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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麦麦德的孩子

    如果我告诉你,虽然我是女孩子,可我的吉祥物是一把刀子,你不会吓坏吧?哦,我已经从你的眼里看到了惊讶和不安。是啊,女孩子的吉祥物应该挂在脖子上,一串珍珠、一颗玉坠、一只十字架,或者是一张小男人的小照片……可我不是的。我的刀子藏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是那种真正的刀子,冷冰冰的、沉甸甸的,出鞘时带着不易察觉的风声,有金属的酸味,就像是淡淡的花香。换一句话说,我喜欢刀子,如同一个花痴迷恋着花朵。事实上,在我的故事里,很多时候也总是有花的,只不过当花枯萎的时候,刀子还在花丛里闪烁着安静的光芒。泡桐树老了,南河干枯了,瓦罐寺坍塌了,可我还是我,刀子还他妈的是刀子啊。

    十二岁的时候我有了第一把刀子,十八岁的时候我有了另一把刀子。

    两把刀子都是生日的礼物。

    十二岁的刀子是土耳其的弯刀,十八岁的刀子是德国的猎刀。至少陶陶送我猎刀的时候,他说是真正的德国货。

    那天窗外落着雨水,窗户上粘着雨珠,雨珠就像电影里俗得发腻的眼泪。陶陶牛高马大,蒲扇一样的双手捧着刀子,刀子用红绸缎裹着,裹了一层又一层,在十八只蜡烛的照耀下,就像他的双手捧着一滩鲜血。我把那家伙接过来,掂了掂,就知道是一把好刀。红绸缎一层一层地解开,刀子跟个婴儿似地躺在里边,又嫩又亮,亮得透明,也亮得扎眼,弧线那么优雅、柔和,却千真万确是一把好刀。刀子看起来甚至就像可怜的小宠物,而其实正是刀刀可以见红的猎刀。刀身有一尺长吧,还凿着细如发丝的凹槽,我把它握在手里,就像握着了一束阳光。刀把上缠着一圈一圈的铜线,金黄色的铜线,看起来是那么的温暖,只有我的手才晓得,它其实是那么的冰凉。在刀把和刀身之间,横着弯曲的挡板,挡板上刻着一只狼头,白森森的,却睁了眼睛在睡觉。我亲了亲狼头,用刀把大蛋糕切成了一十八牙。刀子是真他妈的锋利呢,它剖开蛋糕就像剖开一汪清水,蛋糕的剖面非常的光滑,光滑得好似小美人的脸蛋。

    我一手拖了刀子,一手圈了陶陶的颈子,在他的耳轮上“吧”地亲了一大口。陶陶很高,为了受我一亲,他得俯下身子,这就叫你们说的那个屈尊吧?我说,谢谢陶陶。

    陶陶屈尊地笑了一笑,他笑起来也就是把嘴角歪了一歪。他说,风子,风子你喜欢就好。陶陶是我的同班同学,是我喜欢的男孩。我看他,他看我,两情相悦,彼此顺眼,都不是问题孩子。什么是问题?有问题的人看没问题的人,不也全成了他妈的有问题?

    噢,那一天是过去多久了?想起来,那一天的雨水淋在头上,好像还没有风干。

    是的,我是愿意和你谈谈我的故事,谈谈我的两把刀子,可你千万别拿那种眼光看着我,就像东方时空的主持人,看着一个问题女孩,万分关怀也是万分痛心的样子,刨根问底要弄出点什么启迪青少年。别这样,拜托你,你真的别这样,啊?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可以随便谈一谈。就像在茶楼里喝茶,或者在南河的堤坝上遛达,很随便当然也是很正常地谈一谈。噢,是的,谈一谈,因为我很怕“谈心”这个词,谁只要说要跟我谈谈心,我立刻就要晕死过去的。很久以来,我都难得开口说什么话了。尊口免开,这个词,我没用错吧?哦,错了,那就错了吧。反正我的意思是说,我很久不说话了,我的嘴巴都要发臭了,看来的确是应该跟谁谈一谈了。就像把下水道的盖子揭开,敞一敞吧。跟谁谈呢,最好就是你这样的人吧,跟我素昧平生,不知道我的过去和我的今后,只知道我就是我说出的那一堆东西。那一堆东西里边有诚实也有谎言,当诚实多于谎言的时候,它就像一个肉馅很小的包子,虽然不上口,却经得住饿。可当谎言掩盖住诚实的时候,它就像一杯浇了冰激淋的非洲黑咖啡,在舔去了甜蜜之后,苦得你发慌。你别笑,我哪懂得什么哲学,哲学不是我这种人能谈的,也不是一个女孩子该谈的,对不对?我只是打了一个比方,用这种方式先谈谈自己,也许就说明我还是很正常的吧。

    真的,我再说一遍,我不是一个问题女孩。你也别拿什么问题来难为我,更不要让我接受什么心理测试了,发问卷、填表格,诸如多大年龄、什么血型、属于哪个星座、有何特长、暗恋偶像、是否失去过贞操等等等等,那完全一个傻瓜的感觉。当然,我晓得我们现在就是一个傻瓜的世界,对不对,到处是傻瓜相机、傻瓜飞机、傻瓜明星、还有傻瓜的男孩和女孩。就连奔四十的男男女女都自称“男孩”、“女孩”,嗲得让人发腻。满世界都是傻瓜,可傻瓜堆里也就一个家伙是伟大的,那就是阿甘,也就是所谓的弗雷斯特?冈普。这是我们亲爱的英语老师宋小豆告诉我们的,她说,是弗雷斯特?冈普,而不是阿甘。她还是我们的班主任,经常用中英文夹杂着骂我们是地道的傻瓜,却出不了一个真正的冈普。她随手在黑板上写了一行英文,我现在还记得那些洋码儿,因为这是她对我们的梦想,ForrestGump,她说,是冈普,冈普现在都成了天才的别名了。她冷冰冰地说,不要怪我骂你们是傻瓜,我是做梦都希望高二?一班出一个冈普。

    哦,可我真的不想成为冈普,或者那个更为知名的阿甘。我也不喜欢跑步、打乒乓,或者捕鱼捞虾。他的绝活是跑步,可是他跑那么快有屁用呢,他爱的女人还不是赶在他前头死掉了。我就算是傻瓜吧,我也想做个正常的傻瓜。正常的傻瓜就是傻瓜,跟天才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的,我就是一个正常的傻瓜,就读一所最稀松平常的中学,每天以无所事事打发漫长的时光。好在我的运气不错,期末只有两三门功课需要补考。这就是说我还算规矩,没有傻到逃学旷课,背了书包学三毛大街小巷去流浪。我说的三毛是头上只有三根毛的小叫化,不是你们喜欢的那个长头发女人。她的书我没有读过,写字的书我读起来都累得慌。我过去只喜欢漫画、连环画、卡通片,现在甚至连这些东西都放到一边去了。在这方面,我没有什么毛病,到了什么年龄就该用什么年龄的方式来说话,对不对?前年我在贵州遇见一个东北女孩,她满口半生不熟的贵州话,我说你搞什么名堂,是东北人就说东北话嘛!这一回她是说了东北话,就是赵本山那种哭兮兮的东北话,她说,咋的呢,走啥山上唱啥歌儿呢!我一下子笑起来,笑得半死,我想起课本上毛主席的话,叫做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我就说,真他妈有意思,你简直就是打东北腔的毛主席啊!她笑起来,用贵州话说,啥子格毛主席嘞,我是正常的女娃娃嘞。

    哦,你听,我们都是正常的女孩子啊。但有些家伙偏偏说我不正常,就因为,我喜欢的东西是刀子。

    哦,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我的吉祥物是刀子。仅仅是刀子。可在一个所谓正常的世界里,女孩子是不配喜欢刀子的,你说对不对?可我也真是没有办法了。像我这样的傻瓜,是啃着连环画长大的。我最怕别人跟我罗嗦什么琴童、画童,还有贝多芬、莫扎特、毕加索,我们哪配提他们呢,提了都是糟蹋圣人啊。我读的第一本连环画是阿拉伯的故事集,勇士麦麦德为了向人证明他的勇气和诚实,就把一把刀子插在了自己的脚背上。那只光秃秃的赤脚塞满了满满一页的画面,连刀把都冲到画框外边去了,血顺着刀刃往上冒,把寒冷的刀子都烫弯了。我觉得那刀也像穿破了我的血管,把我的全身都烧烫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喜欢上刀子了。

    勇士麦麦德,又叫做沙漠中的麦麦德,他骑着单峰骆驼,披着长长的白袍,打家劫舍,杀富济贫,明明还是很年轻的男人,眼睛里却全是苍老的感情。我要是能听到他的声音,一定也是苍老、嘶哑的吧。麦麦德最爱说一句话,这可怜的人啊!在勇士麦麦德的眼里,穷人、富人,朋友、敌人,都莫不是可怜的人呢。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句话,可不知不觉的,我也老把它挂在了嘴边上。我就想,我们都真是他妈的可怜人吧,可谁又在可怜谁呢?

    我是看着麦麦德的连环画长大的。如果把这些连环画加起来,可以塞满几口大皮箱子。但是,它们现在一本也找不到了。我是一个跟书没缘分的人,到手的书,都随看随丢了。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的课本在期末总有一半找不到了。是啊,我就想,我对麦麦德尚且如此,何况是狗屁不通的课本呢。

    小学的时候,为了我期末总有补考,妈妈没有少扇过我的大耳光。后来,妈妈就不再打我了,因为我比妈妈还高了,高出一个头了,我上高二了。那一回妈妈朝我举起手来,我一把就把她的手抓住了。我说,妈妈,你别碰我。你别碰我了。我使劲掰住妈妈的手腕,我说,妈妈,你真的别碰我了!妈妈的眼窝里淌出泪水来,她说,我没有白养你,你的手真是有劲了啊……从那以后,妈妈再没有碰过我了。

    爸爸是从来都不打我的。即便是看着我成绩单上一半的不及格,他也没有发过一次脾气的。我所知道的爸爸,是没有脾气的爸爸。他看着我时的表情,总是露着微笑,再加上一点儿歉意。爸爸总是给我尽可能多的零花钱,我就用其中的一大半买了麦麦德。爸爸知道我喜欢沙漠,喜欢麦麦德,我过十岁生日的时候,他就用草绿色的床单把我裹起来,他裹得那么耐心、细致,我从没有看见爸爸这样一丝不苟地做事情。床单裹住了我的头、大半个脸、脖子、身子,最后拖在粘着落叶的湿地上。湿地上墁了青砖,还长着青苔。爸爸给我拍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我的头是微微埋着的,这使从床单中露出来的眼睛有些上翻,有了那个年龄少有的冷漠和阴郁。哦,其实我并不阴郁和冷漠,至少,我没有扮成麦麦德的时候,我看起来是多么热情和外向啊。

    拿到照片的时候,我傻乎乎地想,要是别人问我,你是谁的孩子啊?我就回答我是麦麦德的孩子啊!可从来没人这么问过我,唉,从来没有……我的回答也就在肚子里边烂掉了。

    我过12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隔着蛋糕和点燃的12根红蜡烛,递给我一把土耳其的弯刀。这就是我的第一把刀子,刀身歪曲着,就像一把镰刀,也像一个苍老的老人。我拿手试了试,却试不出锋刃。但是爸爸告诉我,弯刀的锋刃是力量,弯刀加上力量,可以切断骏马的脖子。那时候我还听不懂爸爸的话,当然,那些话里可能根本就没有话,一把弯刀,就是一把弯刀。弯刀的刀柄上镶嵌着宝石,红红绿绿的宝石,刀鞘是鲨鱼皮的,或者是鲸鱼皮的,谁知道呢,反正带着海洋的盐渍味,上边还烙着虫子一样的阿拉伯文。把我喜欢得不得了,就像它真被麦麦德白晰的手指抚摸过。我把刀挂在墙壁上,早晚都看不够。有一回我还把弯刀带到学校拿给同学看,我说,我爸爸是少将,驻土耳其大使馆的武官。我说这话的时候,一点也不脸红。其实我一边说一边在想,我是他妈的快吹破牛皮了。我爸爸是什么少将武官!只是一座军需仓库的副股长罢了。那仓库远在南线的丫丫谷,离我生活的城市隔着天远地远,坐越野吉普也要跑三天两夜呢。我那张模仿麦麦德的照片就是在丫丫谷的营房拍的,背景是百八十座碉堡一样的仓库,仓库后边就是被雨水淋湿的群山和森林。我也把这张照片拿给同学们看过,我说我是去土耳其探亲时照的。我说,那儿靠近土耳其的南部边境,是麦麦德的出生地。其实,那刀跟麦麦德有什么关系呢,不过是爸爸的一个老战友送的罢了。这个叔叔早就转业了,多年来在新疆——哈萨克斯坦一线跑边贸。

    我的确是吹牛了,可我并不为此感到羞愧。在学校里,同学们为了争面子,哪个没有撒过这样那样的谎呢,告诉你吧,我们全班同学的家长都是有头有脸的,有的是工商局的局长,有的是刑事法庭的庭长,有的是“太平洋百货”的老总,最臭的也是揣着持枪证的警察……可我心里雪亮,全是些鬼话。在这种事情上,说真话的是傻瓜。真正的傻瓜,和天才的弗雷斯特?冈普没有一点关系。如果你稍稍聪明一些,你就晓得说你爸爸是下岗工人,也没人给你捐献希望工程啊。

    我的十八岁生日是在麦当劳过的。我的生日是4月11号,4月11号确实是一个非常平庸的日子,除非一个和我同月同日出生的家伙名扬四海,它才会成为一个值得纪念的好时辰。我是在麦当劳和同学们一起过的生日。爸爸没有回来,他还在秋风落叶的丫丫谷保卫军需仓库,仓库们活像碉堡,都是圆柱体的,有着一个尖尖的屋顶,就像是一些戴着草帽、不苟言笑的农民。妈妈也没有回来,她跟着爸爸的老战友跑边贸去了。就是那个送我弯刀的老战友,他现在据说是发了,手下有了十七、八辆大篷车,涂得花里胡哨的,载着清仓查库弄来的陈货,在尘土飞扬的中哈边境乱窜。他邀请妈妈做他的合伙人,我觉得很可笑。我问妈妈,你都下岗了,拿什么去合伙呢?

    妈妈说,除开你爸爸和他的战友情不算,我还兼着他的会计呢,算是拿我自己去入伙……

    我莫名其妙地觉得不安逸,我说,把你自己……拿给那个叔叔去入伙,有这种战友情吗?妈妈,这合适吗?

    妈妈显然是心烦了,她心烦了就什么道理都不讲,她说,合适?我不晓得这有什么不合适!

    唉,我就想,可怜的妈妈,她在闹更年期了吧,她跟我说过,她现在常常失眠、心慌、耳鸣,月经紊乱呢。妈妈下岗以后,爸爸赠送给妈妈一架老年车,约等于那种三只轮子的自行车。有一回妈妈骑着老年车横穿大街,差点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面的撞倒。妈妈破口大骂司机瞎了眼,司机是个小伙子,赔着罪,说自己没有看见她。妈妈就冷笑,说,你没有看见我?退回去一二十年,你只怕老远就看见我了!围观的人群轰然大笑,妈妈的锦言妙语一夜之间传遍了东郊一百零八坊。稍稍上点年纪的人点头叹气,说,退回去一二十年,那还用说!我这才晓得,一二十年前,妈妈的姿色、风情,在灰蒙蒙的东郊也算是一绝的。唉,怎么我从小看她,她就是一个中年妇人呢?我只觉得她那双吊眼睛长得很古怪,睫毛很长、眼睛很湿,湿得跟她的年龄不相称。我也是后来才晓得,大概是伊娃告诉我的吧,吊眼睛就是丹凤眼。我不是丹凤眼,我的眼睛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一个名字啊。我的眼睛像爸爸,很正常的,也是很平常的,两孔眼窝,一双眼珠,如此而已。

    妈妈在那件未遂的车祸之后,当天就把老年车卖给了收破烂的,把钱拿去搓了几天几夜的小麻将。我就晓得,这灰蒙蒙的东郊,发霉、潮湿的红砖楼,已经留她不住了。妈妈的事情,让我想通了很多的事情,后来我就告诉她,妈妈,走吧走吧,你能走就走了算了吧。

    这一点你该相信,这世界上我谁他妈的都不欠,我还欠着我妈妈是不是,撇开养育之恩不说,我至少还欠她一条命啊。那么就算我再让不得人,我还得让着她一个人吧?何况,她已经下岗了,她不去跑边贸,她还能骑着老年车,湿着丹凤眼,守着麻将桌,泡完后半生啊?我把妈妈放走了。爸爸说,要看顾好妈妈,可我只能放她走了。听说毛主席也说过是不是,——天要下雨,娘要改嫁,由她去吧!

    我记不得妈妈去了多久了,反正是很久很久了吧。

    生日的那天早晨,爸爸给我通了电话。军线转地方线,岔来岔去,声音变得特别的不清楚,我只听清了丫丫谷的风声和雨声,爸爸微弱的声音反而成为了风雨的背景,一个可怜的噪音,在重复祝贺我生日快乐。妈妈则没有一点动静,不知她已经跑到中亚的哪一国去了,反正,不是这个斯坦,就是那个斯坦吧。中亚到处都是斯坦,就像丫丫谷到处都有不说话的仓库。不过,我告诉自己,有什么关系呢,不就是一个电话嘛,我又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女孩子。

    那天晚上在麦当劳,我显得很开心。麦当劳什么时候都是温暖的。春天的夜里,街上落着雨水,不停地驶过溅起水花的汽车,麦当劳就显得更加温暖了。服务生都穿着粗条纹的体恤跑来跑去,像咬紧了嘴巴的灰狗子。陶陶叫来了一大帮同学,连我刚好是18个。我吹灭了一根蜡烛,每个人都替我吹灭了一根蜡烛。蜡烛熄灭以后,飘出十八股青烟,那带点辛辣的臭味刺激到眼睛里,我的眼睛就眨巴眨巴地变湿了。这跟哭没有关系,谁叫蜡烛有这么多,多得可以煮熟一只老鸡婆呢。

    在18根蜡烛熄灭前,陶陶把裹好的猎刀送给我。

    陶陶说,是地道的德国货。我问他哪来的?他说是搞来的。我就不多问了。陶陶有陶陶的搞法,我认为这个与我无关。重要的是他送了我这把刀子,这把千真万确的好刀。

    那天晚上,我们喝完了几十杯可乐,啃完了几十只鸡腿,还吞下了几十份汉堡。是阿利买的单。陶陶是阿利的保护人,而我是陶陶的女朋友,阿利买单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可怜的阿利其实不姓阿也不姓利,因为他全穿印了Lee的名牌服装,他就成了阿利了。

    不过刚开始上高一的时候,我们是全都叫他阿雷的。Lee不就是叫做雷牌么?我们都叫他阿雷,他也都嗯嗯地认了。有一天宋小豆上课,问今天谁是值日生?我们都说,是阿雷。宋小豆皱紧了眉头,眉心里都皱出了一颗小疙瘩。她在黑板上写了一个Lee,她说,读什么?我们说,雷!宋小豆呸了一口,就好象呸是雷的回声。她接着就用英文骂了一句什么,我想大概是一帮蠢货吧。但她自己翻译出来,却是一群可怜虫。她也说可怜,可怜的宋小豆,我不喜欢她这么说。

    宋小豆用粉笔把Lee圈了一圈又一圈,就像蜘蛛吐丝把阿雷缠在了最当中。她说,勒-依-li-李,读李。哪来什么雷呢?港台电影看多了,雷锋也成了李锋,李逵也成了雷逵,真是不土不洋,天打雷劈。我的学生,是李就是李,是雷才是雷。李逵和雷锋,风马牛不相及啊,对不对?

    我们相互望了望,似乎都很惭愧,因为我们这群可怜虫居然全都是她的学生啊。

    宋小豆手指捏住粉笔,在黑板上轻轻叩着,黑板居然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就跟叩响了瓷器似的。这一招,我们后来都试过,全都不灵。宋小豆说,知道李光耀吧,从前新加坡的总理,他的英文名字就是,她背过身去,李光耀就成了唰唰唰的几声粉笔响,然后他像照片一样从黑板深处显影出来了,就是LeeKuanYew。Lee的本义,宋小豆说,就是庇护所、避风处。她顿了顿,想再说点什么,但那表情却是说了也白说,于是有一只嘴角斜着弯了弯,就跟假笑似的。她说,这个孩子,这个你们叫阿雷的孩子,天晓得,他是庇护别人还是别人庇护他啊?她摇摇头,用英语咕哝了一句什么,我估计是唉,不可思议吧?

    宋小豆摇完了头,就说,你们还叫他,就是他,她伸长手指指着阿雷,她说,还叫他阿雷吗?我们全都嗡了一声,说“阿-李-”

    阿李?宋小豆用嘴巴和粉笔同时重复了这两个声音。她说,阿李对你们有什么用呢,阿李跟李四、王五有什么区别呢,连阿猫、阿狗都不是,就连一根肉骨头都不是,还值得你们这么又争又抢的!宋小豆说着,终于把假笑换成了一脸盈盈的笑,听起来、看起来也都不讨厌。她说,就叫阿利吧,一身名牌,有利可图是不是?她又用手指点了点阿利,说,阿利,你也更像是一个名字了,对不对?

    大家全都看着阿利,阿利红了脸。一片掌声和嘘声响过,从那天起,阿利就是阿利了。

    阿利为我的18岁生日买了单。我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就在陶陶的耳轮上“吧”地亲了一大口。陶陶长得很高大,有1米80了,耳朵跟佛似的,又大又厚,垂到下边,还朝内卷了一下。老年人说,耳大有福,这一卷,就连一点儿福气都不会漏走了。陶陶的头发不长不短,刚好披到衣领上,他的鼻子高高的,高得脸上都看不出表情了。朱朱说,陶陶扮酷,假得很。我就说,是啊是啊,大明星的酷也是扮出来的。扮嘛,都有一点假,对不对?朱朱说,呸!

    我也在阿利的耳垂上亲了一下子。阿利长着一对招风耳,样子有点像兔子,眼睛红红的,耳垂尖尖的,嘴唇咂上去是滑嫩嫩的。他家里很有钱,他为什么要读泡中呢?很多人都问过他,你可以出钱到重点中学,一中或者二十四中,当钱学生啊?阿利总是腼腆地笑一笑,只在私下对我说,我不去重点中学,我爸爸也不让我去重点中学。爸爸说,去重点中学是遭践踏,读泡中是受摔打。说不定就摔出一个样子了。我说,什么样子啊?阿利说,就是好样子啊,好样的好样子。我也笑了,我说阿利,你爸爸觉得你摔出来了吗?阿利说,你说呢,我有什么样子?

    阿利的样子怯怯的,我就拍拍他的可怜的小脸,我说,阿利总会摔出一个好样子,是不是?

    其实在泡中,谁又是我们的好样子呢?谁知道呢,知道了还能是泡中?我比阿利少了很多钱,倒是多了两把刀。两把好刀呢。我把土耳其弯刀留在墙上,德国猎刀压在了枕下。有两把刀子陪伴着,我的觉就睡得很结实,不做梦,不打鼾,睡得死沉沉的。

    噢,是的,我姓何,何凤。但我不喜欢别人叫我何凤。我一直都不喜欢别人这么叫我何凤。只有在填各种登记表的时候我才把自己写成是“何凤”。不过,我从小学起,就常常故意把自己写成了“何风”。这样,我就觉得自己沾了一点男人气了,不那么像女孩子了。我讨厌见到毛毛虫就惊声尖叫的女孩子,也讨厌男人瞅一眼就满脸通红的女孩子。而且,我的确是很喜欢风呢。风是看不见的东西,却是那么的有气力,刮一个整夜,可以把街上的脏东西都刮得干干净净。我居住的这座城市位于西南的腹地,靠近西藏高原,至少西藏高原的风可以吹到我们的城市来。我们的城市不是一座干净的城市,在我的眼里,那些可怜的街道真是太脏了,到处是纸屑、果皮,老年人的酽痰,还有民工拉的野屎。我们的城市倒是经常都在下雨的,西南的雨水是绵渍渍的,温嘟嘟的,整夜整夜地下着。可我是多么喜欢冬天的来临啊,北方的风整夜整夜地吹。那些小刀子一样的北风多么有气力,它们爬过了秦岭,刮过了四条大河和五百里的平原,一直刮吹进了我们的城市,把那些脏东西都统统吹走了。第二天早上出门,空气冷嗖嗖的,吹到我的脸上,又爽又脆,搭眼看去,到处都干干净净的,我心里真有了说不出的安逸。

    初二的下学期,我收到了第一封情书,我的名字被歪歪扭扭地写成了“何锋”。我一下子就难过了。我讨厌把字写得很臭的男孩,可我还是差点为“何锋”这两个破字掉了泪。“何锋”是我哥哥的名字。何锋在一岁或者是两岁的时候被爸爸弄丢了。那年过“八一”,爸爸带着何锋去参加老战友的聚会,他们都喝多了。他们仗着酒劲,说了多少豪言壮语,发了多少的牢骚啊,他们把天都喝黑了。爸爸摸回家时才发现,何锋没有了。爸爸倒在地上,而妈妈的眼睛都直了。我不晓得在那个漫长的夏天里,爸爸和妈妈是怎么过来的。我还记得,好多年以后,有一个后半夜我起床上洗手间,突然看见妈妈坐在厨房的黑暗里,吸烟、喝酒,路灯和烟头把妈妈的眼睛映成了阴暗的绿色和红色。酒是用枸杞和毒蛇浸泡过的,在屋子里散发出蒙汗药一样的味道。我怯生生地叫了一声妈妈,我说,妈妈,你在想念爸爸吧?妈妈用沙哑的声音笑了笑,妈妈的声音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沙哑的,沙哑得如同从一堆泡沫的深处穿出来。妈妈说,想他干什么?我在想哥哥。妈妈跟我提到那个丢失的男孩时,从来都不说何锋,也不说你哥哥,而只称做哥哥。我说不出话来,我在心里嘀咕,可怜的妈妈,她真是可怜的妈妈啊。

    又过了很久,我才知道妈妈在怀上我以后,就永远地和爸爸分了床。我是在4月11号出生的,那年的晚春溽热得比三伏天气还可怕,所有的婴儿都没有裹襁褓,又热又湿,湿得水缸里的鱼都生了痱子了。妈妈说,那年4月的孩子都任性得不得了,谁都不服管教呢。

    妈妈是说对了。初二的下期,我也给男生写了几封信。我的落名都用的是“何锋”。我跟别人说,因为我喜欢刀子,而这是刀锋的锋啊。但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我是顶着“何锋”在活啊。“何锋”不在了,这世界上才有了我。男生收到“何锋”的信,都屁巅屁巅地来追我。我喜欢看他们屁巅屁巅的样子。他们也是男孩子?真正好笑啊。

    不过,从来没有人叫过我“何锋”。爸爸、妈妈叫我何凤,老师也叫我何凤,同学们却都叫我风子,或者说,就是疯子吧,谁知道呢?反正没有白纸黑字地写出来。我都一揽子收下了,叫什么我都回答,叫什么都是在叫我,对不对?

    即便别人不叫我的名字,只是冲着我那个方向招呼一声“喂”或者是“嗨”,我也不会搞错的,那一定是在叫我呢。我的样子很容易辨认,站在一群人中间,我肯定是最惹眼的。高一的时候我们做过一篇作文《我与我的泡中》,多他妈温情脉脉的题目啊。我是这样写的:

    请你不要问我长成什么模样。每天下午七点钟,你到我们泡桐树中学门口来,你就能一眼认出,哦,那个可怜的家伙就是我啊。从皇城坝广场乘38路车,磨磨蹭蹭朝南走,到了南桥下车,沿河往左,河是南河,两边都是泡桐树。街叫泡桐树,学校也叫泡桐树,树子都高过了院墙,高过三五层楼,叶子肥大,绿得发黑,街上阴森森的,全让泡桐树的叶子染黑了。泡桐树春天开花,开花的时候还没有叶子,紫色的花铺满了枝头,粉嘟嘟的紫色,嫩得不得了……等花谢了,然后才是叶子的天下,又绿又黑,黑到深秋。

    哦,你到了南桥,顺着左手走两分钟的路,就看到黑墙上钉着一块铜牌子,朝着街道、朝着堤坝还朝着南河。铜牌比校牌还要显眼,铮亮,好看,趾高气扬,上边烙着四个红色的大字:“市级合格中学”。这就是说,我们可怜的泡桐树中学啊,不是“重点中学”,不是“示范中学”,也不是“园林似绿化先进单位”……。“合格中学”,是我们唯一的金字招牌啊。噢,是的,泡桐树中学的确是合格中学呢,有三个初中年级、三个高中年级,共32个班1201个学生。他们中间藏龙卧虎,每天都要在中午或者黄昏时候干下几桩斗殴、劫财的勾当来,不是在臭气熏天的网吧,就是在小街小巷的拐角,或者天晓得别的什么鬼地方。所以,警察三天两头就跟鬼子进村似地光顾泡中。校长、主任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绝招,每天把我们关小鸡似地关到天黑。是的,说起来很可笑啊,在我们合格中学,光阴的流逝是以天色来计量的。天黑以前,没有老师愿意上课,也没有学生愿意做作业,值日老师就抱着手在走廊上走来走去,从敞开的门口,看我们乱哄哄地磨蹭光阴。天终于黑下来,就像课本上说的,夜幕垂下来了,两个虎背熊腰的保安拉开铁门,我们就蜂拥而出了,人头乱(攒)动,杀(喊)声四起。这时候,你就能一眼认出我来了。

    我走在最前边,而且我比所有女生都要高出一个头。我总是边走边把手伸到后颈窝,把校服从头上扒下来。大笼大垮(松松垮垮?)的校服扒下来后,就露出了我那身紧绷绷的皮夹克。我留着短发,短得跟男人的板寸似的,还蹬着陆战靴,走起路来跟巴顿将军一样大步流星。我知道身后有许多男生瞅着我,眼里都要馋出鸟来了。他们说,妈的,看这个假眉假眼(假模假样)的将门千金!

    ……

    不过,这篇作文我始终没能够把它写完,我现在说给你听的,也只是一个大概吧,意思意思,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况且我不知道接下去又该写什么,如果是流水帐,真不晓得要流到何年何月,想起来都很吓人呢。我就把陶陶的《我与我的泡中》全文照抄了一遍,遇“男”就改“女”,逢“他”就变性,居然得了78分。而陶陶本人却只得了64分,气得他拍桌子骂了句妈的×!分析起来,可能是陶陶的字迹混乱,而我的一笔一划都清清楚楚吧,清楚得就跟小刀子刻在木板上一样的。真的,我的字迹就跟小刀子刻的一样,力透纸背就是这个意思吧?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个缘故,语文老师是个老头子,老单身,老瘪三,肯定看着女孩子更顺眼,看着陶陶牛高马大就莫名其妙不喜欢。我很少在背后说老师的坏话,我说的这些都是真实的。我造谣得不到任何好处,何况是现在。不过,他早已经退休了,在我们离开泡中之前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就跟死无对证似的。

    *第二部分

    还记得我说过的麦麦德吗?沙漠中的英雄麦麦德,白袍、弯刀、单峰骆驼。此外,他还是一个游吟的诗人和哲学家。他比燕子李三更光明正大,比罗宾汉更矫健有力,比我们的政治老师更能讲出伟大的格言。我晓得格言总是很伟大的,不然为什么还叫格言呢?他说过一句格言:经历对有些人是财富,对有些人只是一本流水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