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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卷 第四十三章 萍水相逢

    小男孩却对白鸽的问题闭口不谈,“姐姐我好饿。”

    白鸽站起身,拉着小乞丐的手,去旁边的摊位买了一只肉夹馍,又买了一份羊肉泡馍。迫不及待地掰开一次性筷子,小乞丐埋在比他头还大的碗里呼噜呼噜地吃了起来。

    “慢点吃,小心烫。”

    白鸽有些心疼地望着小男孩,这该是饿了多久啊。

    数数他面前的那只搪瓷缸子,寥寥地躺着几枚硬币,白鸽叹口气,从钱包里把买羊肉泡馍剩下的钱都放了进去。

    直到小男孩吃得满脸红光,一碗羊肉泡馍见了底,才停了下来。他用手背擦了一把嘴,拿起桌子上没动过的肉夹馍就要走。

    “小子,”陆元赫威严地开口,“吃完姐姐买的东西难道不应该道谢吗?”

    小男孩原本没以为陆元赫是和白鸽他们一起的,他身上自带的君王气场让人莫名有压力,尤其是现在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

    于是小男孩回头对白鸽说了一句:“哦,谢谢姐姐。”语气要多敷衍有多敷衍,脚底抹油就要走。

    陆元赫皱眉,伸出手臂拉住小男孩的后脖领,想教育他两句。可还没等开口说话,小男孩嘴一撇,眼睛委屈巴巴地骨碌碌一转,“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你吓坏他了。”白鸽赶忙从包里拿出纸巾,蹲在小男孩面前给他擦脸。

    男孩越过白鸽的头,满眼泪光地,对着陆元赫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小鬼头!

    与此同时,陆元赫看到,小男孩趁着白鸽没注意的时候,已经将手伸进了白鸽的背包。

    “站住!”

    “喂!”

    陆元赫和林梦泽几乎是同时出声,小男孩摸出了白鸽的钱夹,转身就跑。

    如梦初醒的白鸽,想都没想就追了出去。陆元赫长手长脚的朝前追,林梦泽跑到白鸽身边,看白鸽一直冒虚汗,想扶她到路边坐下。

    白鸽却顾不上坐,焦急地眺望着陆元赫追着小男孩的方向。她这段时间一直住院,身体虚的很,根本跑不了几步。

    没多久,陆元赫无功而返。

    纵然他步子够快身形矫捷,也奈何不了夜市摩肩擦踵的人群,哪里能跑得过在人群里钻行自如的孩子。

    三个人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小男孩消失在了视线尽头。

    “报警吧,”陆元赫掏出了手机,“这样的小鬼头,应该交到派出所和少管所去教育。”

    “别……”白鸽有点儿急了,“也许他只是顽劣呢?”

    “应该报警,看样子男孩乞讨是假,在夜市里做扒手是真。”在这一点上,林梦泽和陆元赫,倒是出奇的一致。

    “先等一等,”白鸽转头问旁边刚买过羊肉泡馍店家,“老板,这孩子经常在夜市里转悠吗?”

    老板听了摇摇头,“哎,这孩子,在夜市里混了一年了。我们有能力的时候就接济接济。但是他家里的情况谁也说不准,以前就是缠着客人要点零钱和吃的,谁知道现在竟然开始偷钱包了……哎……”语气里带着重重的惋惜。

    “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白鸽追问。

    “就是从这儿往西走一公里,有一排最破旧的平房,往里面数,倒数第三家就是。我以前卖鞋在那儿租库房,后来老鼠实在太多了,把鞋盒子和鞋都咬坏了,就没再租了。真不知道那种地方他是怎么住的。”

    谢过了老板,白鸽依然看起来心事重重的。林梦泽贴心地问:“钱夹里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需要明天挂失的?身份证在里面吗?”

    白鸽摇摇头。

    “银行卡和现金呢?”

    “现金已经都给了他,钱包里再没有现金了。”

    “那还有什么贵重物品吗?”

    白鸽又摇摇头……贵重物品吗?……好像并没有贵重……

    “丢了就丢了吧。”白鸽最后说,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看着面前陆元赫和林梦泽探究的眼神,她欲言又止,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陆元赫眯起了眼睛。看白鸽刚才冲出去的架势,急切的不行。

    看起来,这个钱包对她来说很重要……

    该不会是什么人送的吧?大总裁心里吃味,已经在盘算着给小东西买个新钱包了……

    夜市之行就此打住,陆元赫看着失魂落魄的白鸽,抬腕看了一眼手表,“你该回去休息了,今天别太累,”然后抬头看向林梦泽,“需要送你回去吗?”

    言下之意就是,你自己能回去的吧?

    林梦泽没有开车来,只是面色沉静地答,“那就麻烦了。”

    陆元赫:……

    回去的路上,白鸽一路沉默。

    虽然平日里白鸽话也不多,但是今天的沉默与以往不同,带着低气压和心不在焉。

    将林梦泽送到目的地之后,车子一路向医院驶去。直到车稳稳地停下了好一会儿,白鸽才神游回来。

    “我今天就不上去了,你早点休息。”陆元赫注意着白鸽的反应,她今天实在是有点儿反常。

    白鸽不好意思地欠欠身,“抱歉去了夜市那种地方,你都没吃什么东西。”

    “我觉得挺好的,下次想去还可以陪你去。”

    白鸽笑笑。她是想再去一次……迫不及待地想再见见那个小男孩……

    ……

    第二天一早,白鸽就换下病号服出门了。转了两趟公交,找到了昨天那位老板说的小男孩的家。

    白鸽找到了倒数第三个平房,比旁边的人家都要更破败一点儿。院子里的小园一片荒芜,只是歪歪斜斜地种了几棵大葱。窗户上碎了的玻璃,被用塑料布补上了。风一吹,塑料布就奏起协奏曲。

    门没锁,白鸽轻轻一推就开了。

    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女人,正面朝外躺在土炕上,正在剧烈地咳嗽,小男孩立刻就放下手中正在看的书,去拍女人的背。

    见白鸽进门,男孩狠狠地剜了她一眼,戒备地走到门口挡在了门前,很有脾气地质问,“你来干什么?!”

    看样子他很怕床上的女人知道白鸽的来意。

    白鸽举起双手,掌心向下,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床上的女人开口了,“谁啊?小辉,谁来了?”

    “妈妈,她……”

    没等小男孩说完,白鸽借势走进屋,礼貌地开口,“我是小辉在夜市认识的朋友,我叫白鸽,他有东西落在了我这儿,我来还给他的。”

    “坐吧。”

    咳咳。

    女人还在咳。

    这个叫小辉的男孩用戒备的眼神盯着白鸽,反复确认白鸽没有要告状的意思,这才警惕地走到灶台。

    看样子两人还没吃早饭。

    灶台旁用两块砖头垫起来,一看就是小鬼头平时要洗菜做饭的样子。

    小辉站到砖头上,熟练地朝大铁锅里倒了一瓢水,水开之后,又从橱柜里拿出一个油腻肮脏的奶粉罐子,开了之后,舀出里面的两大勺玉米面放进了锅里,然后用大汤勺在铁锅里慢慢地搅动。

    玉米面粥熟了之后,小辉盛出一大碗,和白鸽昨天买给他的肉夹馍一起,端给了床上的妈妈。

    是个孝顺的孩子,白鸽想。

    这个四处漏风的破房子,只点着一盏昏黄的灯泡。桌子上放了一个烛台,一只蜡烛脏兮兮地燃了一半。看起来,好像这里晚上经常停电。

    白鸽随手拨弄了一下桌子上的书,《鲁滨逊漂流记》、《夏洛的网》、《汤姆叔叔的小屋》,封面看起来很破,让人不禁怀疑是不是缺页。

    “姑娘,”床上的女人支撑着坐起身子,“小辉落了什么东西在你那儿,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白鸽笑着摆摆手,心里迅速编织起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没有呢,我家人在旁边的夜市出了一个摊位,小辉经常去帮忙,谢他都来不及呢。”

    “那你这是……”

    “哦,看我这记性,都忘了。”白鸽从包里掏出一本翻烂了的巴掌大小的小人书,“这是小辉落下的。”

    这本书确实是昨天小辉慌张跑掉的时候丢掉的。

    小辉一言不发地从白鸽手上将小人书抽走,面无表情地走回床边坐下。

    白鸽笑笑,没再多说,就匆匆告辞了。

    ……

    再回来敲门的时候,小辉开门见到大包小包的白鸽,神情明显一愣。

    刚刚,她去了两公里外的小市场,买了些日用品。

    一套新的童话书,一只插电用的小锅,这样小辉做饭用起来能方便的多。除此之外,还买了一个暖水壶,一盏营灯。

    “想让您尝尝我的手艺,”白鸽笑着对女人说。

    女人赶忙摆摆手,“不行不行!那怎么行,那怎么好麻烦你。萍水相逢的……”

    “我弟弟和小辉差不多大,”白鸽在红色脸盆里洗了洗手,“反正小辉平时总帮我的忙,您就别客气了。”说着拎着在市场上买的二斤羊肉,和一颗大白菜,不见外地走进了厨房,忙活了起来。

    一份红焖羊肉,剩下的羊肉和白菜做了一个汤。

    房间里开始溢出羊肉的香味时,小辉的眼神明显不那么敌意了。

    他时不时地瞄着冒着热气的锅,终于有了这个年纪的孩子脸上应有的稚嫩和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