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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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距离也是一种美丽

    校园浪漫台阶

    我对自己说,不后悔,也不会嘲笑曾经的一切,倒是对那份激情与冲动很怀念,因为很多时候,不假思索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对的。

    毕业后,我还会常常一个人去逛附近的一些大学校园,有时,特地选择夜里去,一个人傻傻地坐在某个台阶上,有清风吹过,有落叶掉下,没有人认识我,或闭目怀想,或抬头看天上想忘却什么,那种滋味清新,优雅,然后轻轻叹口气,回家……

    记得刚上大学的头一段日子,南腔北调让你天天笑。来自闽南的一位同学谦让得很,洗衣处很挤,就客气地给我让位,并一个劲地说:“你先死(洗),我后死(洗)!”如此“死”法,令我哭笑不得,而教“统计学”的万教授,胖乎乎的,站在那里就像个贬义词。每一节课,他会百分之百地把“分配率”读成“放屁率”,而且是那么认真且有板有眼。

    上食堂买饭,人挤一堆。一位老太太出来维持秩序了。她大声叫:“打(大)仗(家)不用枪(抢),饭是狗(够)吃的!”如此笑话,不胜枚举。当时,我手头拮据,很清贫,每次去食堂吃饭时,总有点难为情,我很虚荣,只买些青菜豆腐总觉得上不了“桌”面。每一次在售菜窗口,我总是刻意地对打菜的老大姐假笑一下,然后先给她菜票,而且是塞到她手心里去,感性接触后,亲切感就来了,这样,她打“荔枝肉”时,就会干脆一些,不会轻易多抖几下,每每看到她抖着手腕时,我心里就咯噔一下,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有时无话找话,好让她在装起一勺荔枝肉时不再习惯性地抖。还有一招,我喜欢拿一个特大的盆子去接菜,那个姿色欠佳但心眼不坏的大姐往往会再添几块荔枝肉给我,因为大盆子里放一勺子肉,反差实在太强烈了,她于心不忍,便有点心痛地再添几块,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拖拖拉拉地拿走那个奇大的盆子……

    穷人的孩子,总有一些鬼主意。想想这些不再苦涩只是觉得有点可爱的细节,常常会忍不住会心一笑,比如忆起那次尴尬的“约会”。一天,发现自己所钟情的“红衣少女”在“日夜餐厅”里吃拌面,我也装模作样要了一碟,坐在她隔壁,她吃得很慢,我则像个犯极“左”路线的傻子,没两分钟,就把面给吃光了。这时,服务员过来收钱,我这才发现自己口袋里没一分钱。正解释着,“红衣少女”转过头,用一张极白的纸抹抹小嘴,千姿百态地走了。

    我对服务员说:“我身上没什么值钱的,这双拖鞋先留下抵押。”那个智商有问题的女孩竟然点点头答应了,她怎么没领会出,我只是想幽默一下。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只好悻悻地下楼,然后拼命地去追那个“红衣少女”。

    赤脚跑过那段石板路,很疼。我知道,这叫爱情受难。终于追上了,我结结巴巴说:“有一封信想交给你!”“红衣少女”奇怪地问:“我不认识你,你有话直说吧?”我能说什么呢?只是在图书馆见过两三回,就莫名地开始想她,也不知她是什么系的学生。便问:“你是哪一系的?”她说,她是到师大找男朋友的,每每男友去上课时,她就带着男友的借书证去图书馆……原来如此。

    不过,我仍把信塞给她。

    而她当场撕了。撕成两半。

    多情却被无情恼。我难堪至极。坐在一盏路灯下,检查那只流血的脚,原来踩到了图钉。一种痛,十分淋漓。我没有哭,血比泪更惨烈。

    最终,我没有去取回那双拖鞋。

    一段延续3天左右的相思,我可能得用一辈子去忘记。赤足飞奔,想想那一路不顾一切的心跳与疯狂,我都为自己感动了。

    不久前,夜回母校,穿着皮鞋慢慢走过那近300米长的石板路,自己问自己:后悔吗?为了那个虚无的爱情,为了那个不知住在何处名字叫什么的“红衣少女”……

    我对自己说,不后悔,也不会嘲笑曾经的一切,倒是对那份激情与冲动很怀念,因为很多时候,不假思索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对的。

    校园里,总有一些夸张的笑话,沾沾自喜的小聪明,故作深沉的论述,和神经兮兮的爱情,这些已渐渐离我远去,有时整理旧箱子时,会忽然心颤一下,然后把门关起来,坐在沙发上,听一个下午的老歌。这一辈子,我们可能会经历很多,但校园里那些台阶,会是我们一辈子都抹不去的心情故事。

    校园浪漫台阶

    横七竖八地用心织完这些文字,是秋天里一个霪雨霏霏的时候,今秋不是那年的秋。

    最终明了,忘记文是不可能的,尽管有些东西记住便是一种忧伤。

    我无法拒绝文的音容笑貌,无法忘记那些动人的却无论如何都挽不住的前尘旧事。如同玩耍,我拒绝不了我的笔为文织一些歪歪斜斜哪怕是最笨拙的文字。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刻骨铭心,我只知道我的那些年少的日子以及我生命中最初的珍贵记忆是因文而留下的。至今,我的眼里仍不时有一个纤柔的红色身影飘在我前桌的情景,那时我的眼睛仅仅被这红色剪影擦亮了些,我并没意识到这便是故事的开始。

    相识缘于猜谜。当初来乍到的文有一天扭过头向我灿灿一笑时,我吓得慌乱的目光不知放哪里好,文于是就乐弯了腰:“我想是我的目光太辣了,真是对不起啊!哦,你猜猜看,‘欧洲见闻录’的谜底是什么?”很好听的声音,仿佛一阵如兰似蕙的风。我正确说出谜底的同时,柔柔的声音和脆脆的笑容便在我心中定格。那是秋天,记忆中的那个秋天暖融融的阳光撒满了每个日子。

    在后来的交往中,我慢慢知道了文来自拉萨及她的一些情况。文说她第一次离家这么远怪孤独的,总想找个人聊聊天,她又说:“李美坤,我知道你很内向,但是你不用在我面前拘谨。我又不是老虎,你怕什么呀!”说完她就“咯咯”地笑,酒窝里漾满了善意。她知道我是一个性格脆弱感情纤柔的人,所以她总在有意无意地谈话间制造一种轻松的气氛,以致后来渐渐地与异性接触多了,我仍念念不忘与文在一起的坦然和从容。

    文第一次在我面前流泪是在我讲起我的故事时。那个午后,阳光很好。我对文说起了我的父亲早年病逝,说起了我那含辛茹苦夙兴夜寐的母亲,说起了单薄孱弱的我不得不与母亲一起在田间挥汗劳作,说起了我的母亲为了我能交上学费,节衣缩食奔求于四邻的情景……文听着听着就哭了,哭得很伤心。平生第一次面对一个女孩流泪,我惊慌得手忙脚乱,只挤出一句“你别哭了,你再哭我也……”便如鲠在喉,文于是颤颤地握紧我的手,满是泪痕的脸上绽出牵强但很美丽的一笑。

    那以后,每个早晨我一走进教室,文便会从课桌上拿出她准备好的食物,如油饼、包子什么的,并笑吟吟地说:“这么多,我是猪八戒也吃不完嘛。美坤,你吃了吧!”她见我的饭盒里每天都盛着自制的榨菜,便用尽种种办法让我吃她买的青菜或者肉丝。文的理由似乎很多,不是说她是城市人很少吃榨菜所以特喜欢吃,就是青菜打多了吃不完。放学时她常常执意要我做她千方百计找来的题,然后她就溜去找菜买饭“慰劳”我……习惯了也就认可了,后来我干脆放下自己的自尊与虚荣,坦然地与文在一起吃她买的鲜菜和我的榨菜,坦然地接受别人或羡慕或误解的眼光,坦然地分享那份纯净无尘丝丝融融的友情。

    与文一起走过的日子,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我们玩着纸条游戏,一同读书,一同吃饭,一同安静,一同疯闹,于不经意间营造了一份深深的默契。语文老师总说我的文字里面长满了感情,而我始终不明白的是期末我的成绩可以从第三名跃居第一名。

    别后的这些年,我与文一直都以书信维系着我们的友谊。也曾在信里闹过几次矛盾,我以为化解了矛盾的时候彼此僵持的关系也随之冰释,因为我始终坚信朋友是老的好,更何况文是我生命中第一位朋友。然而,当文的信越写越短直至最后再没信来时,我才真正相信文不止一次讲过那句话:“我变了”。

    文——变——了——一股凉意直刺心尖!

    “无可奈何花落去。”也许文真的不是从前的文了,她已是一名教师,她有她的生活、事业和爱情。但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次走进她梦里,让她记起在重庆她还有个叫李美坤的朋友正等着她告诉她的通信地址;我甚至希望生活的时针能倒转,那样我会十倍、百倍地珍惜与她在一起的日子,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心弥补所有的缺憾,缝合感情的裂痕。我是多么不愿意让那个红色的身影,那缕温暖灼人的目光以及那一个个笑语盈盈其乐融融的日子只是一个支离破碎的梦啊!

    横七竖八地用心织完这些文字,是秋天里一个霪雨霏霏的时候,今秋不是那年的秋。而这时,文,你在做什么呢?是否也像我一样悄悄地注视朋友,远远地关怀朋友,融一腔深情于沉静中……

    澡堂大战

    这时偏偏天公不作美,下起了毛毛细雨。可没人介意这毛毛细雨。

    离下课还有20分钟时,我已经坐不住了,下课铃刚响,我顾不上向老师鞠躬回礼就冲出了教室,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寝室。

    翻箱倒柜以最快速度准备“军用物资”,并火急般地朝“战场”——澡堂奔去。到那儿一看,唉!真是强中更有强中手,澡堂铁门旁已挤满了拎桶抱盆的“战士”。大家正叽叽喳喳地挤成一堆,有的香汗淋漓,有的气喘吁吁……可谁也不愿被挤出这一群体,谁都想占据最有利的“阵地”。看样子我原有想挤进去的想法最好尽早打消。

    管水房钥匙的那位老人还未见踪影,只有耐心地等待。这时偏偏天公不作美,下起了毛毛细雨。可没人介意这毛毛细雨。大家都抱怨管水房的老人已到开水房门时却迟迟不来(在这一点上,大家都达成了共识),可是怨归怨,等还得等。

    “来了!”只见有人指着右前方说。大家齐刷刷地把头扭过去,果然,那位管水房的老人正撑着把花伞悠闲地往这边踱来。而此时,所有的人都像听到将帅号令的战士集中了注意力,谁都希望第一个冲进澡堂。老人费了好大劲才把门打开,门刚开了一半她就被人群挤了出去,紧接着便是水桶碰铁门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场面非常狼藉:有人进去了水桶却还在外面;有的卡在门里几分钟;有的水桶“挤”进去了人却夹在外面,只好大声喊道:“我的桶!”可谁还来得及顾你的桶呀!大家互不相让地挤着,看样子门的确太“小”了。我只好暂且呆在一旁“观战”了!

    大概过了10分钟,总算“泄洪”了,我也终于可以“进军”澡堂,只可惜晚了许多,“地盘”大多都已被水桶、脸盆、肥皂之类的东西占据。幸好在最后一个角落找到一个不太理想的“根据地”。唉,凑合着吧!看着那些后到的“战友”,提着桶挨着个儿问:“你后面有人吗?”我倒是能稍稍平衡一下心理。

    初春的第一天,澡堂就因人口密度过大而急剧升温。我不禁想起炎热的夏天,唉,那时该用汗水洗澡了吧!

    中文系学生

    最疯狂、最激动人心的海侃往往在假期结束开学来的第一天晚上。试想,原来耳鬓厮磨如影随形的哥几个猝然阔别一二个月,一经见面,那一肚子的牵挂、思念、见闻、感受能不如黄河决堤般冲涌而出、恣肆汪洋吗?

    习武者有十八般兵器,中文系学生只有两般:一张嘴,一管笔。

    天赐众生以嘴,主要是用来吃饭的,中文系学生却主要用它说话了。一天里,不吃不喝渴不死饿不坏,不聊不侃却能生生把活人憋死。一所大学里,要论“侃坛”至尊,则非中文系莫属。

    说起中文系的“侃”来,可谓气象万千。

    月夜的操场上,拢两袖清风,仰望一眉月牙儿盈盈地勾在纤细的柳梢上,信步游走,把个人的心事娓娓地道给同伴听,固然有盎然的诗意。黄昏的花园里,花木掩映下,三两知心各擎一杯素淡香洌的绿茶,围坐在一尺见方的小石桌旁,让那天边的云霞、地上的花草,社会上的奇闻逸事、古今变迁尽作谈资,作天马行空式的神聊,更是悠哉优哉的享受。而课间休息时,几十个人拥在教室门前七嘴八舌如蜜蜂出巢一样嚷扰聒噪的谈笑,则是别一种芜杂有致的情趣。

    最疯狂、最激动人心的海侃往往在假期结束开学来的第一天晚上。试想,原来耳鬓厮磨如影随形的哥几个猝然阔别一二个月,一经见面,那一肚子的牵挂、思念、见闻、感受能不如黄河决堤般冲涌而出、恣肆汪洋吗?开始还能正襟危坐在凳子上,说到激动处就站起来,走起来,索性一骨碌滚倒在床上,又折身跳起来!狭窄如笼的小宿舍立时沸沸扬扬,像一台杂音特大的收音机。侃劲一来,便持续数小时到深夜也没个完了。夜阑更深时,偌大公寓楼,只中文系所在的一隅吵闹震天。这时,公寓管理室的老头儿便会趿着鞋子怒气填膺地走到楼梯下厉声大叫:“疯了,你们!有多少话等明天再说,给我悄着睡觉去!”楼上便蓦然肃静。耳听鞋子拍地的“啪嗒”声消失,管理室的木门“咯吱”一下关上后,喧闹声就又响了,而且夹杂了许多对管理员的戏谑。

    说谑语是中文系的拿手好戏。

    甲正在宿舍聚神看书,只听得乙失声叫道:“哟,谁长得这么漂亮?没治了!”甲扭头一瞅,差点儿没气破肚皮——原来乙正对着穿衣镜孤芳自赏。甲随即走到镜子前,把乙挤开:“唉!真倒霉。啥时候长成郭富城了!”

    丙钟情于某女,穷追三个月后却惨遭断然拒绝,愤愤然转而借烟消愁,却因囊中羞涩,只能抽一块钱的低档香烟。几天后,从痛苦的深渊中崛起,却在校园的马路上乐颠颠地扯着喉咙唱起一首自己编词作曲且由自个儿首唱的小调儿:

    “你说你想嫁给我,可我实在不愿意;

    吸完这支‘大中华”,我就走——”

    闻者皆笑。只有那个薄情女生低头红脸作了贼似的绕路逃回宿舍。

    大侃得要有酒助兴才来得好。下酒菜随便,大鱼大肉不妨,几碟素菜也行,就是四毛钱提一袋花生米回来也未尝不可。瓶子里的酒少下去,嘴里的话就多起来。“酒中仙人”们皆欲慷慨以陈词,于是一篇篇绘声绘色的演说便纷纷开讲。意气之充沛,措辞之精当,都发挥到极致,只见杯盘酒菜之间,说者激昂,听者感奋,误会随之解释,仇隙随之弥合,久郁胸中的不快随之一吐而光。这时,席间的“准李白”之流就灵感倏至、诗兴大发,回到宿舍,就迫不及待地展纸挥毫,行云流水般写就七言律诗一首:

    弱冠少年尚意气,为贪豪饮掷万钱。

    劝酒干杯犹不醉,击节高歌惊四筵!

    酒酣肉袒汗淋漓,窗外夜色已阑珊。

    酩酊失态相顾笑,扶持踏雨把家还!

    写毕,掷笔,已力不能支,歪倒床上就死了一般地酣睡过去。中文系学生的看家本事无疑是写作。古代的圣人,如老聃、孔子,都讲求微言大义,述而不作。老祖宗的圣训,在中文系显然是不适用的,因为中文系没有人不会动两下笔杆子,没有人述而不作。

    系里有一类人很怪。穿着饮食最为一般,行为举止也无卓尔不群之处,口拙舌笨,不善言辞,平生最害怕的是去舞厅、宴会之类抛头露面的交际场合,最向往的是像苔藓一样独自一人躲到太阳照不到的角落里。于是,他每天和同学一块儿上课,一同打饭,一起睡觉,一同起床,却没有任何人多看他一眼,多提他一句,同学过生日也不请他参加,集体活动常会把他忘记,同窗一年后竟还有同学说他是外系的……然而,就在他平凡得眼看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时候,却蓦然使全系、全校乃至全社会认识了他——他竟已用笔名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上百篇洋洋大作,被新闻界誉为文坛耀眼的新星!“焉人出豹子”,每个人都为之兴叹,大悔当初为什么不能慧眼识英雄,又大幸自己有了一个和“伟大天才”做同学的机会。

    能述而又能作且述作皆佳者极少。也许是上帝存心不造完人,往往是善言谈的不善作文,善作文的又拙于言谈,熊掌鱼肉二者不能兼得。偶有一位妙笔快嘴集于一身,既能在万人拥簇下登台侃侃而谈,又能静处一隅独守一豆灯光笔落惊风雨、文成震寰宇的,便了不得了,那是治国平天下的人才!

    无论怪才、大才,还是一般人,但凡中文系学生,都有出入两种截然不同之境界的本领。哪两种境界?一曰喧闹,一曰寂寞。

    白天里,他们是“喧闹一簇”,不管上课、吃饭还是从事文体活动,他们走到哪里,哪里就喧声一片、热闹非凡,就是偶有闲空,还得出去“闲逛”。这“闲逛”之中可是大有学问的。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别人尽可以充耳不闻,他们却必须听好记牢;你磕我碰绊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别人可以远而避之,他们却必须冒着“殃及池鱼”的危险,凑上去看人家的神情、动作、伤势,一字不漏地听人家说脏话;上课时,别的系的学生只用专心听课就是了,他们却除了听课做笔记之外,还要时不时凑空儿仔细观察老师的举止,学生的神态,体会课堂氛围;校园后面有一条长年流淌污水的臭水沟,别的系的学生尽可以不去那儿,他们却必须专门步行去嗅臭气,看污浊,溯沟而上寻到源头,直至干净的皮鞋其脏无比、臭不可闻为止。

    喧闹奔走了一天,晚上还必须把心缰收回,通缉犯似地专门找没人处去躲。等四周无人或他人皆睡或左近无认识的人之后,便独对寂寞的灵魂和灯光下鬼魅一样摇曳的影子,在纸上笔走龙蛇起来。街头小贩的行话,可以为自己正在完成的一个短篇中描写市场交易的一节增色。那场吵嘴打架,略作修饰便是一篇别具情趣的微型。课堂上的所见所闻,正好是一篇记叙性散文的极好素材。而对臭水沟的踏访经历,又可以提炼成一篇关于清除污染的社会调查报告……白天里“闲逛”的价值,在此才能得到体现。

    在喧闹的社会和孤寂的自我之间出入自如,既能把自己纳入扰攘纷繁、瞬息万变的茫茫人海,又能适时跳出来,以旁观者的眼睛识其庐山真面目,然后述之以文,公之于众,传之于后世——这,就是我所认识的中文系学生!

    距离也是一种美丽

    超脱是一种风景,超脱了便与那些个人恩怨、尘世纷争有了距离。

    风景

    我们往往喜欢把离别当做一种风景来欣赏,两个人在远方、在异地,独对苍穹天宇而绵绵地思念着,尽情地品味距离带来的苦涩与怅惘。漫长的苦相思挨过之后,便悄悄地临近了佳期,临近了相聚的那一天。一个人虔诚地用手指掐算着聚首的日子,不顾胸中盛满的孤独与寂寞,就会在心底涌出一股如糖的甜蜜,于是,便懂得了距离也是一种美丽。

    有人憧憬白云,有人迷恋大海,有人喜欢高山,有人欣赏沙漠……无论在世界的哪个地方,哪个角落,都有一个很别致的风景。为什么我们总是对身边的景致熟视无睹,而是一心一意地爱那远方迷人的风景呢?就是因为我们身在其中,没有距离,体会不出距离带给人的美感,那么再好的风景也会变得平淡无奇。

    孤独是一种风景,孤独对自己与任何事物都产生了一定的距离,于是,我们可以从中读懂某些哲理,某种启示。

    超脱是一种风景,超脱了便与那些个人恩怨、尘世纷争有了距离,于是,我们可以用一种崭新的目光去看世界,我们心中便拥有了一种独有的释然与潇洒。

    思念是一种风景,长相厮守在一起,不会产生思念,只有离别成为一种风景,彼此间有了长长的空间,距离便又带给人美好的情愫。拥有思念的人,也拥有一颗爱心。

    距离也是一种风景……

    独自面对自己

    经常在报刊上看到自己的名字,便感到这个名字很深刻,自己这个人充满了魅力。可当我一个人站在镜子前独对自己的时候,又感到镜子里的人是那样的简单、平凡,并无一点魅力可言,于是,便远远地躲开镜子,但却无法躲开自己。

    一次又一次的成功,使自己的自信与骄傲迅速地长高了,就有了凌驾感,就开始沾沾自喜、自命不凡,就觉得身边的张张面孔都俗不可耐,就觉得别人跟自己的距离相差太大,渐渐染上清高、冷漠的坏毛病。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使自己的自信与骄傲不断地被分割瓦解,那种凌驾感在无数次的碰壁中已经荡然无存。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总拿自己的长处比人家的短处,当然与人家要有距离,可若拿自己的短处比人家的长处,自己与人家的距离也就明显地出现了。

    过去一直认为自己是最懂感情、最懂得爱的人,当爱情失败了,才知道自己并非完美无缺,离人家的标准还有着距离。能察觉到自己与别人有距离,才是个聪明人。生活之中,我们与别人的距离真的很大,谋生手段,社会交际,持家理财等等方面……著书立传者不一定会做人,走南闯北者不一定会处事,兢兢业业者不一定能干好工作,掌管权势者不一定能主宰自己。

    面对镜子,面对自己,面对距离,我终于明白,原来自己样样还都差得很远。

    渴望拥有

    活在这个世界上,体会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渴望拥有。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拥有称心的职业、如意的爱人、宽敞的居室、聪明的孩子、温馨的家庭、优美的环境……渴望拥有,因为目前还不曾拥有,便暗下决心,为之奋斗,为之努力,这个过程就是人生。

    有时,拥有与自己距离越远,就越发能感到拥有的诱惑。盲人渴望拥有光明,穷人渴望拥有金钱,远行者渴望拥有平安,探索者渴望拥有发现……可假如让你所渴望拥有的一切,一下子都变成现实,这时你奋斗之舟的白帆便会顷刻间滑落,你便迷失了奋斗的方向。

    一切拥有来得太容易了,来不及去体味奋斗的甘苦和拼搏的滋味。不曾拥有时,总是在不停地追求,越艰难就越觉得活得有意义。拥有之后,生活之光就黯淡了,想得到的东西就握在自己手里,便失去了距离,失去了价值。

    我渴望拥有,但却不希望拥有的过程太容易、太简单。只有经过千辛万苦、曲折坎坷之路,得到的才能更长久地存留在自己的身边。

    我渴望自己与拥有慢慢地缩短距离。

    有一种“错”叫美丽

    愚昧的时候遮盖了智慧;虚伪的时候遮住了真诚;卑劣的时候覆住了善良;逃避的时候遗忘了勇敢……能遇到为你拭去尘埃的人令你“大悟”,是多么幸福。若无幸,遇不到呢?

    一次和朋友的聚会中我认识了一个叫岳林的男孩子,他爱说爱笑,有种孩子气的活泼,又有种宽容的成熟。他令每个人都产生一种相熟的亲切感。我很羡慕地问他是怎样形成的这种开朗、平和、乐观的性格。他笑着对我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她善良、美丽。在她上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一个极内向的男同学。刚开始她仅仅觉得他在同学中间很沉默,甚至可以说很孤僻,好像没有一个朋友,也似乎从不“敢”和女生说话,无论是校内组织的各种联欢活动,还是同学之间的生日聚会,他从不曾参加过。学习上他非常地用功,但不知为何成绩却并不好。后来才知道他家里没有父亲,母亲又常年病在床上,还有一个小妹妹,一家人仅靠他母亲微薄的“病退金”维持生活。他天天晚上自己手工制作小孩子们头上戴的那种“宽檐帽”,然后利用星期天和节假日骑车到农村的集市上去“赶会”(赶集),把卖帽子的所得贴补家用。据说有一次他卖帽子时,多收了一个农村妇女2元钱,他看着慢慢隐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的农村妇女,迟疑着是否应该退回这多收的2元钱。也许仅是“改善一顿午饭”的诱惑引起的刹那间的一点点的贪念占了上风吧,他终还是昧下了这“2元钱”。然而他不曾想到,没过多长时间,那位农村妇女又拐回来向他索要那多收的2元钱。当他红着脸退回那2元钱时,她竟盯着他狠狠地骂一句:“穷没啥,别这么下贱,你这是作贼,等于从我的兜里偷钱。”对她来说这一句无意间的“气话”,也许并没有更深的恶意,然而往往一句无心的恶言就会对他人造成深深的伤害哪!听了这句话,他羞红的脸一下变得惨白,他既对自己一时的贪念羞愧痛悔,又为自己的贫穷感到一种令自己恐惧的愤恨。从此后他也越来越沉默孤僻了。因贫穷而造成的自卑感使他沉默寡言,也是这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使他不能专心地努力学习。

    许是出于一种人天性中的“怜悯”吧,这个女孩子想试着去靠近他、接触他,希望能帮助他打破他那封闭、禁锢自己的精神枷锁,使他活得青春、生气。于是她请求老师和他做了同桌。

    刚开始,她只是在学习上帮助他。在他做功课时,她便悄悄地注意他。当发现他冥思苦想而不得其解或有写错的地方时,她就提醒他。他常常涨红着脸一声不吭地听她讲解每一点错的地方。她问他些什么话,他只是点头或沉默,慢慢地她试着和他聊天,但不论她是和他拉家常还是说些趣事,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

    这样过了大约两个月,虽然他在学习上有些进步,而她却简直要泄气了。感到她实在无法开启他那坚固的“锈锁”,因为两个月来,他和她说的话绝不会多过50句。

    就在这时候,她想出了一个主意。她想:假如这个主意失败了,她就决定放弃她的“怜悯”。

    那天他做功课时,她故意将他写对的题说是“错”的。他很惶惑地听她讲解这道“错”题。她又有意将她的解释说得漏洞百出却又很“理直气壮”。他越听眉头皱得越紧,越听脸涨得越红,似乎很想反驳。她见他这副神情,更加“胡言乱语”了,并且还发狠地说:“你怎么这么笨,连3岁小孩都不如,这样简单的题,你都会写错,真是不可救药。”

    他看着她,脖子涨得通红,嘴唇不停地发抖,猛地他几乎是喊出了一句话:“不,你错了,我写的是对的!”所有在班里的同学都“惊呆”了。茫然地望着他们。在他们的记忆里,他从不“敢”高声说话,更别说对一个娇弱的女孩子狂喊了。

    教室里静极了。她含着那种母亲才会有的温柔的笑意看着他。他也愣愣地看着她。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两颗大大的泪珠缓缓溢出眼眶,在他那微微颤动着的脸颊上划过两道泪痕,无声无息,悄然落在课桌上。然而这一瞬间那悄然而落的两滴泪水落下的声音却震得她心头一阵狂跳。是啊,那是怎样的两滴眼泪哪!那不是两滴眼泪,那是一颗青春的心脏在有力的跳动!

    她的心也突然被一种情愫深深地触动。是喜悦?是感动?是幸福?她不知道,她只是在不知不觉中,流泪了。

    他猛地伏在桌上放声大哭。这时候,班里不知是谁带头鼓起了掌。响亮的掌声和着他忘情的哭声给了我们一个证明:人会老,而心是不会老的,只不过仅仅是“苦难和不幸”的尘土覆在了它的表面而使它显得陈旧些罢了。一旦有人为你拭去尘埃,它就是永恒的钻石,光芒四射。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现在成为一家外资公司在国内的地市级“代理”。

    ——说到这里,他忽然用一种很磁性的声音问我:“知道那个沉默寡言、带着精神枷锁的男孩是谁吗?”

    我感动地看着他,点点头。从他流转着水雾的眼睛里,我知道了。

    ——“他就是我。”

    ……

    细细想来,人一生中的许多障碍,都不过是覆在心灵上的尘土:愚昧的时候遮盖了智慧;虚伪的时候遮住了真诚;卑劣的时候覆住了善良;逃避的时候遗忘了勇敢……能遇到为你拭去尘埃的人令你“大悟”,是多么幸福。若无幸,遇不到呢?你能自己拭去心灵的尘土吗?

    我在心里默默地问自己……

    船要远行

    人生是一种不断的重复。经常有看上去差不多一样的云,一样的蓝天。

    在一个雾霭蒙蒙的早晨,我独自走近海。远远地,我坐在沙滩上,看将行的船解缆出港。海天苍茫,混沌一片,出海的船缓缓地离了岸,那么平静,平静得就像一幅写生。

    我的心有一种模糊,继而一片空白。关于人生的种种想象在那一刻悄悄地爬出来。

    人生实在是个大题目,酸甜苦辣,包罗万象;却又实在是个小题目,毕竟一条生命只有一个人生。从永恒的角度看,它只是一个瞬间,稍纵即逝。

    未来的人生于我们来说,是一个谜,即使活到80岁,81岁仍然未知,怎样把握将来,就需要我们格外用心。

    与其说人生如梦,如过眼云烟,倒不如说它是瞬间与永恒的较量。漂泊,无论你是一个多么胆怯的水手,也一定逃不脱,历经无数次的晕眩与挣扎,直到生命终了。我们除了全力以赴,别无选择。

    与永恒拔河,输总归是要输的,生命总归是要完结的,谁能较量过永恒的时空?我们能做的只是让人生尽可能地释放它的能量。

    人生是一种不断的重复。经常有看上去差不多一样的云,一样的蓝天。

    重复把奇伟变成了平凡,把丰富变成了单调。初次见海的人常常惊叹于海之无涯、天之无垠,甚至惊叹于海水的苦涩与海浪的起伏。但长时间在海边呢?长时间在海上航行呢?重复是对激情的一种磨难,在貌似相近的生活节奏和生活经历里,的确很容易平淡生活热情。

    然而正因为重复,我们对生命的感受才愈加深刻。永远不要忽视生活里的一次一次的重复,正如不能忽视每天一样升起的太阳。在重复中,我们才得以理解生活。

    尽管生命是一段充满抗争的历程,却常常以平凡收尾。

    船出了港,哪一个水手不是怀着满载而归的梦呢?每一个人在年轻时都有过憧憬,但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却往往是人所无能为力的。

    平凡是人生最大可能的结局,却是生命最不易做的一种假设。

    那么,就把平凡理解为不能称之为伟大的小的努力和小的成功。如果不能拥有轰轰烈烈的人生,干脆就做好一个平凡。那意味着我们在认真地履行生命的义务,意味着我们的生命绝不平庸。

    人生是遗憾的艺术。

    当你踏上航程的时候,你就再也没有归途。人生就是那种一去不回头的特殊航行。

    无论多美好,过去的不再来,失去的不再有。同样,无论过失有多大,也不可能从头来过。工作、学习、友谊、爱情,无一不是。所以我们要珍惜每一次尝试,每一次成功,每一次失败;珍惜每一次相识,每一次分手,珍惜每一个每一次。

    不仅珍惜那历经千难万苦才拥有的,也要珍惜那些轻而易举就得到的。

    毕竟,生命对于我们只是一次。

    在一个雾霭蒙蒙的早晨,我独自走近海。远远地,我坐在沙滩上,看将行的船解缆出港。海天苍茫,混沌一片,看海的我也多了一份迷惘。

    我对人生看得或者很肤浅,很简单了。我深知,将要经历的人生和正在经历的人生远比我理解的深刻而复杂。

    在那个早晨,我看见一只船出海了。我想,它是去做一次勇敢的漂泊。

    船要远行

    我常听人说,父亲对儿女们的感情是百分之百,而儿女对父母却总要打些折扣。

    我们对父亲是那样地熟悉,又是那样地陌生,陌生得许多做儿女的全然不理解父亲那颗炽热的心。我常听人说,父亲对儿女们的感情是百分之百,而儿女对父母却总要打些折扣。我不知这话准确到何种程度,但我却亲眼目睹,多少可怜的父亲为儿女吃尽了天下苦,受尽了世间罪,有的为了儿女,宁愿献出属于自己仅仅一次的生命。

    一位给我写过信的小读者在南京住院,动手术那天我也去了。当他被推进手术室以后,他的父亲像傻子似的呆立在走廊上,整整五个小时,屏息凝神,一动也不动。傍晚,手术车推出来了,当儿子猝然出现在他的面前时,这位四十八岁的父亲竟然往后一倒,当场晕死过去。医生们吓坏了,一边忙着照应刚动过手术的少年,一边抢救那位父亲,整个病房乱成了一锅粥。

    少年的父亲是军人出身,他见过无数惊心动魄的场面,从来都是眼不眨心不跳,而此刻,面对着亲生骨肉,再也不能控制自己。事后我问他,他说也不知是为什么,反正他不能看到儿子受罪。

    像这样的父亲何止一个。我曾在另一家医院见到过一位姓陶的年轻工人,他在一次施工中不小心从高楼上摔了下来,被送到医院抢救。他十多天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醒来后,发现面前站着一位白发老人,便问:“你是谁?”那人回答:“我是你父亲。”

    父亲?小陶苦苦思索,怎么也记不起来。在他的印象里,父亲不老,而且是一头黑发。他哪晓得,就在他徘徊在死神门槛前时,竟把他那五十不到的父亲急成了一个白头老翁。

    儿时常听外婆说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急白了头的故事,以为是外婆的创作,可望着小陶父亲那满头白霜,我确信外婆没有骗我。

    在离我住处不远的一间小屋里,躺着一个叫戴小川的残疾少年。他的父亲是个老报人,从年轻时就背着儿子四处求医。一次他背着儿子在泥泞的小路上走了十几里。儿子感觉得到父亲胸膛里那颗心在剧烈地跳动,汗水顺着颈脖的皱褶直往下淌。他恨自己,怎么这样没用,给父亲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忽然冒出一句:“爸,电风扇来了!”说着撅起嘴巴对着父亲那汗漉漉的脖子猛吹起来,父亲再也忍不住,泪水和着汗水滴滴答答地洒在地上,融进了早春的泥泞。以后每谈起此事,父亲的眼睛里总闪出两点亮晶的东西,他说他对不起儿子,至今没治好他的病。

    我一直忘不了那年在唐山采访时听说的一件真实的事。地震袭来时,墙倒屋塌,一块沉重的水泥板从天而降,屋里一对年轻的夫妻跃然而起,头顶头,肩搭肩,死死地坚持着,不为别的,因为在他们身下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当抢救人员赶来把婴儿抱走后,他们便再也无力支撑,水泥板轰然压下。

    是谁给这对父母注入如此大的力量?是他的儿女。儿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为了这个延续,为了让儿女更好地活着,他们情愿献出自己的生命。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加崇高和伟大?

    也许有的儿女片面地理解“生命既然开始,便已经走向死亡”,他们毫不珍惜宝贵的生命,有意或无意识地将生命交给死神,轻而易举地就那么一甩手走了,但把父亲推进了无边的苦海。

    我的一位同事是颇有影响的钢琴家,他的妻子早已离去。他和儿子相依为命地生活在一起,将一身艺术细胞传给了儿子,把他拉扯成人,送进了剧院。儿子也挺争气,很快适应了紧张的剧院生活。不料在一次装台的义务劳动中从顶棚跌下,当场停止了呼吸。剧院院长把儿子的父亲接了去,问他有什么要求,那位几次从昏迷中醒来的父亲把头摇摇,说想到儿子出事的地点看看。

    那是一个寂静的冬夜,院长叫人把剧场的大门打开,领着他走到台前。父亲实在憋不住,一下子扑倒在儿子摔下来的地方,再也无力站起。

    整个剧场空空荡荡,无声无息,一只只椅背像大海的波涛,在这苦难的父亲的胸中掀起了滔天的巨澜。至今,在那个家中,儿子住过的房间还完整地保留着。每天上班,父亲总得在门口轻轻说声:“儿子,再见!”回来时又说一声:“父亲回来了,儿子!”吃饭时,儿子坐过的桌边依然放着一双筷子,它正无声地向父亲诉说着他在另一个世界的一切。

    我一直不敢从离我住处不远的那条街上走,不为别的,只怕看到一位伫立在街头的老人。他几乎每天都在人们下班的时间站在那里,面对着澎湃的自行车和人流,眺望着,等待着,寻觅着他那早已离开人间的儿子。

    他的儿子是我的朋友,在一家大公司工作。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在回家的路上碰上了一根断在地上的电缆,触电身亡。谁也不忍心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父亲,最后还是我去了。

    我以为老人会失声痛哭,其实没有,他没有一滴眼泪。我想也许是年纪大了,见得多了,泪水早已干涸。许久,那位父亲才喃喃地自语:“不会的吧—”他不相信他那健壮如牛的儿子会突然离去,以为我在跟他开玩笑。

    我不知老夫妻俩是怎样熬过那些揪心的日日夜夜的,只看见那位老父亲每日黄昏站在街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过往车辆。有好几次,竟突然大叫:“下来,儿子!你给我下来!”

    所有人都为之一震。

    大年三十,街上行人稀少。老人仍在寒风中苦苦地等待。我真想上前安慰他几句,可走了几步站住了。我能说什么呢?人世间还有什么语言能解除老人心中的痛苦?我默默地站着,远远地望着他那凄苦的身影,一直到夜幕降临,一直到除夕鞭炮四起的时分。

    九泉之下的朋友,不知你可知道,你的父亲还在等你回去吃年饭呢!

    父亲是伟大的,是坚强的。严酷的现实常常扭曲了父亲的情感,沉重的负担常常压得父亲喘不过气来。天灾人祸,狂风暴雨都被父亲征服了,是他用点点血汗,以透支的生命为儿女们开出了一条成功之路,也给自己带来无尽的欢乐。

    但也有一些不谙世事的儿女们被花花世界所迷惑,有的甚至被投进了牢房,让青春定格在冰凉的小屋里。对此,他自己倒不感到什么,总是以为以后的路还长。可他们没想到,这给父亲带来了多么大的不幸与悲哀。我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个中学生因犯盗窃罪而被捕,他的父亲与我是老相识,但碍于面子,一直瞒着我。他想儿子想得几乎发疯,实在迫不得已才来求我,想托我找找人,让他去狱中看看儿子。

    我去了,看守所所长答应他们父子在二号房会面。

    那是一间长方形的小屋,两头都有铁网,即使见面,也只能相隔十米,望儿兴叹。

    儿子见到父亲,大声呼唤,诉说自己的不幸,一声声像利刃剜着我的心。但父亲却神色木然,不住地点头,摇头。儿子哪里想到,当父亲第一次得知儿子被捕的消息时,仿佛感到有一千面锣在耳边轰响,两只耳朵顿时发麻,接着便什么也听不见——他聋了!

    聋子怎么能听见儿子的说话声呢?他只是不停地重复着:“好好的,儿子!你好好的,啊——”

    泪水爬满了他那苍老的面颊,流进那不停嚅动的嘴唇。

    我告诉那少年,你父亲聋了,是为你才聋的。少年一下子蹲倒在地,一只手死死地抓住铁丝网,胳膊被划出了一道血口子,鲜血把袖子染得通红,看得出,他的心在流血。

    那少年被遣送到长江边的一个农场服刑,他的父亲每个月都要到千里之外去看儿子。农场离车站还有10里,得走一个多小时。一次回来的路上,不知是碰上了风雨,还是因耳聋听不见汽车的鸣笛,父亲被一辆大卡车撞死在路旁。也不清楚那个不争气的儿子知道不知道。

    父亲是一部大书,年轻的儿女们常常读不懂父亲,直到他们真正长大之后,站在理想与现实、历史与今天的交汇点上重新打开这部大书的时候,才能读懂父亲那颗真诚的心。

    歌德说:“能将生命的终点和起点连接到一起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我想说,你那生命的起点是父母亲用血肉铸成的,它不仅属于你,也属于你的父母,属于整个人类。能把自己的生命和父母的生命,以及全社会连在一起的人才是最伟大的人。

    船要远行

    我为你守护,当生命之船刚刚起航时,便注定了前方有你的港湾让我停泊。

    那是一片很好的草坪。

    下午的阳光很暖和地照耀着,你,偎在我的怀抱里,安安静静地熟睡了。

    我凝望你的脸。这张脸不止一次地被我注视,而每一次,我都发现一处令我心动的美丽;你的眼被长长的睫毛盖着,那样安详地闭着一个绚烂的世界,你梦中的微笑正绽放在你轻抿的嘴角。也许,我走入了你的梦境,是么?

    世界好喧闹,不知哪个小学的孩子在我们周围做游戏,他们无邪的笑声像阳光一样散落在草坪上,他们没有注意到熟睡的你和安然守护着你的我。置身在一群孩子中间,我拥着你走回童年,童年的我们不相识,但我们却有着相似的童年。

    我的腿因为长时间地保持同一姿势而发酸,但我不想变换。轻轻抚摸你棱角分明的脸,哦,情愿这样为你守护一生一世,亲爱的人,我无怨无悔。有你的日子平淡充实,相爱就是我们一起享受生命中的那份喜悦,那份温馨。你不会知道,此时的你正被一眼深情地注视,但我能够想到,我和你,正在你的梦中相互追逐。

    阳光向西移去,树的阴影也相应东移。现在我们置身于一片阳光中了,暖暖和和的。你的梦也像阳光一样温暖么?阳光下,你的脸泛着喜悦,我试图从你含笑的嘴角,从你低垂的睫毛中偷窥你的梦。

    举手为你遮挡脸上调皮跳跃的阳光,我怕调皮的它会吵醒你。我不变换酸麻的腿,我不能允许你的梦有一丝一毫的打扰。

    我为你守护,守护的不仅仅是沉睡的你。我很惶恐,当你把出入你心的钥匙交到我的手里时,我更感到我守护的是一颗心。我能守护好一颗心吗?我为你守护,当生命之船刚刚起航时,便注定了前方有你的港湾让我停泊。你曾为我用你坚强的心遮挡雨,现在日丽风和,当你小憩时,我要为你撑一方有荫的晴朗天,守护你和你的梦。

    我为你守护,平平静静的心情,等着你醒来,我们再一起上路。

    我为你守护,当你睁开眼时,你会接到我温柔的笑脸和灿烂的心,你会明白,其实如你的梦一样,你不再孤单。

    望着依然熟睡的你,我笑了,随后把我的目光投向远方……

    迷你眼

    和好朋友一起,只需一个眼神便明了,心有灵犀一点通嘛,那种境界多惬意。

    真气人,和男朋友吹啦。为什么?说出来滑稽:他说我什么都好,只是眼睛长得太小。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嘛。哼!这种只识败絮不知金玉的人,吹就吹,天涯何处无芳草?

    的确,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一双大眼晴。人家女孩同男朋友可用明媚的大眼睛说话,此处无声胜有声,眉目传情,尽在不言中,那种境界多浪漫!和好朋友一起,只需一个眼神便明了,心有灵犀一点通嘛,那种境界多惬意。而我呢?眼一眨,挤眉弄眼;一转,贼眉鼠眼;一闭,打马虎眼;一嗔,吹胡子瞪眼;就连一叹息,那眼神表达的也是小心眼儿样!唉,我的小眼睛……这能怪我怨天尤人吗?对,我得找出使我眼睛如此“光彩”的元凶,前思后想,还不是爸妈伟大遗传工程的杰作?这桩无处申诉的案子也只能不了了之。

    罢也,罢也,亡羊补牢,时犹未晚,还是制定个一零一号路线方针——戴眼镜。对,先把老妈新配五百度的金丝眼镜偷来,戴上。老天,晕晕乎。梳妆台呢?摸过去,照照咱的光辉形象,我要用那闪着象征着学者权威的镜片光来显示我小眼睛的机智与深沉。简直太——美?!像儒雅的学者,风度翩翩,气度不凡?不,我倒觉得整个人像刚出土的文物抑或帐房老太太。但总比贼眉鼠眼好!于是特意去配副平光金丝眼镜,再配套米色西装套裙。OK,同事们竟说我文静大方。顿觉飘飘然,仿佛雨过天晴。就这样,跟着感觉还没走两天,便叫苦不迭,原来“新官上任三把火”,眼睛疲劳不堪,耳后根脱了一层皮,鼻梁两侧还有两个大洼,竟受如此皮肉之苦,算了,扔掉它。

    这下可好,无“镜”一身轻,不过我还是贼眉鼠眼。对,用化妆品以饰其陋。于是在老妈惊奇的眼光中破天荒地买了盒化妆品,弄得老妈以为我要相亲!瞎抹一阵后,对着镜子跟自己眉来眼去。嗬,咱看起来虽没那羞花闭月、倾国倾城之貌,但也够“美”的啦。于是第二天描着眼线,踏着高跟鞋,“的达、的达”地去上班。那感觉倒像是豪门千金去赴什么宴会。回来后,两脚把皮鞋一甩,第一件事就是把化妆品扔到窗外,问我为什么?同事竟说我像国宝——熊猫,气煞我也!

    我已黔驴技穷,算了,算了。高歌一曲:“天还是天,我还是我,只是多了双小眼睛。”还是自自然然,扎个马尾巴,高束牛仔裤,足蹬旅游鞋,再“阿Q”似的来句:“大眼睛没啥了不起,搁在脸上我还嫌占地方。”小眼睛,有什么不好?人家大歌星林忆莲不就是以单眼皮小眼睛出名的,这叫个性美。还有,假如我要心怀鬼胎,别人绝不会洞悉,这叫“关门闭窗”,不动声色,深沉着呢!再有者,现在街上流行又短又小的“迷你裙”,我呢?眼小而有神,就美名日“迷你眼”吧?好啦,现在我要闭上眼睛,睡一大觉,做个好甜好美好香的迷你梦,梦中我的“迷你眼”广为流行,所有大眼睛女孩亦投下大笔资金,把眼睛弄得跟我一样——小而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