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吐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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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行为

    佛教的行为准则是自利利他,我认为这与任何正常健康的人的行为准则毫无差别,呵呵,老牛捐了,我就不捐,要是人人都捐,那么我宁可当募捐者。方便啊,我的偏好是随心所欲,有时我走半道儿上会顺手儿把钱塞给一些要饭的,或看着就不幸的人,图一个直接方便及心里踏实,但有时我会对那帮要饭的破口大骂,叫他们滚蛋走人。当然我一点也不反对老牛捐钱,或别人向庙里捐钱,我也捐过,瞎捐捐而已,人那儿立一个捐钱箱,往里扔点儿零钱比较合理,扔进一空烟盒儿就不太合适了。

    历史上的基督徒曾因狂热的信念而建立加尔文教派,出现过十字军东征,更有众多教士不怕千难万险而积极传播福音,这些成为我喜欢或不喜欢基督教的理由。对于佛教,我也有不太喜欢的地方,回教徒曾入侵古印度,毁无数寺庙并杀十万佛教徒,竟未遇到抵抗,反倒是印度教徒奋起还击,我认为这表现出佛法中软弱愚蠢教条的一面。

    另一原因,是一些佛教徒表现出的狭隘僵化所致,他们把别的宗教观点都看成不究竟的,全是偏见,他们只在语言上强调只有佛教的观点才是究竟的,是正见,而在具体行为上却并不令人信服,很明显这是一种极端的见识,在不信教的旁人眼中,更容易把所有这些宗教见解都当成偏见。当然,把本教派的见地当成正见,也很容易被看成是玩弄词藻,谁都知道,哪一种宗教见地是究竟的,完全取决于对于“究竟”这一词语的解释,依我看,佛教徒与其一遍遍宣称自己的见地是正见,还不如另一些类似“让一切如其所是”的稀里糊涂的说法儿听着更不招人烦——不过对于佛教徒,我的态度仍是一如既往的同情及友善。好啦,朋友,我知道你得到了属于你的信仰与真理了,通过佛法,你认为你自己更好了,更坦然了,甚至更快乐了或不再害怕了,虽然我不一定那么认为,甚至不一定同意你,但我为你自我感觉良好而高兴,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