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时间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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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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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让马特脱掉防水服,换上灰色的囚服,然后把他关进一个小房间,铐在一把椅子上。房间里有面大镜子,可能是单面镜,桌上有本看完即撕的日历,上面显示的日期是2月2日,这和他计算的时间跨度一致:39天又13小时。

    干吗要用手铐?他问保安,我又不会逃跑。

    这是标准程序:看见穿了身防水服拿着宠物的人,就铐起来。我们这儿可没有束缚衣。

    说完保安就走开了,接下来登场的是里德警探,小个子,样子很凶,抽着不带滤嘴的香烟。马特纳闷那烟是哪儿搞来的,还有他为什么能在公共场合抽烟?

    警探在马特对面坐下,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拧了拧,烟没了,但火没灭。你认识丹尼斯·佩普西吧,你从他那儿买过毒品。

    我买的是利他林,用来增强注意力的。

    你有医生处方吗?能出具收据吗?马特摇了摇头。你上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12月14日,9点38分的时候。

    里德写了两笔:他差不多就那时候死的,日子至少没错。

    我见他的时候他还活着,不过喝醉了,还嗑了药,但是还活着。

    他就是在那个时间段里被谋杀的,杀手可能就是偷走他百万美元轿车的那位。

    他是怎么死的?

    先我问你答怎么样?你和佩普西先生有多熟?

    不算太熟,他是我在MIT念本科的时候通过另外一个学生认识的,好像是八年前吧。

    你们俩之间只是买卖关系?

    我们偶尔一起去参加聚会,他喜欢显摆他那辆雷鸟。

    在聚会上会用麻醉品吧?

    没有。但我知道他也做麻醉品生意,卖利他林给学生挣不了几个钱。

    最后见他的时候,他正在嗑药?

    嗯,他几乎随时都在嗑药。最后见他时他用鼻子吸了点药,说是试验品,还在测试。

    那么你也来了点喽?

    没,才没有呢!我可没他那么疯。

    里德缓缓点头,然后翻开记录。在他的尸体旁发现了一个小玻璃瓶,里边装着白粉,是某种兴奋剂。旁边还有一个MIT教授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这两件事无关,马特赶忙说,电话号码是我给的。

    里德点了点头:没错,卡片上布满你的指纹。那位教授说你在他手下干过,后来偷了台重要的设备失踪了。

    得了吧,才不是那样呢!——仔细想想,其实就是那样。

    已经一个多月没人见到你了。

    是三十九天半。我是去了……我说这是在录音吧?警探点头。那我跟你说说全部经过吧,从头说起。

    警探看了眼手表:给你十分钟-当时夜黑雨大-对吧?

    是夜黑雪大……

    马特用了二十多分钟才把故事说完。

    里德警探翻了几页笔记,然后冲着墙上的单面镜说:哈里?你要进来吗?

    片刻后,门开了,进来了一个穿着粗花呢的男人。富勒先生,我是斯特曼上尉,斯特曼博士。

    是心理医生吧?马特问。

    是心理学家,他悄无声息地拖过一把椅子,在里德警探身边坐了下来,刚才的故事非常有趣。

    那不是故事,是事实。

    你肯定这么想。他瞅着马特,仿佛昆虫学家在观察着不太常见的虫子。

    里德警探刚才说了,我们给马尔什打了电话。他的确证实了有个名叫马修·富勒的实验助理在两周前失踪。

    那就行了呗。

    他说解雇你是因为你精神不稳定,还依赖毒品。我们问他为什么毒贩子的口袋里会有他的名片,然后他就报了你的名字。

    他又没贩毒给我!

    出了这件事后,你就成了你们系的传奇人物:疯子马特神经错乱了,他杀了他的毒品提供者,还开走了他的大号古董车。他们说你那阵子老是胡说什么时间旅行的事。

    好吧好吧。那你怎么解释我开着没有轮子的古董车在麻省大道冒出来的事?

    没人看见你冒出来,警探答道,我们推测你当时挂在一辆卡车后面,但半路从卡车上脱落了。当时你前面一定开着辆能拖车子的卡车,我们正在设法查找。话说你-冒出来-的时候,可是造成了相当严重的交通堵塞。

    那个撞上我车门的哥们儿怎么说?

    他也确定你是从卡车上脱落的。

    老天!那么防水服呢?大冬天穿一身防水服,还坐在一辆被拖着行驶的轿车后面,正常人谁会那样?

    警探和心理学家都凝视着他。

    那么……摄像机呢?你们一定当证物采集了吧。里面可是有我和轿车一起消失的画面!

    里德看了看笔记的第一页:摄像机也是你那位胖子朋友名下的,这里写着-无法修复。

    该死!一定是丹尼看到汽车消失就发心脏病了!他就是那么死的,对吧?

    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发现时,他已经死了两星期了,我不是病理学家,不好说什么,但尸检显示他死前用药过量。斯特曼博士说。

    药绝对不是我给他下的,他在用药方面不需要帮手。

    事情没那么简单。佩普西这种人都和犯罪集团有密切瓜葛,无论死因是什么都值得怀疑,死于毒品就更可疑了。

    那就去抓两个黑手党啊。我只是个清白的时间旅行者,要不就是个穿着防水服的疯子研究生。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把我当凶手?

    光凭豪华轿车失窃就能把你登记在案,里德说,顺便再列为谋杀案件的嫌犯。

    喂喂!我承认车子是我拿的,但那是丹尼借给我的!你们一定把摄像机的晶片取出来了吧。那里面记录了我和车子一起失踪的情景。

    里德笑了:用自己在轿车里消失的图像来证明自己没有偷车,这倒是头一次听说。但我们没找到数据晶片。

    肯定有!——真的有吗?当时为图省电,他让丹尼用了光学取景器——可能是在摄像机砸坏的时候滚出去了吧?

    如果有的话,勘察现场的时候早该找到了。他们可是查得很仔细的。

    马特对此相当怀疑:和一具300磅的腐尸在同一间屋里,谁还仔细得起来?

    这时,斯特曼博士站了起来:罗恩,我还有个会要开。有结果了告诉我。然后他冲马特点点头。

    祝你愉快,富勒先生。

    我也希望这样,马特目送着对方离开,然后说道,能让我打个电话吗?

    警探把一部手机推了过来:打几个都行。是要打给律师吗?

    我这样的人是没有律师的。法庭应该会给我派一个吧?

    下午吧,等定了保释金额再说。

    希望别超过两百块。他拨了卡拉的号码,但她还没开口就挂了。

    母亲也帮不上忙。他的熟人当中只有一个认识律师,但那人已经被他过失杀害。他打给了马尔什教授,教授气急败坏、语无伦次——警方第一次联络他时,刚在毒贩的硕大腐尸上找到了他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所以态度上不太尊重。

    里德警探不动声色地旁观他的窘境,然后把手机收了回去:我念书那会儿没学过多少物理,只懂点皮毛,只记得书上说时间旅行是不可能的,会有悖论什么的。

    可我就在你面前。信不信由你,几个小时前我还在丹尼的车库里,当时是12月14日9点38分。但话说回来,这东西虽然是时间机器,却一点用都没有,因为它是单程的。

    嗯,这个我明白。如果能带着份报纸回到12月14日——财经版好了——就能在股市上大获全胜。

    你说的悖论就是这个,它会破坏因果。除非每次使用机器都会开辟一个新宇宙,然后到那里面去做富翁。

    这么说,既然你旅行到了2月2号的今天,那么这世界上就会有两个你喽?

    有人说会,有人说不会。到底事实会怎么样,就得看我能不能走出这道门了。

    有人敲了敲门,马特和警探都嚯的一下站了起来。但进来的只是个警员,穿着制服,是个金发美女。上尉,他们叫我来提马修·富勒,你如果问完了我就带他走。

    行。他走过来为马特打开了手铐。

    我可以跟你说说库尔特·哥德尔和阿尔伯特·爱因斯坦。马特对女警说。

    都是你的好朋友吗?起立,转身,双手放到背后。

    她在他手腕上铐了副手铐,然后问警探:嫌犯危险吗?

    倒谈不上危险,但要是他凭空消失,就告诉我一声。

    我真的可能消失,但原理我也不明白。

    哈,如果你错了,那就传讯的时候见。

    女警碰了碰他的肩膀:走吧,马修。你的房间都准备好了。

    他的室友是个小个子,一张红脸上长着白色的胡渣,名叫西奥·霍克内。你犯了什么事?他问。

    杀人。这两个字让马特心里咯噔了一下。还有偷车——其实是我找一个朋友借了车,但我一走他就死了。

    真他妈没天理!话说老子也是清白的!——都说这地方塞满了清白的人——我开车撞了个人,妈的,明明是他脑子抽风自己跳到我前面来的。就这么着,他自杀成功了,倒害得我坐牢。

    你认识那人吗?

    哦,认识,坏就坏在这儿。他算是我的前妹夫,我们的关系不算太好。可我真要杀人也不会开辆破车杀呀。我有枪有执照,要杀这王八蛋还用得着开车撞?

    我听明白了。

    但那男的实在贱。

    他娶了你妹妹?

    算是吧,整天打她,他块头很大,在局子里有朋友。

    警察局吗?太可恶了。

    这还用说?他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灰色的天空和堆满脏雪的停车场,他们会把我钉墙上的,妈的!

    马特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逃出监狱,尤其是这间牢房。你……能证明那是起事故吗?

    我倒希望能。可那会儿是凌晨两点,没有目击证人,就街对面的银行有台破烂摄像头。他回头看着马特,目露凶光,喂!你问那么多干吗?

    抱歉,马特举起一只手来安抚他,我不是要打探什么。只是我以前从来没进过牢房,比较好奇。

    你这是什么话?你意思是我一辈子都住在牢里?

    就在这当口,金发女警在铁栏杆上敲了一下,救下了他:马修·富勒?有个律师要见你。

    可我不是还没律师吗?

    现在好像有了,这边走。她紧紧盯着另外那名犯人,直到牢门咣当一声关上。

    喂喂!我可什么都没跟他说!前室友大声嚷嚷。女警没搭理他。她没给马特戴手铐,而是直接领着他走出拘留区,来到了刚才他受审房间对面的一间办公室。

    有个男人在那里,看上去像是个律师,还是成功的那种。他穿着阿玛尼,戴着劳力士,头发光可鉴人——估计他那身行头远远超过马特一个月能到手的辛苦钱。他站起来,隔着伤痕累累的桌子和马特握手。

    你好马修,我是朗翰-克鲁斯事务所的凯文·朗翰。说着他瞥了眼女警,她见状走了出去。然后,朗翰律师坐了下来,马特也跟着坐下了。

    律师上下打量着马特,说:你是清白的,对吧?

    没错。怎么,你要为我辩护?

    我可没那本事,我是个公司律师,他靠到椅背上,缓缓点头,真是怪事……刚才有人到我的事务所送了个信封,里面装着两张支票和一份指示。其中的一张支票是给我的,足够支付我来这里的车马费。另一张金额100万美元,是用来保释你的;而你的保释金正好是100万——你看起来不像是杀人犯嘛。

    我本来就不是。

    我把支票给了法官,她收下了,还说今天传讯结束后就让你假释出狱,但你不能离开波士顿。从她的口气判断,她觉得这钱是犯罪集团给的。

    可我不认识什么犯罪集团的人。

    一个都不认识?

    就认识丹尼斯·佩普西,那个死者,审我的警察说他和犯罪集团有牵连。

    那他有吗?

    现在想想,大概有吧……他是卖毒品的,总得有地方进货。他肯定不是什么模范青年,可我认识他这么些年,从没听他提起过那方面的联系。

    朗翰摇了摇头:最好小心点。他们保你出来,可能是为了来找你。

    可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他们可不管,他们只晓得警察认为你杀了他们的人。

    天呢!那我还是留在监狱里吧。

    依我看,那也不妥,监狱可是个犯罪高发地区。说着,他从一个衣袋里取出一张折好的纸递给马特,送信的人还留了张字条,你自己看就行,别大声念出来。

    纸上写着,上车走人。

    有人知道车的事?这个送信的长什么样?像我吗?

    有点吧,我没看清。等我拆开信封回到前台,他已经走了。前台小姐放了段安保录像,能看见他的后脑勺。他和你差不多体型,长发。

    马特感到纳闷:难道是未来的他回到现在解救了自己?难道在未来,他学会了时间旅行的倒转和控制,顺着闭合的哥德尔怪圈回到了几个礼拜之前,在股市里挣了一百万,然后……

    这人是什么时候去你办公室的?

    就在我们上班后不久,9点半吧。

    也就是说,他可以在马特到达这个时间点之前离开——刚好在他到达之前。这样就能破坏悖论,避免在同一个时间段出现两个他了。

    又或许,这是个黑手党的阴谋。你说的犯罪集团的事有几成把握?

    你的熟人中还有谁拿得出一百万美元吗?还有谁会扔下一百万就走,连一句解释都没有?

    不……不认识,应该没有。我是MIT的,但在那里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呢?

    刚才说了,小心为妙。朗翰提起皮革公事包,起身看了看表,传讯快开始了,法庭会给你指派一个律师,走走形式而已,你可能根本见不着他。进了法庭拒绝认罪就行了,保释金法官已经收下了。

    这样就能从谋杀诉讼里脱身了?

    他们不能因为你在被害人的车里就告你谋杀,据我所知,那还是辆不能跑的车。你要拒绝承认的是大额偷窃。

    我压根儿就没偷那车。

    这都无关紧要。签几张纸,你就可以走人了。律师和他握了握手,然后走了。

    马特拿起一本破烂的《时代》翻看了几分钟,想了解一下最近发生的新闻。这时金发女警又进来了:真快啊,认识什么大人物?

    看来是有什么大人物认识我。律师说一个陌生人给我交了保释金。

    金额都不知道就交了?马特耸耸肩。法官说她先听你的案子。

    法官是位满头白发的女士,正一脸倦怠地坐在一张堆满文件的办公桌后面。她拿起一张纸说:马修·富勒,这是你的提审手令。你被控大额行窃,失窃的是一辆……1956?1965年的福特雷鸟,车主是已故的丹尼斯·佩普西。你认罪吗?

    不认,我——

    法官一锤子敲下:法庭已收到你的保释金。审判初步定在3月1日举行。在这之前,你可以自由行动,但不得在未知会法庭的情况下离开马萨诸塞州——说到这儿,她才抬头望了他一眼,本庭申明,你现在是一宗谋杀案的重要证人,不要出城,否则会被刑拘。接着,她冲着他身后守在门口的男子说:下一个。

    金发女警把他带回原来的房间,叫他等着,回来的时候带着他的防水服和通气管,还有装着钱包和钥匙的塑料袋。你身上的工作服是公有财产,得换下来。我先出去。

    这么说,他要在大冬天穿着防水服,微笑着走上大街?看来也只好这样了。

    好在剑桥是座大学城,而且马特的年纪也不算太大。这副打扮,别人顶多以为他是在参加什么社团的入会仪式,要不就是打赌打输了的彩头。他加快脚步,朝盖普服装店走去,沿途经过了两个街区,路上的行人要么死盯着他,要么干脆视而不见。防水服里很冷,但橡胶质地的小靴子摩擦力大,很适合在冰面上行走。

    上车走人。

    他去买了条牛仔裤,暖和的法兰绒衬衫,鞋和袜子,还有一件有衬里的厚夹克。车呢?车在哪儿?

    他又回到警察局,问了前台的警官。警官在一台老旧的电脑上打了几个字,又用鼠标比划了两下。

    现在还不能给你,这可是一宗大额盗窃案的证物。

    他显然不了解其中的可怕内情。我不是想开走,只想取走前座上的几件东西,工作要用。马特说。

    警官盯着马特看了很久。等等,这是在索贿吗?马特伸手去摸钱包。

    你得和罗曼中士谈。他在一张黄色记事贴上唰唰写了几笔,索麦维的停车场归他管,车子就在那儿。运气好的话,他可能会让你拿。

    谢谢。马特不认识上面的地址,但他可以去找。

    他坐上红线,没在索麦维下车,而是坐到了自己家的那站。他下了车往家走,沿途提防着黑手党恶棍的袭击,但一路上只见到了一个衣着很保暖的慢跑者,还有个穿着连身衣裤、遛着两条狗的老太太。

    公寓里热得透不过气来,这可比外面的严寒好多了。他烧了壶水准备泡茶,然后小口喝着红酒让自己胃里暖和过来。

    接着,他搜罗了关于时间机的零星数据,又把自己做的数学分析复制了一份,一直忙到了第二天上午。最后他把材料放进文件夹,连同第一次实验中随着机器穿越时空的廉价手机,以及记录下机器往返画面的摄像机晶片,一道装进了盒子。他还写了份长长的记录,把叩响丹尼家的大门之后发生的事全都写了进去。

    他在盒子上写了马尔什博士的名字,然后坐着火车去了MIT,打算以校园邮包的形式寄出盒子。那样会让邮件晚到两三天。

    等马尔什打开盒子的时候,他已经身在别处了。

    东西寄出之后,他回到了公寓,准备先好好睡上一觉,再去找罗曼中士谈谈。可就在这时,他收到了一通听起来相当紧急的留言。

    对方的声音并不强硬,也不带粘糊糊的意大利腔调,但所说的内容非同小可:我代表佩普西先生的雇主,想问问你他临死前的情况。我们想在今晚你方便的时候和你会面。请回电。

    接着,他留了一个查尔斯顿的号码,那里住着几户不错的意大利人家。马特心想:到了该失踪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