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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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名字与名气

    敝姓朱,嘿嘿,朱争,你们听说过没有?

    朱争笑嘻嘻地冲他碰到的一群行人打招呼,亲亲热热的。

    可那群人却都跟见了鬼似地侧身躲开他,一声不吭地绕道而行,把手里的包袱什物夹得紧紧的。

    朱争在他们背后跳脚大骂:你们有眼不识泰山!井底之蛙,孤陋寡闻,竟然没听说过老子的名字!梅公子微笑着站在路边,轻轻地道:看来你的名气还不够大。这些人都是长年在江湖上奔波的生意人,见识很广,若是他们都还不知道你这么个人,就说明你还有必要多多努力。

    朱争回头瞪眼:你说话少阴阳怪气的。

    梅公子一本正经地摇摇头:我说的都是好话、实话。

    心里话。如果你连我的话都不爱听,你小子就是个二百五。

    朱争正欲大骂,却见路口又是一阵马蹄响,尘土飞扬。

    又有人来了。朱争高兴地搓搓手:这回总能找到几个听说过老子的人。

    梅公子大笑:若是真的有人听说过你的名字,我宁愿中午不吃饭。

    梅公子是不是真的是什么公子,朱争可吃不准。

    同样,梅公子也猜不透,朱争是真二百五,还是假二百五。

    五天前朱争在榆林碰到梅公子的时候,梅公子正在大路边专心致志地烤一只鸡,不住地凑上去嗅着烤鸡的香味。

    朱争好笑,因为梅公子的衣饰极其华美,很像个贵家公子哥儿,甚至连他的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脸也洗得白白净净的,腰间居然还缠着丝质的腰带,悬着玉玦。可梅公子烤鸡的神情,好像他本就是某个酒楼的大师傅,或是偷鸡的叫化子。

    朱争突然装作怒气冲天地冲上前去,吼道:好小子,你偷了老子的鸡,还敢在大路边公开地傍着吃!梅公子抬眼看了他一下,没理他,顾自将脸凑到鸡身上嗅着,口里赞道:好香,好香!

    朱争伸手就去抢鸡,理直气壮地吼道:还给老子!梅公子没有出手阻止,也没看他,冷冷走到一块石头边坐下来,闭目养神。

    朱争怔住。

    他可没想到,梅公子居然有这么好的涵养。可他的肚子实在是饿极了,顾不了许多,扯下一条鸡腿就往嘴里塞。

    正吃得满嘴流油,梅公子突然睁开眼笑了:鸡的味道怎么样?

    朱争点点头,赞许地看了他一眼。

    梅公子微笑:前村头有一家暗娼,名叫'小白鞋',艳名播于四乡……

    朱争瞪大了眼睛,口里满是鸡肉,他不明白梅公子怎么好好地讲起什么暗娼来。

    梅公子笑得更亲切了:昨天晚上,我正好路过她家,就顺手牵鸡,偷了这么一只……

    朱争胀红了脸,满嘴的鸡肉再也无法下咽。

    我到现在才知道,我偷的原来是你的鸡。梅公子叹息着,非常沉痛地认错。

    朱争硬将一口肉生生咽下,直哽得他两眼都闪出了泪花。

    梅公子连忙走过来,递过一个小壶,殷勤地道:喝口酒,顺顺气,再接着吃你自己的鸡。

    朱争本想咽下这口肉就开始骂街的,不料梅公子却来了这么一手,自己又正该喝上几口润润嗓子,便恶狠狠地抢过来,径直往喉咙里倒。

    然后他就噗地一声,将喝进去的酒全都喷了出来,拼命扼着喉咙,咳得泪水滚滚。

    梅公子接过酒壶,苦笑道:真该死,忙中出错,竟将辣椒油当酒让你喝。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就这么着,两人算是认识了,还成了相当不错的朋友。

    这几天来,他们一直结伴而行,但梅公子没问朱争要去哪里,朱争也没问梅公子为什么这么清闲。

    骂街每一次都是朱争赢,但最后吃亏的也永远是朱争。

    梅公子总能想出许多绝招来,让他上当受骗。可朱争就是觉得梅公子挺够意思,而梅公子也觉得朱争这人挺不错。

    朱争还没看清对面十几个骑者的面目,尘土中已有人欢声大叫:可找到了!

    谢天谢地,总算找到了一个认识自己的人。朱争十分高兴,但根本不知道来的是些什么人。

    灰尘中的骑者面目已可分辨,朱争看见他们都拉住缰绳,飞身下马,欢呼着跑了过来。

    朱争做出一副最亲切最可爱的笑脸,迎着他们。可他们跑到朱争面前,却没有稍停一下,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好像朱争不过是根杵在地上的木桩子。

    朱争还没反应过来,身后已是一片叫声:公子,公子!

    可找到公子了!

    很显然,他们是来找梅公子。

    朱争转过身,脸上带最傻最傻的笑容,看着骑者们围在梅公子周围争献殷勤。

    梅公子却微笑着看着未争,眼光中有骄傲,有得意,也有歉疚,最多的却是讽刺。

    朱争想板脸,可笑容即已形成,就不那么容易从脸上消失。

    他只好尽量不让自己脸红,不让自己显示不满和忌妒的神情,尽量用一种平静的眼光看待发生的一切。好像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件事,又好像这件事与自己根本无关。

    而实际上这件事的确与朱争有关。

    昨天晚上,朱争忽发奇想,笑眯眯地对梅公子道:

    你知不知道我实际上是个很有名的人?

    梅公子根本没有一点想笑的意思,认真想了想才道:

    不知道。

    朱争不相信地瞪着他:塞外很多人都知道我的,难道你以前没听说过?

    梅公子又想了想,还是摇头:没有。这里已是中原。

    难道在中原武林中,'朱争'这两个字,还不够响亮吗?朱争很不满地拍桌子,拍得酒碗乱响。

    梅公子正色道:朱争的确是个响亮的名字。朱争高兴拍拍他肩膀:这话有理!咱们毕竟还是好朋友。

    梅公子被拍得直咧嘴:可在中原武林中,'朱争'这个名字根本就没人知道。

    朱争马上就不高兴了:难道你能代表武林人物?老子是不是有名,不能由你说,得问大家。

    他气宇轩昂地挺起胸膛,大声宣布:明天一早,咱们就到路边等着,见人就问他听没听说过老子,认不认识你,比比看,谁更有名!依我看,你远远不如老子。梅公子苦笑:反正我是一点名气也没有,根本就不会有人认识我,我就不用试了吧。

    他眨着眼睛,讽刺地看着朱争:若是有一个人真的听说过你,我就在地上爬三圈。

    现在朱争才知道,梅公子不仅远比他有名,而且也有势力得多。

    看这些骑者的武功,大多不弱,有几个更是上上之选,他们竟然对梅公子如此恭敬,梅公子的身份也就可想而知了。

    朱争叹了口气,喃喃骂自己:我他娘的是瞎了眼,自己打自己的脸!

    梅公子突然冷冷道:你们别吵吵好不好?

    那些人都诚惶诚恐地后退几步,垂手而立,大气不敢出一声。

    梅公子冷冰冰地扫了他们一眼,走到朱争面前,面上带着最诚挚的微笑。

    那是真正的朋友之间才会有的微笑。

    朱争想微笑相迎,但还是胀红了脸,转过身去,苦笑道:你是不是想罚我在地上爬三圈?

    梅公子转到他对面,低声道:都这么大人了,还这么孩子气。你生我的气了吗?

    朱争本来并没有生气,但经他这一提醒,反倒想起自己实在有很多理由生气,因为他觉得自己好像很有点委屈。

    于是他就生气了:不错,、老子就是生气。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个很有名的人?害得老子现在没脸见人!

    那十几个骑者突然都抬起头,瞪着满口老子的朱争,目光里都是惊讶、敌视和愤怒。

    这么个混小子竟敢在他们尊敬的梅公子面前如此出言不逊,这是他们绝对想不到的,也是他们绝对不能容忍的。

    正如主人在受辱时,往往是走狗先扑向敌人。

    可梅公子居然根本不在意,只是苦笑:我说了,你信不信?再说你也没问过我。

    朱争一想,也对。

    若是两人一见面,梅公子就吹嘘自己如何如何有名,如何如何有势力,自己当然不相信,至少是不太相信。

    那么他们就成不了好朋友。

    但他还是要生气,生自己的气:信不信在我。可你既然把我当朋友,就不该骗我。

    这实在是有些强辞夺理。

    梅公子果然马上就反击了:可是你也没告诉我,你见人就问人家听没听过'朱争'这个名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对不对?

    朱争眉毛颤了一下,嘴也一下闭紧了。

    梅公子低下头,轻声道:或许我不该这么说话,……

    你不会…生气吧?

    看来他的确很珍重这一份奇异的友情。

    朱争笑了,笑得很开朗:其实我没有生气,只不过……他有些伤感地摸摸耳朵,叹道,以后咱俩就只好分手了。

    梅公子一怔:分手?你不愿和我在一起了?当然不是了。朱争看看骑者,苦笑道:只不过,你的朋友们既然找到你了,念在他们千辛万苦的份上,你也得跟他们回去,是木是?

    梅公子笑了,露出了一口雪白的牙齿:如果我不跟他们一起走呢?

    为首的一个中年骑者急了:公子,老爷吩咐过,无论如何,也要属下等将公子接回去。

    梅公子脸色一变,冷笑道:好一个'无论如何'!

    难道你们还想动手不成?

    属下等不敢!十几个骑者全都跪下了,扬起淡淡的尘土。

    谅你们也不敢!梅公子傲慢地点点头:起来吧。他对为首的那个骑者道:古总管,你回去告诉我爹,就说我不想回去,待我逛够了,自己会回去的,丢不了!古总管口里应着,爬起来,用眼角的冷光狠狠盯了朱争一下。

    他当然明白,若非公子新交了这么个'朋友',是不会不回去的。

    梅公子冷笑:古总管,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好朋友,姓朱名争,朱砂的'朱',争吵的'争'。你以后见了他,最好客气点。

    古总管只得拱手,皮笑肉不笑地道:原来是朱少侠,久仰,久仰!

    久仰个屁!朱争脸又红了,逼着古总管问:难道你以前真的听说过'朱争'这个名字?

    古总管哭笑不得地点头:那是,那是。

    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人说的?朱争气得咬牙切齿,梅公子微笑着看热闹。

    古总管被逼急了,大声道:十年前,临江府出了一个采花贼,名字就叫朱争!

    梅公子忍不住大笑起来,另外的骑者也都哄然叫好,为古总管的急智喝采。

    朱争一愣,板起指头认认真真地算了起来,正色道:

    嗯,那年我正好十一岁,没想到我这么早就大名鼎鼎了。了不起,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