老不死却在等候时机,他暗中控制,将整个夏家的时局把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忽然发难,将养子杀死,而他也重新“复活”。

    于是江湖上的不少人都将夏秋雨戏称为老不死,这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也就此闻名南京城。

    叶知秋的寥寥几句话,竟然就将老不死的身体状况说了出来,这也让周围的不少人纷纷咂舌不已。

    本来很多人都非常的看清叶知秋,认为这不过是一个仗着家族势力的小大夫而已,但没想到他却能够有如此胆魄直接跟老不死商量这些事情。

    不仅仅是周围的宾客,还有老不死也对这个年轻人颇有好感。

    这让引荐叶知秋的夏云飞非常有面子,一直以来,夏云飞都是被老不死当做一个孩子,而现如今夏云飞推荐了几个有真本事的人,也让老不死感觉到欣慰。

    他而已知道,自己迟早得老去,而夏家硕大的产业,早已经被其他两个大家族看在眼里,没有人会对夏家的这块大蛋糕不垂涎欲滴,选个接班人,是老不死目前的当务之急。

    好酒好肉,一顿畅快淋漓之后,宾客已经走得七七八八了,而老不死却让叶知秋留了下来。

    老不死喝了一口茶,看着桌子上的东西被服务员带走,他说道:“听云飞说,你在青湖县遭受了一场冤枉事?”

    “只怪我不会看人,将一个小人当成了自己的大哥,若不是我家里人有心,恐怕这时候全部人都被烧死了。”叶知秋每每想起青湖县的遭遇,他就有些心有余悸。

    老不死点了点头:“的确,越是危难关头,越能够体现一个人的忠诚……你之前说,你让人假扮成丧礼的队伍,自己偷偷跑出城去?为何你不直接将人安插在队伍中呢?”

    “其实仔细想想,换位思考一下,若我是马大山,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个隆重的队伍,必然我会怀疑,我就是抓住了他的这个想法,将最明显的队伍作为诱饵,反正我那几个哥们和马大山无冤无仇,他也不会为难他们的,然而马大山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丧礼的队伍上面,那就对周围的百姓注意力减少了,在人群中离开,比藏身在送葬队伍更加的合适安全。”叶知秋说道。

    老不死眼中出现了赞许的意味:“英雄出少年,这一招声东击西简直漂亮,不过马大山身边若是有个给他出谋划策的人,也许你就不会那么幸运了,所以你一大半都是靠着运气的。”

    “是,我也知道是运气,但有时候运气加上自己的努力,成功率就会大增,不出城是必死,逃出城是可能会死,自然舍少取多,冒险一搏了。”叶知秋说道。

    老不死笑了起来:“不错不错,虽然你手无缚鸡之力,但未来的时代里,一个人脑子若是灵光,脑子便是能够抵住别人的千军万马。”

    聊了一会儿,老不死就让夏云飞送叶知秋出去,夏云飞说道:“你小子可以,胆子够大的,偏偏我爷爷的脾气就和一般人不一样,你如果毕恭毕敬,反倒是我爷爷会看不上,而你反其道而行之,我爷爷倒是非常赏识。”

    “我来南京城人生地不熟,来到这里也是混个脸熟,没其他意思,不过云飞大哥让我来吃这场酒席,倒是让我很意外。”叶知秋说道。

    夏云飞哈哈大笑:“说啥呢,你救了我的命,我们今后就是兄弟,不如你今后就跟着我混,我保准你能够混出一番模样!”

    “这还是别了,若是你身边有病人,让他们来我诊所看病,给我捧捧场,那我就知足了,至于其他……我也不敢奢望。”叶知秋说道。

    夏云飞悻悻一笑,心说有时候也不能勉强别人,便不再多说什么挽留的话,正好这时候老不死也下来了,朝着叶知秋说道:“叶大夫,不如搭我车子,我让我司机送你一程?”

    “谢谢老先生好意了,我打算去市场买些决明子,给我娘休个枕头。”

    “决明子?”老爷子不解的看着他。

    叶知秋笑道:“是啊,决明子、绿豆掺和在一起,就可以做成一个益气的枕头,本草上说,绿豆,消肿治消肿治痘之功虽同于赤豆,而压热解毒之力过之且益气、厚肠胃、通经脉,无久服枯人之忌,意思就是说,绿豆能够清热解毒、保肝护肾,而我娘亲最近有些水土不服。”

    “快记下来!”老不死对着身边的阿大说道,“好小子,随口就是一个配方,下次来我府上,老夫也得好好跟你讨教一些养身之道!”

    “哈哈,只要老先生不嫌弃,在下定然跟老先生好好讨教一番。”叶知秋一拱手,正要离开,却发现了在前面忽然出现了一辆黄包车。

    在南京城最多的就是黄包车了,然而这一次的黄包车却非常不一样,拉车的黄包车车夫是一个装锁的大汉,腰间插着两把钢刀,一张脸遍布横肉,呲牙咧嘴,好似地狱恶鬼。

    偏偏在黄包车上,却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姑娘,那姑娘蒙着面纱,乘着小伞,正朝着老不死过来。

    黄包车车夫哇哇大叫,也让在场的众人都给震慑到了,车夫一跃而起,竟然拿出了腰间的钢刀,朝着老不死就砍了过去。

    从天而降,两把钢刀交叉,形成了一个大叉的形状,盖向了老不死的脑袋。

    这一刀若是下去,怕是老不死的脑袋夜的变成开四份的西瓜瓢子!

    情况非常危急,恰恰这时候,老不死身后的一个巨汉出现,立刻伸出了手替老不死抗下这一刀。

    但是那巨汉的一条手臂被生生剁下,血溅七尺,直接撒了老不死一脸。

    被剁下的手臂也在交叉大刀的打几下,分成了好几个细块。

    老不死脸色大变,立刻说道:“来人,快来人!”

    但这时候,在黄包车上的旗袍女人,竟然从手包里面拿出了一把手枪,那是一把老式的火统枪,她瞄准了老不死。

    这一枪下去,怕是老不死浑身就算是铁铸,也得去死。

    情况危在旦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