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三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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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他和他的爱情(1)

    他和他的爱情

    夜里,他被蚊子咬醒。摸黑去开灯,碰倒床柜上的照片。灯亮了,他和她在相框里抱在一起,很开心的样子。他们身后是一块巨大的岩石,上面刻了一个“缘”字,从风景上可以辨认出这幅照片是在某处旅游胜地拍下的。那时,他们说要永远在一起。

    他没有扶起相框。

    十二个小时前,她离开了他。

    她大包小包带走不少东西,手被四个包占着,没有关门。

    不知道她是否还会回来。他盯着敞开的房门发了会儿呆,才把门关上。

    二十小时前,他们吵了一架。

    近半年吵架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家常便饭。他和她早过了相敬如宾的阶段,用他们同学的话说,都老夫老妻了。的确,已熟得不能再熟,她连他身上几个痦子、分别在哪里都了如指掌,而他则连她吃完水煮鱼后的第二天准保大便不畅、要再吃一顿韭菜炒鸡蛋方能解决问题也心里有数。五年前他们就在一起了。

    刚恋爱的时候,他们小心翼翼,彼此讨对方欢心,谈话内容只是蜻蜓点水,从不过多进入对方领地,都互相保留了一些秘密或是隐私。他们的关系就像一张投入水中的纸,起初是浮在水面上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张纸便慢慢沉入水底,于是他和她的个人秘密和隐私,如同暗礁,彼此暴露无遗,他们开始无话不说。他知道在他之前她在高中有过一个男朋友,每到她生日的时候这个男的会发短信给她,她回复的短信也只有两个字:谢谢。他并不为此萌生醋意,他知道这是她和那个男的每年仅有的一次联系,他对她非常放心,就像她知道他在网上和那些女孩打情骂俏也只是逢场作戏,不会有实质性进展一样。

    但时间久了,他和她便出现了问题。问题出在他们太了解对方了,吃饭的时候,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等他伸手,便已将他的杯子倒满啤酒,而她一张嘴,他就知道她要问什么,不等她开口,便直接将答案告诉她。每当心有灵犀之后,被意会的一方都会玩笑着说一句:太伤自尊了!

    但这并不是一个玩笑。如此的生活已毫无新意可言,就好像一潭死水,他们渐渐感觉到在一起的平淡无奇,更多时候已无话可说。对于恋爱中的男女而言,对方的魅力在于不可知,只有深陷谜团,才知其中奥妙所在,才能忘记归途,而在经历了五年恋爱生活后,这一点已不复存在。他们出现了危机。

    终于,一阵风吹过,水面上掀起涟漪。他和她吵了一架,过后双方都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完全了解对方,不知道对方如此擅长人身攻击,平时宽宏大量吵起架来却尖酸刻薄,肚子里居然装着那么多恶毒的词汇,运用自如,出其不意,你一言,我一句,针尖对麦芒,比起牛群冯巩的相声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己说着说着居然都被逗乐了。笑过之后,两人又重归于好。

    吵架重新唤起他们对恋爱生活的热情。惟有吵架才能让他们的生活出现亮点,只有吵架时双方嘴里蹦出的嘲讽挖苦之词,才能燃起对方兴奋的火焰。占上风的一方,眉飞色舞,妙语连珠,落于下风者,奋起反击,疾恶如仇。双方都要稍费脑筋才不致被动挨打,原本枯燥的生活在争吵中有声有色起来。

    他们开始故意制造争吵的话题,三天一小吵,十天一大吵,唇枪舌剑,花样百出,面红耳赤,不可开交。久而久之,争执成了他们的习惯,原本审美倾向相同的两个人,对一切事物的看法出现了分歧,即便本意是一致的,却偏要对着干。

    起初他们的感情并未因吵架而有丝毫破裂,认为这只是一场好玩的游戏,而当这场游戏屡屡发生的时候,便不再好玩,看对方也越来越不顺眼了,各自心里都憋着一股怨气,这股怨气随着每多一次争吵而增长一分。

    此刻,他挠着被蚊子咬的包想,一定是她没关门,才飞进蚊子。这个夏天他一直小心翼翼,很少打开门窗,就怕进蚊子,可还是进来了。这是今年他第一次被蚊子咬,居然因她而起。如果她在的话,他肯定会为这事儿和她再大吵一番。

    他爱招蚊子,她是知道的。无论在哪里,都备受蚊子青睐。

    在家的时候,蚊子只咬他,自打生下他,父母就再没挨过蚊子咬,每年夏天看着儿子遍体鳞伤,爸妈深感愧疚,直到他上了大学,离开家,他爸妈夏天才过得心安理得一些。

    到了学校,蚊子仍旧专捡他一个人叮,同宿舍同学均为能和他分在一屋暗自庆幸,认为这是大学期间乃至一生中都屈指可数的几件幸福的事情之一。学生宿舍里住着一群平均年龄二十岁上下的青年,血香肉嫩,美味可口,是蚊子最爱光顾的地方,但有了他,别人便不用在炎热的夏天挂上憋闷的蚊帐,大家说他比蚊香还管用,甚至好多外宿舍同学宁愿去他们宿舍打地铺也要睡一个没有蚊子骚扰的好觉。而他,即便是宿舍里惟一一个挂蚊帐的,也难逃惨遭蚊子狂轰滥炸的厄运,每晚熄灯前,他会检查一遍蚊帐,确认里面除了他,再没有其他会喘气的东西后,才肯安心躺下,但过不了多久,他便在蚊子的嗡嗡声和同屋人的梦话、鼾声中,抓挠着被蚊子咬的包醒来。床头放了一把手电,是他半夜用来查找潜入蚊帐中的蚊子并将其就地正法的,使用率极高,每半个月就要更换一次电池,有时因为蚊子太多,或三番五次地偷袭,一亮就亮到东窗发白。到了早晨,同学们陆续从满意的睡眠中醒来,用同情和感恩的目光看着他给换得他们一宿好觉的患处涂上清凉油。因为睡眠不足,他上课无法全神贯注,导致成绩一落再落。他们想帮他,但无计可施,连蚊帐都无法阻挡他对蚊子的诱惑,只能说明他的肉太香了,简直就是“全聚德”烤鸭,美味传八方,香飘海内外,蚊子们就是奔他来的,别人不正宗,不屑一顾,使得众人诚心诚意替他分担痛苦的愿望难以实现。“全聚德”附近的烤鸭店为什么门庭冷落,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只好踏踏实实睡自己的觉,在梦里祈祷他今晚好运。他憔悴地看着他们第二天个个精神饱满,体力充沛,气就不打一处来,可他们没有错,谁让自己太招蚊子待见呢。如果把蚊子看成是西天取经路上的妖怪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的肉与唐僧肉堪有一比。

    根据多年和蚊子打交道的经验,一只蚊子每天至少要叮人四到六次才肯罢休,他才被咬一次,后面还有三到五个包在等着他。现在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分,为了睡好下半夜,他决定打死这只蚊子。

    他起床巡视四壁,见墙上有一个黑点,便蹑手蹑脚地向它靠近,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一个污点。瞪大眼睛,继续寻找,天花板、墙角、床上、桌上找了个遍,也不见它的踪影。显然这是一只智商较高的蚊子,知道在找它,便躲起来。房间很乱,如果它落在某一处,譬如飞进一只鞋里、钻进床头的那堆报纸中,潜到影碟机的下面、躲在窗帘的背面、藏入电脑的机箱里……按这种思路推测下去,想在这个房间中找到它,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放弃了。关灯睡觉。刚有睡意,便隐约听见蚊子在耳边嗡嗡叫开了。人们形容一个人说话声音小的时候,通常爱用蚊子作比喻,说像蚊子叫。其实蚊子的声音一点儿都不小,在他听来已如雷贯耳。

    他没有理会,它却猖獗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还飞来飞去撞到了他的脸。他急忙打开灯,想给它迎头一击,可眼睛无法适应从黑暗到光亮的瞬间变化,白炽灯的光芒刺得他睁不开眼,在经过了漫长时间的挣扎后,才慢慢睁开眼睛,而这时蚊子早已无影无踪。错失了良机。关上灯继续睡觉。

    很快他又被咬醒了,这次咬在右手的食指上。蚊子很聪明,没有一点儿动静,就神不知鬼不觉吸走他的血。他先是感觉手指微痒,挠了几下,紧接着就有了肿胀的感觉,打开灯一看,手指已粗得跟根儿小萝卜似的,又红又紫,温度骤升。十指连心,痒在手上,疼在心里,他将手指裹在毛巾被里磨蹭,仍痒痛难忍,恨不得将它剁下。

    他决定就是不睡觉,也要将这只蚊子打死,血债血还,弄不死它,睡不瞑目。他绕着房间又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这只狡猾的蚊子。他用一本杂志当扇子,扇遍屋内每个角落,打草惊蛇,让它出来。在一阵狂吹猛扇之后,蚊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如过街之鼠,在他眼前仓皇逃窜。他瞧准它的飞行轨迹,抡开双臂,“啪”的一声,将其毙命于两掌之中。他长出一口气,以为可以放心睡觉了,可当他摊开双手,却没有看到期待中掌心里一个扁平的肉团淹没在一小片猩红之中的景象,失手了。而此时蚊子已又不知去向。

    他不停地扇动着,蚊子一次次在他眼前飞过,又一次次在他眼皮底下顺利跑掉,似乎有意和他开着玩笑。他太不擅长打蚊子了,它与他近在咫尺,就好像等死似的,可他还是失之交臂。小时候玩斗蛐蛐,他笨手笨脚的连一个英勇善斗的蛐蛐也抓不着,特别羡慕那些家里放着好几个蛐蛐罐的同学,能被他抓住的蛐蛐要么已奄奄一息,要么缺胳膊少腿,小朋友根本不和他斗,他们说不欺负残疾人。春游的时候,同学们去小河沟里捞鱼,男生捞到了小鱼小虾,只有他捞了几个田螺,还不如女生,她们还捞到了蝌蚪。上了高中开始打篮球,三年里他没投进过一个球,毕业前夕他一个人站在篮筐下,耗时一个小时终于投入一球(在百投不进气愤至极下,将篮球狠狠向篮板砸去,就是这下,居然进了),这才毫无遗憾地离开学校。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这方面低人一等。

    蚊子跟他游戏了几回合后,知道自己的处境非常安全,便堂而皇之大大方方地在他面前招摇而过,还有意在他眼前做短暂停留,但他还是没有抓住机会,无奈地延续着它的生命,看着它欢快飞翔,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士可杀不可辱。他关灯睡觉,不再和它战斗。

    可蚊子不依不饶,开始了新一轮攻击。它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嗡嗡声又在他的耳边响起,听了让他心头一颤。

    他平躺在枕头上,感受着蚊子拂面而过带出的气流。屏息凝气,绷紧全身每一根神经,保持高度敏锐,以防被它偷袭得手,同时又期待它落在自己身上的某一处,好有的放矢。

    蚊子似乎猜到他的伎俩,久久不肯落下,而他又不敢真的睡去,嗡嗡声让他时刻感觉到蚊子的存在。为了尽早结束战斗,让蚊子以为他真的睡着了,他一动不动,甚至还假装打起呼噜,说两句模糊不清的梦话。

    也许是这招真的有效,蚊子在他头顶盘旋了一会儿后,像关闭了引擎的直升飞机,在他右侧脸庞着陆了,嗡嗡声也随之消失。他敏感的神经清晰感觉到它的六只脚牢牢抓在自己的脸上。位置很好,右脸腮帮处,这样他可以挥起最擅长的右手,以一个正手的姿势,把它打死。

    他感觉脸上又多了一处与蚊子的接触,它的嘴已经扎进他的皮肤。容不得多想,抡圆右臂,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他想摸到蚊子的尸体,然后就放心睡觉,但是脸上没有,手上也没有,他想是不是掉床上了,打开灯看,还是没有。不应该呀。他掀开枕巾仔细查找,就在这个时候,蚊子同鬼魂一样,重新出现了,像一架花样表演的飞机,翻了一个跟头在他眼前悠闲飞过。

    他快崩溃了。

    在发现自己出师未捷后,才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刚才那一巴掌太用力了。

    他想起了她。

    二十小时前的那次吵架,是因为欧洲杯的比赛。当时四强已经产生,分别是葡萄牙、荷兰、捷克、希腊。在看完葡萄牙战胜荷兰的比赛后,她问他,你说葡萄牙和捷克谁能夺冠?我看好葡萄牙。这时捷克和希腊的比赛尚未进行,她已将希腊排除在外。

    熟悉足球的人都知道,希腊是个弱队,能闯入四强出乎所有人意料,当面对进攻强大的捷克队时,被斩于马下是理所应当的,冠军理应在捷克和葡萄牙中产生。

    他却说,希腊。

    他并不看好希腊,也希望葡萄牙捧杯,但就是不顺着她说。

    她看了他一看说,故意吧。

    他说,希腊可是黑马。

    黑马怎么了,一样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她说。

    你不觉得葡萄牙已经穷途末路了吗?黄金一代已成明日黄花。他说。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且轮不到希腊呢,再说了,还有捷克,这道坎希腊就过不去。她说。

    你忘了希腊是诞生神话的国家。他说。

    足球场上靠的是真刀真枪。她说。

    小组赛里希腊赢过葡萄牙,实力不容小视。他说。

    灵光一现而已,小组赛里希腊还输给了俄罗斯呢。她说。

    希腊又淘汰了法国,这不是偶然。他说。

    法国怎么了,上届世界杯小组都没出线。她说。

    甭管怎么说,反正我说希腊夺冠。他说。

    打死我我也不信希腊能夺冠。她说。

    那就走着瞧。他说。

    走着瞧就走着瞧。她说。

    后来,希腊淘汰了捷克,进入决赛和葡萄牙争夺冠军。他说,我说什么来着,希腊夺冠指日可待。她说,希腊也就到这儿了,该打住了,看葡萄牙到时候怎么狠宰希腊。他说,一定是希腊人痛饮葡萄酒。

    每天夜里,他们都躺在床上看球,决赛也不例外。她靠着他,他搂着她,盯着电视,各怀心事。每当葡萄牙发起一次进攻的时候,他都能感觉到她身体的激动,而当进攻被希腊瓦解后,她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紧绷的肌肉随之恢复常态,这时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得意的微笑。

    下半场进行到第十二分钟,希腊进球了。他说,我的预言就要实现了,希腊人拔掉葡萄牙。她说,别高兴得太早,比赛还有半个小时,葡萄牙一定能反败为胜。他说,就怕葡萄牙被希腊进更多球。她没理他,下了床,自己坐到椅子上看。

    他们继续看球。菲戈一脚射门滑门而出,她仰天长啸。小小罗纳尔多的挑射高出横梁,她叹息不止。他却为希腊人铜墙铁壁般的防守叫好,看着毫无作为的葡萄牙人束手无策,他越发得意。其实谁拿冠军并不是他们真正关注的,他们只是不想让对方的愿望得逞,好让自己在以此为话题的争吵中占得先机。

    此后双方再无建树,比赛结束了。葡萄牙输了。看着小小罗纳尔多痛哭流涕,她也跟着伤心欲绝,更是在为自己的预言没能实现。

    他说,你说过,打死你你也不信希腊能夺冠,现在希腊夺冠了,怎么办吧。

    她立即从葡萄牙失利的阴影中脱身而出,挑衅说,那你打我啊,把我打死。

    他说,你这是无理取闹,下回没把握就别这么说。

    她说,我就说,有本事你就打我。

    他说,这可是你说的。

    她说,是我说的,你打啊。

    他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她说,不敢了吧……

    没等话音落下,她就挨了一巴掌。

    她捂着脸说,我靠,你他妈的真打。

    他说,你丫让我打的。

    在经历了无数次吵架后,动口不动手已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积蓄已久的怨气在这一刻转化为货真价实的一巴掌实实在在地拍在她的脸上。

    随之而来的,是两人破口大骂。骂着骂着,就都累了,便无声无息了。少顷,她抽泣起来。他没有安慰她。

    她说,如果只有吵架和动手动脚才是我们之间惟一可行的交流方式,我宁可不再和你交流。于是开始收拾东西。他没有拦她。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问她去哪儿,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话。他早就觉得和她在一起已经无聊了,早该分开了。

    他想当时她一定很疼。

    此时天色已青,不知道她现在哪里。

    他想出一个办法。鲁迅的《故乡》里的闰土同学“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把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他效仿此计,用蚊帐作为罩住鸟雀的竹匾,将自己作为引诱鸟雀的秕谷,等蚊子飞进来的时候,它就只能像被闰土从竹匾中轻松掏出的死到临头的鸟雀一样,任他宰割了。

    这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多年来让他打死的蚊子,至少百分之九十五是在蚊帐里被缴获的。他的蚊帐,在经历了四年大学后,如今已黑白相间,泾渭分明。白色是蚊帐的底色,黑色是被打死的蚊子遗留下的血迹——其实是他的血,被蚊子吸进了自己的体内。其中蚊帐的个别的网眼里,还夹杂着蚊子尸体的残骸,其状惨不忍睹,足见他与蚊子战斗的血雨腥风史。

    蚊帐虽是保护人类不受蚊虫叮咬的屏障,于他却不起作用。他的肉香能吸引蚊子不辞劳苦成群结队滚滚而来,它们先是依附在蚊帐上,因为尚未开餐,腹内空空,身材瘦小枯干,所以只需缩起手脚,收拢翅膀,用力一钻,就可与他同处一室,开怀畅饮。等喝了他的血,被他发现后,便想跑也跑不了了,此时它们体内充盈着仍保留着他的体温的血,肚子鼓胀,身壮如牛,细小的蚊帐眼儿已不足以容纳它们自由出入的,它们没有崂山道士穿墙而过的本事,只好坐以待毙。

    他在这个时候是毫不留情的,必将奋力拍击,将它们粉身碎骨,好几次半夜里都把别人拍醒了,他们知道他跟蚊子有深仇大恨,也不说什么,任他拍去。那时有个同学编了一个段子,叫《血溅408》(408是他所在的宿舍房间号),讲的就是他和蚊子挑灯夜战的典故。

    他去找蚊帐,翻遍所有可能放置的地方,还是没有找到,急得他额头渗出了汗。

    一定是她给收起来了。他和她第一次争吵就是因为她收拾了他的东西,他没有及时找到而跟她翻了脸。

    “我放桌上的那本书呢?”他问。

    “别问我,谁让你自己不收好的。”她说。

    “就放桌上了,家里就咱俩人,你要没动,那鬼拿了呀。”

    “让我扔了。”

    “扔了?你凭什么扔我书?!”

    “你到处乱放,屋里还不够乱呀。”

    “那你就扔呀!整个一秦始皇,焚书坑儒,哪天你也把我埋了!”

    “我看快了,你要再把东西四处乱放,我就挖个坑把你埋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东西别逮哪儿扔哪儿,这家还有个家样吗,比猪窝都乱。”

    “这里要是猪窝,那你是什么,老母猪?”

    “说你是好吃懒做的大公猪都抬举你!”

    “小市民才把家收拾得跟狗舔的似的!”他引用了某部电影中的一句话。

    “对,你媳妇就小市民了,看不惯你把我休了,找个大家闺秀。”

    “你说这话有意思吗!我要真找一个你还不得自杀去。”

    “说到你心坎里了吧,早就这么打算了吧,有了下家你别不好意思说,我不缠着你,绝不拦着你去寻找幸福。”

    “好姑娘遍地皆是,找个比你好的如拾芥耳。”

    “你敢找!我哪点儿不好了!你说这话对得起我吗!”

    “你随便扔我东西,那本书我买来看了还没一半呢!”

    “给你!给你破书!你下次要再随手乱放,我就真扔了。”她从书柜里抽出书。

    他接过书,没说什么,翻到其中一页看了起来。

    “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她夺过书问。

    “没有。给我书。”

    “那你说要找个比我好的。是不是外面已经有人了?”

    “我天天和你在一块,有没有人你还不知道。”

    “你嫌我小市民了。你说我把屋里收拾得利落点儿不好吗。”

    “好!我那是气话。你是最好的,找你这么个媳妇我挺知足的。”

    “真的?”

    “真的!把书给我吧。”

    “我们说好永远不吵架的,但今天因为一本书你就跟我嚷嚷。”

    “下回不了,快把书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