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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阿仁连平冷笑着回答了我这些疑问。

    “现在让我来告诉你吧。……那天傍晚,我6点10分走出‘春秋庄’,6点半到达车站前的照相器材店。这时我看到那个女人在车站前晃来晃去(看样子好像是东京来的人,姿色真撩人——),我边想边走进照相器材店,买了客人委托的底片。我在这里花了大约五分钟时间,走出来时刚好看见这个女人和一个中年男士从A小道拐弯过去的背影。东京来的一对情侣这个时候走那条小径,一定是准备走过吊桥到那个人迹稀少的森林去干见不得人的勾当。我立刻看出了这一点。我因为在旅馆工作,所以知道许多情侣们常到那个森林里去干好事。可是,依当时的季节来说,这种事情应该还早,一方面这个女人长得确实够俏,我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偷偷跟踪他们。我因为和他们保持相当的距离,所以,木炭店主的女儿虽然看到这两个人,但她很快就关上门,所以并没有看到跟在后面的我。

    “这两个人果然走过林中的草地,往河边走过去。我偷偷靠上前时,看到他们站在那里接吻。对方好像是中年人。我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个男人让女人躺到草地上去。好戏马上要开始啦。——我心想。

    “这时,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欲望。这么棒的女色,怎么可以让别人享受呢?我心里起了这样的念头。我再也没有偷看别人干好事的心情,一方面因为自己好久没有碰过女人,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冲了出去。这个男人看到我就吓了一大跳,离开女人了。我再喊一声‘嘿!’时,也不晓得为什么,这个绅士模样的男人竟没命地跑了。我想这一定是个非常怕太太的男人,怕在这里惹出事情后暴露自己的身分,所以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了。把带来的女人丢下不管,只顾自己逃走,这种男人实在也够窝囊了。

    “这时我发现这个女人准备逃走,于是我露出可怕的表情,站到她的面前命令她要听我的话。当时她吓得话都说不出来,等到我抱住她时,这才尖叫一声,同时摆出抗拒的态度。我连续打了她五六记耳光。结果,这个女人变得乖乖的了。我就把她推倒地上,爬上去遂了我的欲望。

    “事后,这个女人站起来用可怕的目光瞪着正在紧腰带的我。我由她的表情看出她会立刻到警署去报案,于是就猛推了她一下。结果,她脚步踉跄地转了两三圈。当她的背转向我这边时,我又从后面猛然推了一把。这一下,她像一块石头般无声无息地掉落河里去了。

    “这时候我忽然在已经暗了的草丛里发现一件闪亮的东西。捡起后才知道是这个女人挂在脖子上的项链。这大概是在拉扯当中,从她的脖颈上掉落下来的吧?我觉得丢了可惜,一方面想留下这样的痕迹不好,所以把它放进口袋里。接着,我又发现这个女人遗留下来的手提皮包。我认为这东西千万不能留在现场,于是把它捡起来带到离此有五十公尺远的森林里,用手在地面挖一个洞后埋进土里,再用野草覆盖其上。那是相当茂密的森林,遍地又长着野草,所以我自信东西一定不会被人发现。

    “由于这些事情而拖延了时间,我伯回去太晚而被人怀疑,于是快步走过吊桥,踏上归路。所幸我没有被人发现。我因为归心似箭,所以在木炭店附近攀住一辆卡车的后面——卡车下面有踏板,脚当然是踩在这踏板上面的——回到离‘春秋庄’大约有三十公尺的地点。这段距离走路大约需要二十五六分钟,卡车只花三四分钟就到。我攀住卡车后面的情形幸好没有被人看到……”

    “卡车……?”我急急问道:“这是哪儿来的卡车呢?”

    “是路过的卡车。那条街道经常有许多卡车经过。因为木炭店附近是弯道,卡车来到这里时一定会慢行。此外,‘春秋庄’有段路当时正在进行夜间马路修理工程,所以部分的路面被挖得很乱——你曾经到当地去勘查过,所以这一点很清楚吧?——因此,卡车来到这里时也会慢行。我就是利用这两个地点的慢行,跳上又跳下卡车的。我这样做没有一个人知道。检察官先生应该注意到正在进行马路修理工程这一点才对。实际上,连你这位大律师都没有想到。我从卡车后面跳下来就装做从车站前一路走回‘春秋庄’了。这时候我幸亏被隔壁的长舌妇看到,算是得到一个有利于我的证人了。”

    我张口结舌,阿仁连平眯着眼睛望着我的脸说:

    “这样你还不相信是我干的吗?你好像还在怀疑。那我就让你看一样东西吧。”

    不晓得是什么时候准备好的,阿仁连平从开水间的橱子里取出一个脏兮兮的包袱来。他开始解开这个包袱。

    “我猜这几天里你会向我开口说这些事情,所以从家里带出这个东西来了。请你仔细看吧。”

    他以胜利者的姿态解开了包袱。看到里面的东西时,我不觉瞠目结舌。原来这是一只沾着泥土的女用手提皮包。这个黑皮制皮包里有印着“温莎酒吧”店号的帐单之类东西。这的确是杉山千鹤子的手提皮包。

    “前天礼拜天的黄昏时候,我坐电车到O市去,从树下的土里把它挖出来。大律免这样你还不相信是我干的吗?”

    阿仁连平望着我苍白的睑,朝我吐着烟圈说:

    “你现在已经明白了吧。可是,我已经被判决无罪,根本不用担心会被抓走。有问题的倒是你,我把事情宣扬出去后,你还能在社会上立足吗?你是靠我这个事件而成名的,将因此受到严厉的抨击。不管你做为律师的手腕多么高强,将一名杀人犯硬辩护成无罪,你想社会上的人会放过你吗?”

    他说得一点没错!这件事情宣扬出去后,我将受到何等严厉的非难啊。

    这样的非难不是来自法律,而是来自道德观和社会常识!我迄今得到的美誉,将一落成为“不义律师”的恶名!

    “我决定继续待在这里,大律师。”

    阿仁连平开始威胁我。

    “不管你怎样讨厌我、憎恨我,我还是会继续缠住由基子小姐的,要是你胆敢把由基子小姐藏起来,我不但会把事情宣扬出去,也会到医院去把你和由基子小姐有染这个秘密告诉你太太的,同时,我当然也会向外面说出去。”

    ——我已对这只毛毛虫萌起杀意。

    我不晓得以后的自己会变成什么样。

    由基子答应过要永远跟随着我,一起到监牢、到坟墓,她都在所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