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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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吓煞人

    夜已深。

    一到了深夜,声音就多了。

    鸟笼的摇曳,秋虫的鸣叫,本来很微弱的声音,现在都已听得很清楚。

    天外还有风声,还有雁声。

    雁声更嘹亮,更凄凉。

    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秋声中的雁声,几乎被诗人普遍地应用,黄仲则这首词正是一个例子,他却说第一声听不得的是雁声。

    只因为一听到雁声,愁思很容易就来了。

    张铁、林平现在来的却不是愁思。

    就连这雁声,在他们听来也只有恐怖为感觉。

    剖开的尸休已用白布盖好,还有萧百草,老掌枢,两个官差的两具尸体亦已搬到一旁。

    凄冷的灯光照耀之下,死人的面庞说不出的可怕。

    谭门三霸天的尸体虽在自布的下面,可惜他们都曾看过尸体的解剖,都已留下深到的印象。

    只要目光落在白布上,他们就仿佛已看见白布下的死人。

    他们的目光却又不由自己。

    因为那边不时有声音传来。

    苍蝇展翅的声音。

    现在只不过初秋,还是苍蝇的季节。

    苍蝇在夜间出现,总喜欢飞舞在灯火的周围,何况这灯火之下还有尸休。

    谭门三霸天的尸体已开始发臭。

    发臭的尸体对苍蝇来说本就有一种很强烈的诱惑。

    血腥味也是。

    所以另外的四具尸体之上,也有苍蝇在盘旋。

    这种声音在他们的感觉,已不只是讨厌。

    他们已停下说话。

    那是驱除恐怖的一种很好的办法,但也要有说话的心情。

    他们现在只想赶快离开这地方。

    只是想。

    总算他们的胆子还够大,还支持得住。

    胆子不够大的人,根本就不能追随常笑出入。

    夜更深,窗外冷雾凄迷。

    风穿窗吹入,吹入了冷雾。

    灯光冷雾中朦胧,活人的脸庞,死人的脸庞,也都在冷雾中朦胧了。

    这冷雾简直就像是在人身上透出来。

    话人有人气,死人亦有鬼气。

    死人有七个,活人却只得两个。

    鬼气自然比人气更重。

    鬼气阴森!

    张铁、林平只觉得整个身子就像是浸在冰水中。

    好在常笑一留就留下两个人。

    漫漫长夜,如果只得一个人,真不知怎样度过。

    他们两个人私下亦打算不离开对方的了。

    只可惜一个人就算是本身往往也有很多事情由不得自己。

    张铁并不想这时上茅厕,但需要的时候,他却也没有办法。

    他当然不好意思解决这种事都要林平陪伴左右。

    林平更不好意思跟去。

    店堂里于是就只剩下林平一个人。

    在这种环境之下,身旁有一个活人总比连一个活人也没有好。

    张铁一离开,林平就慌了。

    他忽然觉得这店堂又冷了几分。

    少了一个活人,鬼气自然相应重了。

    他的额上却有汗。

    冷汗。

    也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叹息。

    声音是从他身后传来,他没有回头,面容却一宽,道:这么快?这话一出口,他的面色就变了。

    张铁才出去,没有理由这么快回来。

    张铁的脚步也没有这么轻。

    他根本就没有听到脚步声。

    谁?一声轻叱,他急忙回头。

    这一动,他就发觉自己的脖子已不能扭动,一双冰冷的手已从后面伸来,扼住了他的脖子。

    那简直不像是人的手。

    不是人又是什么?

    鬼?僵尸?

    林平面都青了,脱口一声惨呼。

    店堂后面的院子非常阴森。

    没有灯,只有天边的一弯新月斜照下暗淡的光芒。

    没有灯的地方本来就已阴森的了,何况这院子当中还植着一株白杨?

    白杨蒂长叶大,风一吹就沙沙作响,是秋树中最令人萧瑟一种,亦是萧瑟秋声的代表。

    院子里的西风此际正急。

    白杨多悲风,萧萧愁煞人。

    在这个院子,这个时候,又岂只愁煞人,简直已吓煞人。

    张铁心胆都寒了。

    他的名字虽有一个铁字,在他的身上,却只有一样东西是铁打的。

    他的刀。

    刀锋虽未出鞘,刀柄已在他的手中。

    在这个地方,无论在做着什么,他都绝不会让那把刀离开他的手。

    刀有杀气,一刀在手,据讲连鬼都要让三分,他一手握刀,一手正要拉开裤子,就听到了林平那一声凄厉已极的惨呼。

    他的一张脸立时白了,刀呛嘟出鞘,慌忙奔回。

    店堂中冷雾更浓,灯光浓雾中更黯淡。

    林平已倒在地上。

    他整张脸庞都已扭曲,一脸惊惧之色。

    这惊惧之色,你说有多强烈就有多强烈。

    他的眼睁大,眼珠已凝结。

    死人的眼瞳根本就再没有变化。

    看样子他竟是给吓死的。

    他的身上并没有血,身上衣服却已经萎缩,整个身子都在散发着迷蒙的白烟。

    绝不是风吹入来的冷雾,也绝不是死气。

    死气无色,冷雾通常只带着夜间的木叶清香,这白烟却飘着刺鼻的恶臭。

    迷蒙的白烟之中,林平外面的肌肤竟是在消蚀。

    只不过刹那,他的手已不像人的手,他的面庞也已不再像人的面庞。

    肌肉消蚀,现出了骨头,连骨头都开始消蚀。

    风吹过,骨肉散成了飞灰,散入冷雾中。

    张铁死盯着林平的尸体,一个身子僵住在那里。他的手已冰冷,甚至他的心都已冰冷,冷雾仿佛已结成尖针刺入他的心深处。

    他奔回来的时候,店堂中并没有人。

    现在也没有,但不知怎的,他总觉得是有人存在,并且已待在身后。

    他突然回头。

    在他的身后,果然站着一个人。

    他只是突然惊觉,完全不知那个人什么时候来到了身后。

    那个人简直就象是冥府中放出来的幽灵。

    事实上,那个人的确已死了七八天,己没与可能是一个人,却只怕还没有到冥府报到。

    这两天他还在人间徘徊。

    他还是一具僵尸。

    冷漠的脸庞,残酷的眼神。

    站在张铁身后的那个赫然是铁恨。

    铁手无情铁恨!

    他面容如生,一个身子仍标枪般挺直。

    僵尸的身子本来就挺直,直得很。

    僵尸的脸庞,你又知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突然看到死板板的一张僵尸脸庞,你又害不害怕?

    铁都头!

    张铁失声惊呼,一张脸刹那死白。

    他惊呼的声音很奇怪,完全不像是他本来的声音。

    他面上的表情更奇怪,就像是一个人突然见到鬼一样。

    他害怕见鬼。

    铁恨仿佛没有听到,面上完全没有表情,双脚一跳,跳到了张铁的面前。

    张铁一声怪叫,忙举起手中刀。

    死在他这把刀之下已有不少人,刀上已有了杀气。僵尸不会死,却可能倒在刀的杀气之下。只可惜他的刀还未举起,铁恨双手正扼住了他的咽喉。

    铁手本已无情,变了僵尸更不会留情了。

    僵尸——张铁嘶声惨呼未绝,语声便已被扼断,舌头却被扼了出来。

    他的眼也死鱼一样突出。

    一般腥臭的气味突然在他胯下涌出,他的一条裤子已全都湿了。

    铁恨这才松开手。

    他的眼珠子在转。

    僵尸的眼珠子是不是还会转动?

    目光落在萧百草的尸身之上,铁恨的面上竟露了惋惜之色。

    僵尸的面容是不是还有变化?

    僵尸是不是还有感情?

    鲜红的门,红如鲜血。

    巷子里只有这扇红门。

    鹦鹉楼也就在这红门之后。

    门户已打开。

    应门的仍是那个小姑娘,穿着套红衣裳,一双眸子黑如点漆的那个小姑娘。

    给王风开门的时候,她上上下下最少打量了王风十眼,现在给常笑开门,却连正眼也不敢望一眼常笑,好像她已看出这卜人比王风更难惹。

    她低着头,嗫嚅着道:你们是……

    安子豪一旁道:我们是来查案的。

    小姑娘这才看到安子豪,奇怪地望着他。

    安子豪随即问道:血奴在不在?

    小姑娘道:在,我去替你们通传。

    安子豪还未表示意见,常笑已摇头,道:不必,我们这就去找她。这句话出口,他的脚步已举起,一步跨入去。安子豪慌忙上前引路。

    小姑娘赶紧让开,一句话也不敢再多讲。

    她虽然年纪小,见识也不多,却已看出常笑亦是个官,比安子豪更大的官,无论常笑做什么,她都只能一旁看着,甚至连看最好也不看的,远远的躲避开去。

    她当然没有跟在后面。

    穿过回廊,走过花径。

    花寒依稀梦,蝉语诉秋心。

    一路上就只有花香,只有虫声,莫说歌声无影,连酒气都没有。

    这并不像往日的鹦鹉搂,更不像是个妓院。

    现在这时间正是妓院的黄金时间,但除了他们一行十人,除了开门的红衣小姑娘,没有其他人走动。

    左右的楼房都有灯光,窗纸上亦有人影。

    沉默的人影,仿佛在偷窥着这些不寻常的来客。

    山雨欲来风满楼。

    他们莫非已听到了风声,先躲了起来?

    常笑走着忽然道:这妓院的生意似乎并不好。安子豪立刻摇头道:只是今夜不好。

    常笑道:我要来这妓院搜查一事已传了开去?安子豪道:这里的地方虽小,人可不少,嘴巴很多。常笑道:聪明人也很多。

    安子豪道:事情发生在平安老店和鹦鹉楼两个地方,大人既去了平安老店,他们并不难想到接着必会来鹦鹉搂。常笑忽笑道:昨夜出现的僵尸,是不是也是一个原因?安子豪勉强一笑,道:我看就是了。

    一句话还未说完,他已打了两个寒噤。

    夜色已很浓,这时候僵尸应己出动。

    常笑盯着安子豪,说:你的胆子并不大。

    安子豪苦笑道,本来就不大。

    常笑道:你真的相信有僵尸这样的东西存在?安子豪叹了一口气,道:我那个手下毫无疑问是给活生生吓死的。常笑道:并不一定僵尸才可吓死人。他一声冷笑,又道:你那个手下,一个人私自转回,绝下会没有原因。安子豪道:也许他有所发现。

    常笑冷笑道:为什么你不说他看中了铁恨口含的避毒珠?安子豪没有作声。

    常笑接道:你还有的那个手下不是说过他们撬开棺材之际,看到铁恨面目如生,并不像死了七八天的人,王风告诉他们那完全因为铁恨口里含着的避毒珠,才能够保持尸体不变。安子豪点头。

    常笑道:那样的一颗珠子,你可知什么价值?安子豪道:价值连城。

    常笑道:是不是足以引人犯罪?

    安子豪微喟道:我那个手下为人的确有些贪心。常笑道:一个人作贼不免心虚,如果胆子本来就已不很大,不要说僵尸,一个人突然从棺村里站起来,已足以将他吓死。安子豪结结巴巴地道:可是……棺村里卧着的是铁恨,铁恨已经死了七八天,已钉在棺村里七八天。即使是活人,给钉在棺村里七八天,就不闷死也饿死的了。

    死人是不是还能复活?

    这就是问谁,谁也会摇头。

    但故老相传,死人是有可能变成僵尸。

    这传说是否真实?却没有人敢肯定。

    世间本就有很多令人无法相信,但又无法解释的事情。

    这件事常笑是不是就可以解释?

    常笑没有解释,冷笑道:谁知道铁恨那七八天是否一直都钉在棺材里?安子豪道:最低限度还有个人知道。

    常笑道:你是说王风?

    安子豪道:他一定知道,问题只是他肯不肯说老实话。常笑道:在我的面前,没有人敢不说老实话。这是不是太夸口?太自信?

    他补充道:据我知道,在他的面前就只有一条路,没有人想走那条路。那一条也就是死路。

    安子豪又不作声。

    对于常笑的话,他不愿置仪,也不敢置议。

    常笑接问道:他是不是还在鹦鹉楼?

    安子豪道:今早,我找他问话的时候还在。王风现在并不在。

    鹦鹉楼中就只有一个血奴。

    五丈宽的照壁散发着白粉的气味,聚会在奇浓嘉嘉普的十万妖魔,妖魔膜拜的魔王,十万把魔刀下的十万滴魔血,魔血化成的鹦鹉,还有血鹦鹉的十三个臣子一十三只血奴都已消失在这白粉的后面。

    照壁已被粉饰得雪白,没有了魔画,只是幅普通的照壁。

    在魔画的衬托下,这地方简直像个地狱。

    美丽的地狱,一夜之间就毁在王风手下。

    没有了魔画,这地方也只是个普通地方。

    所以常笑并不像王风,第一眼并没有落在照壁之下。

    他的第一眼落在血奴的身上。

    这地方现在还有什么比血奴惹人注目?

    血奴已换过了整套的衣衫,左半身已不像初生的婴儿,整个人已不像鹦鹉的臣子。

    但她还是叫做血奴,她也依然美丽。

    美丽的女孩子本就已惹人注目。

    常笑的目光却并没有被她吸引,很快就转开。

    硬底的皮靴,带刺的长鞭,三丈宽的大床,床顶上挂着的钩子,刚粉刷过的照壁,常笑的目光一一从上面掠过,才又转回血奴面上。

    你就是血奴?他带着笑问。

    嗯。血奴笑着应。

    妩媚的声音,甜美的笑容,她好像很欢迎常笑的降临。

    常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她一遍,道:听讲你向来只穿一半衣服?血奴笑道:这是事实。

    常笑道:现在你穿得很整齐。

    血奴道:因为我怕着凉。

    常笑道:这几天都差不多,并不冷。

    血奴道:昨夜出现了僵尸之后,这地方不知怎的就变得阴阴森森。一说到僵尸,她的语声就不很稳定。

    常笑道:你也怕僵尸?

    血奴道:我只是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的胆子普遍来说都不大。

    常笑道:那干吗你不离开,还留在这里?

    我没有地方好去。血奴的眼圈似乎红了。

    一个女孩子如果还有地方去,亦不会留在妓院。

    常笑道:李大娘那里不好?血奴的面色马上变了,冷冷道:如果好我根本就不会来这里。李大娘是血奴的母亲,做母亲的如果是个好母亲,做女儿的也根本就不会做妓女。

    常笑点点头,目光转向放在那边墙下的棺材,道:最低限度你也得搬走那副倌材,难道你不知道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血奴的脸不由白了,吃吃道:这副棺材并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能私自将它搬走。常笑道:王风不肯将这副棺材搬走?

    血奴道:我没有问他,今天早上一时间又醒不起。常笑诧声道:他不在这里?

    血奴道:早上一早就出去,到现在还未回来。·常笑说道:整整的一天,他去了什么地方?血奴道:不知道。

    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他曾说过去找他朋友的尸体。

    铁恨的僵尸?

    血奴点头道:僵尸在日间据讲只是一具尸体,听他说,他是想尽快将尸体找到。常笑道:为什么?

    血奴道:只要找到尸体,他说也许就有办法制止铁恨再变僵尸,他似乎很不想他的朋友再变僵尸害人。常笑冷冷笑道:他是个巫师?也懂得降魔捉鬼?血奴答不出。

    常笑随又道:如果已找到僵尸,他势必会搬回来,再放入棺材钉好,现在已是僵尸出现的时候,还不回来,难道他找不到尸体,索性找僵尸去了?安子豪插口道:说不定他现在已找上僵尸,被僵尸扼住咽喉,再不会回来的了。这些话出口,他自己已先打了几个冷颤。

    血奴的脸庞更加白了

    常笑却全无反应,一样的面色,一样的笑容,目光落在棺材之上,道:棺材的钉口之上,也一样可以看出棺盖这七八天之间是否都钉稳。不用他再行吩咐,方才解剖尸体的两个宫差已自越身而出。

    仵作这一行出身的人,对棺材这种东丁本来就很有研究。

    常笑也没有再行吩咐,转顾安子豪:万通剩下的那一滩浓血,那一只黑手,在什么地方?安子豪道:在楼下,楼梯后面的小屋子里。常笑目光又一转,道:唐老大,唐老二,你们两个随他走一趟,董昌,你也去。唐氏兄弟应声走向安子豪,正向棺材走去的那两个官差中的一个应声亦停下了脚步。

    常笑随即又道:检验那棺材一个人已足够。董昌连声应是,改向安子豪走去。

    安子豪慌忙退出楼外,在前面引路。

    常笑看着他们四人离开,喃喃自语道:浓血,黑手,这如果不是真的僵尸在作祟,相信就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这如果只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以唐氏兄弟对毒药的认识,再加上一个仵作出身的董昌,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了。

    事情是不是这样简单?

    灯光虽明亮,到了那边的墙壁,已变得暗淡。棺材在暗淡的灯光之下,更觉得恐怖。那官差因此将旁边的一盏灯也拿过去。他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工作。做他这种工作,即使经验丰富,环境不够光亮,亦很容易判断错误。多了那盏汀,棺材使有了光采,虽然始终是死亡的象征,看起来总算已没有那么恐怖。棺盖已先后两次打开,第二次打开之后,就没有钉上,因为尸体己不在里面。尸体已变做僵尸跑掉。在未找到僵尸,未寻回尸体之前,棺盖钉上岂非就很多余。王风甚至没有将棺盖盖好,只是随随便便的搁在棺材上面,盖不住棺头,露出了两三寸的一道空隙。所以要打开这副棺材实在不是一件难事。那官差将灯放在旁边的一张儿子上放下,走前去,偏身一伸手,就将那棺盖捧开。棺盖一打开,飒的一个人就从棺村里直挺挺地弹了起来。僵尸!棺材是死人的东西。从棺材里出来的难道还会是一个活人?死人之中,据讲就只有一种僵尸还可以跳动。——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想到自己说过的这些话,常笑不由就机懔懔的打了个冷颤。其他的官差却吓惨了。血奴更就像踩了尾巴的母猫,尖声惊叫了起来。吓得最惨的当然是那个捧开棺盖的官差。他虽然仵作出身,这还是第一次遇上尸变,看见僵尸。惨白色的衣衫在惨白色的灯光下,就像是一团雾。僵尸双掌齐眉,双袖掩脸,只一跳就跳出了棺材,跳落在那个官差身旁。他的身上仿佛透着泛骨的寒气,一动寒气就变成了阴风,吹灭了几上的灯光。没有了那惨白的灯光,那官差的面庞也一样发白,他的眼已睁大,眼中充满了惊惧,强烈的惊惧他想走,但双脚完全不受指挥,就像给钉子钉死在地上。他想叫,口腔的水份却都似已被阴风吹成了寒冰,封住了咽喉。蓬的一声,他捧着的棺盖脱手堕地,他的整个身子亦瘫软了下去。僵尸却没有再动,凄冷的目光从双袖缝中射出,瞪着那个官差瘫软在地上,枪般挺直的身子突然一弯,坐倒在棺材缘,一双袖子亦随着垂下,然后他就张开嘴巴,放声大笑起来。好得意的笑声,好可怕的笑声。在这种环境下听来更可怕。这笑声一起,最少有一半的官差给笑得失魂落魄。僵尸是不是也能笑,这笑声是不是已能笑散生人的魂魄?女孩子胆子通常都比较小,这一次却是例外。血奴本已吓得随时都可能昏倒,但僵尸的袖子一袖下,僵尸的笑声一响起,她混身竟好像有了气力,苍自的脸庞亦泛起了红晕。她居然睁眼瞪着那个僵尸。看她的表情,简直就要冲过去打那个僵尸一拳,咬那个僵尸一口。她竟然真的冲过去。一冲过去她的拳头就落下。虽然并没有咬那个僵尸一口,她最少打了那个僵尸十拳。好大的胆子。莫非她又已着了魔,昨夜消失在墙壁上的那第十三只怪鸟,那第十三只血奴已附在她的身上。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也是奇浓嘉嘉普魔域中的一种妖魔。妖魔打僵尸,这岂非就是鬼打鬼?常笑的胆子更大。开始的时候,他也很惊讶,但现在,他的面上只有冷酷的笑容。僵尸的笑声一人耳,他的手就已握住了剑柄。剑现在仍在鞘内,杀气却已蕴斥于整间小偻。这杀气竟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他的一双眼亦是杀机毕露,迫视着那具僵尸。虽然,他还未有所行动,人剑已经呼之欲出。人未出,剑未出。说话反倒先出了:住手。一声断喝霹雳一。样击下,满楼鬼气顿被击散。

    常笑的嗓门实在够大。

    一个做了十多年大官,打了十多年官腔的人,嗓门不大才怪。

    何况他还练了十多二十年的气功?

    血奴已经住手,那双手却不是给常笑喝住,而是给那只僵尸硬拉住的。

    要拉住她那双手实在不容易,她凶起来简直就像真的有魔神附体,气力大得吓人。

    僵尸几乎是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拉住。

    总算他已有、两次经验,这一次已没有前两次那么狼狈。

    这具僵尸当然就是王风。

    血奴好容易才放弃挣扎,喘息着在棺缘,在王风身旁坐下。

    袖子才放下一半,她就已认出那不是铁恨的僵尸,也不是其他孤魂野鬼,是王风。

    她给吓惨了,王风却笑得那么开心。

    那就算是王风真的己变了僵尸,她也要冲过去,揍他一顿的了。

    她喘着气,瞪着王风,突然问道:你什么时候变做僵尸的?王风勉强收住了笑声,道:今天早上你在换衣服的时候我已卧在棺村里面。血奴一张脸上立时发红,道:你都看到了?王风道:那时候我还没有睡着。

    他的目光已变得朦胧。

    是不是他又想起了血奴那一身缎子一样光滑的肌肤?

    那一对轻柔在胸膛上的手?那满面如痴如醉的神情?

    他虽然没有说出来,血奴已肯定他一切那已看在眼内,她绝不相信这个人当时会老老实实的卧在棺村里面。

    她叫了起来:打死你,打死你——她口里说的虽凶,心中当然并不是真的想打死王风。

    王风也根本就没有放开她的手。

    两人立时又扭作一团,简直就旁若无人。

    那些官差不由得目定口呆,一个个都好像已变成了僵尸。

    常笑却气得面都青了。

    他又一声大喝:住手!

    这一声更响亮,给他这一喝,整个屋子部几乎起了震动。

    就算是死人,只怕也会给他这一喝便喝的跳起来。

    血奴就给喝的跳起来。

    王风虽然没有跳起,拉住血奴的那双手不觉已松开。

    他的面上居然还有笑意,笑望着常笑,忽然问道:你好像是个做官的?常笑铁青着脸,冷声道:十年前我就已做官。王风道:怪不得你的嗓门这么大。

    常笑盯着他,道:你不怕官?

    王风笑道:我又没有犯法,为什么要怕官?常笑冷笑一声,道:你躲在棺材里干什么?王风道:睡觉。

    常笑目光一扫,道:这里有三丈宽的大床。王风笑道:我就算不睡在床上,只睡在棺材里,也好像不犯法。常笑道:吓人就犯法了。

    王风膘一眼挣扎着正要爬起来的那个官差,道:我没有吓人,只不过从睡觉的地方跳出来。他又笑,接道:你属下的胆子,似乎并不大。常笑眼角的肌肉一跳,冷冷道:你的胆子却不小。王风道:本来就不小。

    常笑闷哼道:怪不得胆敢在棺材里面睡觉。王风道:不敢也要敢。

    常笑道:你知不知道棺材是用来放死人的?知道。

    你知不知道这棺材已睡过死人?

    知道。

    什么都知道,你这是喜欢棺材的了?

    王风立刻就摇头:不喜欢。

    不喜欢为什么要睡进去?

    我没有地方好睡。

    常笑的目光又落在三丈宽的大床上,道:这张床也不好?王风道:对别人很好,但对我却不好。他笑着解释:今天早上我实在太疲倦,除非不睡,一睡势必就像死人一样。常笑道:所以你索性就睡进棺材?

    王风道: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

    常笑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王风道:我不想这么快就真的变成死人。

    常笑一怔道:有人要杀你?

    王风道:有,昨天就已有四个,真正要杀我的却不是他们。常笑道:他们只是四个刽子手?王风道:我看就是了。常笑道:你到底开罪了什么人?

    王风道:什么人我也没有开罪,他们要杀我也许就因为我留在这里,因为我是一个聪明人。常笑道:据我所知聪明人的确都不怎样长命。王风道:有时是的。

    常笑道:有时是指什么时候?

    王风道:当他让别人都觉得他有点危险的时候。这本来是武镇山武三爷的说话,他记得这么清楚,莫非是觉得这话很道理。

    常笑点头道:一个人使人有危险感觉,一定不会受欢迎。王风道:处理一个对自己有危险的人,你当然知道最好是用什么方法。常笑连连点头道:那种方法的确好,我也时常用。王风道:好办法未必就一定有效。

    常笑道:如果他们发觉你死人一样睡着,那就会有效的了。王风道:所以我只有睡进棺材。

    常笑道:棺材亦未必安全,一旦被发现了,很容易就给活活的钉在棺材里面,那又是怎样的一种死法,你是否能够想像?王风打了个寒噤,道:好在那副棺材曾经走出过一具僵尸。常笑道:那样的一副棺材当然没有人愿意走近去,如果不怕僵尸回窝时遇上,实在是一个很好的睡觉地方。王风道:好就说不上,里面有石灰,还躺过死人,幸好死人跟我是朋友,看在安全份上亦只好将就将就。他忽然叹了一口气,道:可惜就连这种地方我也只能睡一次。揭发了的秘密就不再成为秘密,如果他再睡进这副棺材,很可能就永远睡下去,永远不会再出来的了。

    常笑冷冷的凝注着王凤,忽然说道:你怕死?王风立刻摇头。

    常笑冷冷地一哼,道:我看你简直就怕得很。王风道:我只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他笑笑,忽然问:死有什么可怕?死的确没有什么可怕。不用再受烈日的煎烤,不用再受寒凤的刺割。没有忧伤,没有痛苦。再不必耽迷于卑贱的思想,再不必热切去贪求什么。死,其实只是一种解脱。在王风来说,死,更是他生命中最美丽的冒险。一根要命的阎王针,早就已决定了他的生命…他本来只能再活半个时辰,出为运气好,死前遇上了天下第一名医叶天士,才保住了性命,却也只能再活一百天。一百天现在已过了四十九天…只剩五十一天。五十一天并不是五十一年,早死五十一天与迟死五十一天似乎没有多大的分别。他又怎还会怕死?常笑没有回答王风的话,反问道: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王风道:那些人要杀我的真正原因,真正要杀我的本来是什么人,现在我仍不怎样明白。他随即又说道:这其实明白与否,也不要紧。常笑道:什么才要紧?

    王风道:我未了的那件事。

    常笑追问道:哪仵事?

    王凤道:寻问我朋友的尸体,送返他的故乡。常笑道:你跟铁恨是朋友?

    王风点点头。

    常笑注目又问道:你们在什么时候认识的?王风道:八九天之前。

    常笑一怔道:七八天之前他已是个死人,你却是八九天之前认识他,到底你们认识了有没有一个整天?王风道:没有。他们认识还不到一天,就遏上了血鹦鹉,血鹦鹉带来的邪恶与灾祸就痛击在铁恨身上。这其实是铁恨的愿望。血鹦鹉据讲每隔七年都要降临人间一次,带给人间三个愿望。只要你能够看见它,它就会让你得到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愿望,它都会让它实现。铁恨的第一愿望却是求死。只因为他绝对不相信血鹦鹉的存在。他更想不到竟会遇上血鹦鹉。血鹦鹉只是让他如愿以偿。一想起这件事,王风就不禁摇头。常笑也摇头,道:认识还不到一天的朋友,你就肯替他卖命了?王风道:我认识他虽然还不到一天,知道他却已很久。常笑道:知道他什么?

    王风道:知道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我一向佩服正直的人。常笑已很久没有笑,一听王风这句话,就笑了。

    他笑着道:如果你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替他卖命,我担保你一定会后悔。接着他又补充道:正直的人绝不会说谎,而据我所知,在血鹦鹉这件案子上,他已经不止一次说谎。王风并没有追问下去,却笑道:说谎固然可耻,但若吐露事实足以惹起更大的不幸之下,还是可以原谅的。常笑冷笑,踱了开去。

    所有的目光全部落在他的身上。

    他踱了一个方步,又面向王风;道:铁恨的尸体据讲是你带回衙门的?王凤承认。

    当时铁恨已死亡?

    王风点头。

    你肯定他的确已死亡?

    王风道:一个人是生是死,我还可以分得出的。萧百草剖验尸体的时候,你是否也在一旁?不在,萧老先生工作的时候并不喜欢有人在旁边,他认为那会影响他的工作,其实他就算准许我留下,我也未必愿意留下。你怕看?

    我还怕呕吐。王风反问道:你难道不知那是怎样恶心的一回事?常笑没有答,板起脸,道:你只需回答我的问题。王风道:只许答,不许问?

    常笑道:不许。

    王风道:你当自己是什么东西?

    常笑道:官!

    王凤道:你又当我是什么东西?

    常笑道:平民百姓。

    王风连忙纠正道:江湖人。

    常笑又一声冷笑。

    王风接着道:江湖人不怕官,不受管,也没有官敢管。常笑又冷笑道:我敢管!

    王风道:就算敢管,我就算受管,又怎样?我又没有犯法。王风又冷冷道:我有什么犯法的嫌疑呢?常笑冷声道:你协助嫌疑的犯人,逍遥法外。王风道:又一个嫌疑,这嫌疑的犯人又是谁?常笑道:铁恨。

    王风一呆,忽然笑道:到现在为止,虽然你仍没有来一个自我介绍,我却早已猜到你是谁。常笑道:谁?

    王凤道:常笑!毒剑常笑。

    常笑冷笑道:你睡在棺材里,消息还这么灵通。王风道:今天清晨,安子豪来找我说过话。常笑闷哼道:这个人说话未免大多。

    王风道:我还知道一件事。

    常笑道:也是他说的?

    王风摇摇头,道:那件事我最少已听人说过十次,第一次最少已在五年之前。常笑道:到底什么事?

    王风笑笑道:我还知道你另有一个很哧人的外号,就叫活阎王。常笑木无表情,反而问:这个外号好不好?王风道:好是好,有一点,我却很不明白。常笑道:哪一点?

    王风道:活阎王顾名思义,是人间的阎王,你怎么连鬼都管到了?常笑道:你是说铁恨?

    王风道:僵尸难道不是鬼?

    常笑道:你肯定他已变成僵尸?

    王风道:我没有见过僵尸,却见过尸体,我敢担保他已是一个死人。常笑道:我连尸休都没有见过,在未见到他的尸体之前,我仍当他是一个活人。他霍地迫视王风:你也敢担保自己所说的全都是事实?王风又一笑,道,就算是事实,你好像也没有办法。常笑亦笑了,道:你知道我还有一个外号叫做活阎王,却似乎不知道我这个外号怎会得来。王风道:那是因为你的心够狠,手够辣,剑够毒。常笑道:心狠自然手辣,手辣自然剑毒,这三样其实只是一样,你只说中了一样,还差一样。王风道:哪一样?常笑道:刑够重。他又笑道:在我的重刑之下,我敢担保所听到的一定是事实。王风笑道:你好像已有意思对我用重刑来迫供?常笑只是笑,这笑容已显得很残忍。

    王风笑接道:只不知你怎样将我拿到那重刑之下?常笑道,想知道还不容易?

    话口未完,他的左手已伸指一指。

    那一指还未指正王风,七个官差已有三个扑了过去。

    捧开棺盖的那个官差站得最近,第一个扑到,却不是抓人,一拳就向王风面门打去。

    这一拳简直就是公报私仇。

    方才给王风哧得最惨的就是他,对于这个小子本来就没有多大的好感,对于这个小子的一脸笑容更就瞧不顺眼,所以常笑一下令去拿人,他便立即就想到先打掉这个小子的一脸笑容。

    那并不是致命的地方,就算打重一点也不会死人,所以他放心去打。

    他打的也已够重。

    这一拳没有一百最少也有九十九斤的气力,打上去已不止可以打掉一面的笑容,整张脸都可以打花的了。

    蓬一声巨震,一条人影就飞了出去。

    王风仍站在原地,一张脸也没有花。

    那个官差的脸却花了。他一拳才出,王风的拳头已重重地打在他面上,打塌了他的鼻梁,打开了他满面血花,甚至将他打飞丈外。

    王风这一拳已不止一百斤。

    那个官差刚飞开,另外的两个官差已扑至,四双手鹰爪一样抓向王风的左右手。

    抓是抓住了,却是王凤的左右手大鹏展翅,反抓住他们两人的一双手腕。

    王风马上就一声大喝,将他们两人抡了起来,掷了出去,掷向其余的四个官差。

    其余的四个官差正要冲上,那两个官差就已泰山压顶也似的迎头压下。

    总算他们手急眼快,两两成双,双双齐心合力,硬将两个同伴接下来,四个人,竟全都被震得退出了一步。

    王风的气力实在不小。

    给他掷出的那两个官差脸都青了,接着那四个官差的脸色亦不见得太好,狰狰铮铮四声,四把刀不约而同全都亮在手中。

    刀光亮如雪,这四把显然都是好刀。

    一刀在手,四个官差的面上都现出阴狠的神色。

    只看拔刀的姿势,就知道他们都是用刀的好手;只看面上的神色,就知道他们刀下绝不会留情。

    王风似乎还没有看他们,他正两手交替,拍扫衣袖,就像方才那三个官差身上的什么已有不少落在他衣袖之上,更像事情在他掷出两个官差之后就已了结。

    事情又怎会这就了结?

    四个官差刀出鞘,脚步更开始移动,左右移动,四个人分开了四个方向。

    王风的眼只要望出去,最少就可以望到两把刀。

    他已放下手,伸一个懒腰,忽然道:睡眠足够,精力充沛,这个时候最好就活动一下筋骨。四个官差中的一个立时道:我们一定好好的让你活动一下。王风的目光应声在四把刀上掠过,道:但动到刀子我就恕不奉陪,那些东西向来就有碍健康。另一个官差冷笑一声,道:只可惜由不得你。语声一落,他的人就冲上。

    其他的三个官差亦同时发动。

    雪亮的刀锋闪着的目的光芒,这四个官差使的竞是同一样的刀法。

    两刀砍向王风的双肩,两刀砍向王风的双腿,他们并没有下杀手。

    因为常笑还要留下王风的一条命,还要问王风的口供。

    但这四刀砍中,王风就得变做王八,虽然保得注性命,也只能在地上爬了。

    王风虽然不想奉陪,更不想变做王八。

    在他的后面就是那副棺材,棺材的后面却是墙壁,他不能再躲进棺材,身后亦已没有退路。

    他只好想办法应付砍来的四把刀。一个人要应付四把刀并不容易,好在那四张刀用的都是伤人的刀法,不是要命的刀法。

    伤人的刀法,总比要命的刀法,容易应付。

    他一声暴喝,一摔,突然一起身,迎向左面挥刀砍来的那个官差。

    这一跃,砍向他双脚的两刀就落空,那一摔,右边砍向他肩膀的一刀亦落空。

    一下子闪开了三把刀,不能说他没本领的了,只可惜三把刀之外还有一刀。

    这张刀本来只砍向他的肩膀,但他这一摔,就变成砍向他的胸膛。

    肩膀不是致命的地方,胸膛却是致命的地方。

    他避开了三把刀,竟闯入了一条死路。

    以他这么精明,临敌经验这么丰富的人,实在没有理由犯上这种致命的错误。

    莫非他突然想起自己只能再活五十一天,等得不耐烦,索性就乘这个机会,拼掉这条命算了?

    他虽然敢拼命,不要命,那个官差却不敢要他的命。

    常笑并没有命令他杀王风,他绝不敢杀王风。

    因为那往往就要赌上他自己的一条命。

    所以一发觉王凤的胸膛撞向自己手上的刀锋,他已就哧了一跳。

    好在,他在刀上已留有分寸,连忙将刀带开。

    他只当王风是被其他的三把刀逼入了这一条死路,万想不到王风是自己闯入来,看似在拼命,身形那一摔之后还有一个变化,刀即使没有带开,亦未必能够砍上王风的胸膛。

    那一个变化的目的当然在闪避砍向胸的那一刀,现在刀已带开,就变了多余。

    所以王风并没有施那一个变化。

    好像他这等高手,又怎会做这种多余的事情?

    他施另一个变化。

    刀仓猝带开,那个官差的面前便有了空隙,他抢入这个空隙,挥拳痛击那个官差的脸。

    咚一声,那个官差最少飞出了一丈,虽然还没有倒下,左半脸却忆肿了。王凤一拳打出,整个身子亦冲前了半丈,左右脚一转,斜踩了午马,右拳正!次回,耳边就已听见哧的一声异响,眼角同时瞥见一道剑光凌空飞来。剑光迅急,剑势毒辣。常笑的毒剑终于出手。三尺青锋闪电一样击擎王风的胸膛要害。听他方才的说话,本是要那些官差生擒王风,再重刑迫供,可是看他这下的出手,分明挥剑就想将王风击杀。他并不是一个三心两意的人,只不过他已看出击杀王风比生擒王凤更简单。一个难以生擒的犯人,要逃走的话也一定很容易,这种经验他已经有过一次。只是一次。一次在他来说已足够,那一次之后,对于难以生擒的犯人,他就开始实行那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不伯杀错好人,他只怕走脱了犯人。杀错好人对他并没有影响,走脱了犯人却又要他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他不同铁恨。铁恨宁可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也不肯枉杀一个好人。他却是宁枉毋纵。所以他如果杀掉一千人,枉死的就算没有九百,也有八百的了。这十年之间,他杀掉的人岂止一千。再枉杀一个王风,在他又算得什么?剑一闪即至。快、准、毒!峨帽剑派夺命十二剑任何的一剑在他用来都无不名副其实。要闪避这样的一剑是不容易,但以王风的身手,应该也没有困境。他却没有闪避,反而迎上去。那刹那之间,他的手中已多了一支短剑。短剑刺向常笑的胸膛。长剑三尺,短剑只得尺六,虽然短上了许多,在常笑的长剑刺入他的胸膛要害之际,他的短剑势必亦可以刺入常笑的胸膛要害。他有这种自信。他更敢拼命,一剑刺出,不求自保,只在杀敌。这一剑之后,也没有变化。常笑的毒剑击杀之下,他看出,任何的变化都是一种结果。——只有使自己的处境更恶劣。他并不喜欢这结果,何况常笑这个人已值得他拼命。常笑也看出王风在拼命,更看出王风实在有跟自己拼命的本领。一阵是烈的惊悸立时袭上他的心头。他并没有打算跟王风拼命。他虽然喜欢杀人,却绝不喜欢自己同时被杀,就算负伤也不喜欢。总算他那一剑之上还未尽全力,仍有余力避免跟王风拼命。他连人带剑飞快倒翻了开去。人在半空,哧哧哧的反手便是三剑。他的人就像是刺胃,混身都布满了尖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抗拒外来的伤害。王风却没有追在他身后,那一剑落空,便收住势子。常笑翻身落地,又是面向王风,他盯着王风,忽然道:我看你,并不像疯子。王风道:本来就不像。

    常笑道:那你就应该知道,方才那一来会有什么结果?王风道:你我都变成死人。

    常笑道:以你的武功,要招架我那一剑,相信并不难,王风道:也不易。常笑道:招架都可以,要闪避当然就更容易的了。常笑又道:你那为什么还要跟我拼命?

    王风反问道:方才你那一剑是不是存心杀我?常笑点头承认。

    王风道:你既然存心杀我,不跟你拼命怎成?常笑一怔道:你喜欢跟人拼命?

    王风道:要看什么人。

    常笑道:哦?

    王风道:有种人明知打他不过,我就会赶紧脚底抹油,可是有种人,就算必死无疑,我也要去跟他拼命。常笑道:你所说的一种人,到底是哪一种人?王风冷冷地瞪着常笑,道:恶人。

    常笑又一怔,面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道:我好像不是恶人。玉风冷笑道:我看就像了。

    常笑笑道: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再跟你拼命的了。王风道:你不是说过要将我拿下来,用重刑迫供?常笑道:现在已不必,一个人胆敢拼命,又怎会说谎?他大笑收剑,又道:你既然没有说谎,我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王风道:最低限度,你总该将我扣押起来。王风道:因为我已经犯法。

    常笑目光一扫那几个官差,道:打官差虽然犯法,这件事,却不能归就于你。王风奇怪地睁大眼睛。

    常笑竟然也讲道理,不单止王风奇怪,那些官差也同样奇怪。

    常笑接着道:何况要杀你都难,要将你扣押,岂非就更伤脑筋?这才是常笑的真心话。

    这个人也懂得看风使舵,他实在也有些意外。

    常笑还有话说,接道:更何况今后很多事说不定我都要借助于你。王风冷冷道:我还没有意思跟你混在一起。常笑忽然问道:你可知道我现在在调查什么?王风试探着问道:可是关于血鹦鹉那件案于?常笑点头道:也就是七年前太平王府库藏珠宝一夜之间完全神秘失踪的那件案子。王风道:那件案子跟我有什么关系?

    常笑道:跟你没有关系,跟你的朋友铁恨却有很大的关系。王凤道:铁恨已死了。

    常笑道:死因是什么?

    王风目光忽变得很远,道:你可曾听过十万神魔为了庆贺魔王的寿诞,聚会奇浓嘉嘉普,以十万滴魔血化成一只血鹦鹉,作为他们的贺札这件事?常笑道:最少已听过十次。王风道:血鹦鹉每隔七年便会降临人间一次,带来三个愿望,只要你看见他,你就能得到那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愿望都可实现。他轻欢接道:现在距离它上次降临人间,已又有七年。常笑道:你也相信这种事?王风笑道:我本来不信,现在却不能不信。常笑道:你看到它了?

    王风点点头。

    常笑一笑,冷笑。

    王风道:你不信?

    常笑没有否认。

    王风道:铁恨也不信,所以他才表示如果看到血鹦鹉,第一个愿望便要它让他死。常笑道:结果他真的遇上血鹦鹉,血鹦鹉真的就让他如愿以偿?王风苦笑道:天下间的事情有时就是这样子凑巧。常笑笑了笑,问道:这件事你听哪一个说的?王风道:当时我正坐在他的对面。

    常笑嘎声问道:你是说目睹着这件事发生?王风道:第一个看见血鹦鹉的还是我,当时我已呼叫他不要回望,甚至扑过去要抱住他的头,但都已太晚。常笑没有作声,面上的笑容亦己僵硬。

    他看得出王风并不是说谎。

    王风的语声更弱,按又迫:回头只一瞥,他就在血鹦鹉的笑声中倒下去。常笑吃惊道:像人一样的笑,笑声中,充满了一种难言的妖异邪恶,就像他说话的语声一样。他还会说话?王风颔首,突然打了两个寒颤。常笑忍不住追问道:他说了什么?王风回忆的颤声道:你们是同时看见我的,现在他的愿望已实现了,还有两个愿望我会留给你,你等着……血鹦鹉的说话就像已烙上他的心头,脱口而出,竞连一个字也没有遗漏。

    他的语声也透着某种邪恶妖异的讥诮,仿佛他亦已变成了血鹦鹉的奴才。

    那本已死灰的脸庞也就更诡异更难看了。

    常笑的面上哪里还有笑容,追问道:那只血鹦鹉后来又怎样?王风道:飞走了。

    常笑道:你有没有追上去?

    王风叹了一口气,道:我倒也想追下去,只可惜我并没有长着翅膀。常笑转问道:当时你们在什么地方?

    王风道:墓地。

    墓地?

    我们是因为追着血奴追到那里。

    常笑的目光立时落在那边的血奴面上。

    血奴并没有反应,痴痴地望着王风。

    令她着迷的却一定不是王风,只是王风的说话。

    她的眼中充满了羡慕之色,她羡慕什么?

    王风看到了血鹦鹉?血鹦鹉还有的两个愿望都已留给王风?

    王风的眼睛顺着常笑的目光一转,摇头道:我们当时追的血奴不是她,是只怪鸟。常笑哦一声,又问道:墓地上当时可有其他人?常笑道:以你的武功,如果有人躲藏在附近,一定瞒不过你的耳目,何况还说话?王风道:你不信那番话是出自血鹦鹉的口中?常笑微叹道:鹦鹉无疑是一种非常灵巧的鸟儿,甚至还会说人话,所以据我所知,秦淮河畔那间宝香斋所养的一只鹦鹉更会念唐诗,可是说到底,不外乎长时间训练的结果,那只血鹦鹉跟你说的,却分明不是那种出自训练的话。王风道:那番话无疑应该是由人说的,但事实上是发自鸟口。我相信你所说的是事实,只是这种事,又的确难以令人置信。常笑大大的吹了一口气。

    王风苦笑道:你这种心情我很明白,要不是身临其境,我想必也是这个意思。常笑又吹了一口气,道:看来这件事就只有两种解释,若非那只鹦鹉通灵,我们便得要接受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这个传说。他摇摇头,又道:连血鹦鹉这种事都可能是事实,僵尸的存在岂非更就大有可能?没有人作声。

    这一静,小搂仿佛就阴森起来。

    楼外更阴森,夜色已浓如泼墨。

    常笑朝门外膘了一眼,忽又道:这时候僵尸应已出动了。这句话出口,就连他自己,也打了一个寒噤。

    其他人也就只有一个王风例外,他居然还笑得出来,道:他的窝仍留在这里,我想他迟早总会回窝来休息一下。常笑道:你不怕?

    王凤道:他跟我是朋友。

    常笑冷冷道:最好他变了僵尸之后,也仍认识你这个朋友。王风道:认得与否是其次,只要见到他就成。常笑道:对于他变成僵尸这件事莫非你也有疑问,一定要见到他才确信?王凤道:这仍不是我主要的目的。

    常笑忍不住追问下去:你主要的目的是什么?王风道:设法阻止他再变成僵尸。

    常笑道:你希望自己的朋友死后能够安息?王凤道:很希望。常笑道:交着你这种朋友实在不错。

    语声忽一顿,他的目光又转向门外。

    是人,不是僵尸。

    安子就在前面,后面董昌,唐氏兄弟。

    四个人一个不缺,面色也并无异样。

    常笑目光一扫董昌三人道,你们已检查过万通的尸体?三人点头苦笑。

    他们所见到的只是一只手,一滩浓血。

    常笑道:有什么发现?

    万通的尸体早已化成浓血,只剩一只右手,那只有手亦已死黑发臭。靠的床上放着他的配刀,刀鞘却在另一边。刀口有血,刀柄有血,都并不相同,刀口的血与一般无异,刀柄的血是那种浓血。在他那只右手中指指尖,剖出了一枚七星绝命针,显然是因为这一枚毒针,他那双右手才变成死黑色。那滩浓血虽已干硬,但以我们的经验推断,极有可能是化尸散的结果。说据以上种种的发现,我们认为万通昨日在开棺验尸之际,中指指尖就给刺入了一枚七星绝命针,针上的巨毒迅速蔓延,使他那只手尽成死黑,他发觉中毒,必然立刻暗运内力,阻止毒气再上升,所以死黑的只是一截手。可是给送入那间小屋之后,他已不能再支持下去,为了保全性命他惟有忍痛拔刀,将那只手斩断,然后所谓僵尸就来了,在他的身上下了化尸散,化去了他的身子,那只右手却因为已给斩掉,反而得以留下。常笑静静的听着,并没有表示意见,一直等到董昌与唐氏兄弟交替将话说完,才开口道:化尸散这种东西似乎并不常见。唐老大道:也并不罕见,据我们兄弟所知,江湖上好几个帮会都用这种东西处置人犯,用来当毒药暗器使用的黑道高手据讲也有好几个。常笑道:哪几个?

    唐老大道:陕北断虹子,江东乌鸦,河西赤雁,燕南毒手书手萧秋雨。常笑道:他们跟铁恨可有关系?

    唐老大想了一下,摇头道:没有。

    一个官差即时插口道:我记忆所及,大约在五六年前,铁恨在湘西曾经侦破一间黑店,在那间黑店后院,据讲是有一个化尸池,黑店的一伙谋财害命之后,就将尸体投入池中,毁尸灭遗迹……常笑颔首道:那是说,铁恨是有机会得到化尸散那一类的药物的了。他霍地回头,盯着王风道:那个官差真正的死因现在你已清楚,对于这件事,你又有什么意见?王风一旁正在听得发呆,给常笑这一问,顿时如梦初觉,苦笑道:要非我亲眼看见铁恨暴毙,又亲身护送他那副棺材,七八天以来未离左右,棺材又一直钉死,根据他们这验尸报告,我一定怀疑他仍然生存。常笑亦自苦笑道:我本来也是这样怀疑的,可是听你说得那么肯定,却又实在不能不相信他已经死去。王风道:也许他身上的确藏着化尸散之类的毒药,在扼杀那个官差之时,无意中掉到那个官差的身上。常笑淡淡道:那支毒针也是无意中从他的身上飞出来,刺入万通的中指指尖?王风只有苦笑。

    常笑摇了摇头,喃喃道:我走马天下十年,所接手的奇案,所遇上的怪事,已不能说少的了,但都能有一个解答,有一个解释,可是像这样奇怪的案子,这么奇怪的事情,却还是破题儿第一遭,我简直束手无策。他一再摇头,叹息着道:也许你还不知,我着手调查这件案子,到现在为止,已有两年多了。王风虽不知,并不怀疑常笑的说话。

    常笑叹息着坐了下来,接着又道:十万神魔,十滴魔血,化戍一只血鹦鹉,血鹦鹉的出现,太平王府库珠宝的一夜之间神秘失踪,郭兰人的死而复生,生而复死,这些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不可能发生。玉风道:可是事实就存在,而且的确已发生。常笑叹息道:我本来绝不信有所谓妖魔鬼怪,有所谓第二世界——王风截口道:最初我也不大相信,但怪事接二连三发生,尤其是遇上了那只人一样笑语的血鹦鹉,实在不由我不相信。常笑沉吟道:只可惜那些事情发生之际,我都没有在场,否则,我也许能够找出事情的真相。王风道:你仍在怀疑?

    常笑道:不能不怀疑,就拿现在这件事来说,杀人的是僵尸,可是验尸的结果,分明就是人为。王风忽然抬头问道:你有没有见过僵尸杀人?常笑道:连僵尸我都未见一面,又怎会见过僵尸杀人?王风道:僵尸杀人的时候,可能就像人一样,动用他身上所有能够杀人的东西。常笑道:哦?

    王风淡笑道:无疑是眼见为实,不过当时你站在一旁,现在难保亦成一滩浓血。常笑亦笑了,道:只要能够弄清楚事实,解闷心中的疑团,化作浓血又何妨?王风道:那你不妨耐心等下去,他的窝还在这里,迟早总会回来的。常笑道:等,我一定等,我还准备四出找寻他的踪迹。王风道:你的胆子看来也不小。

    常笑笑道:并不比你大,有你在一旁壮壮胆子最好。王风道:只可惜我现在仍然不想跟你混在一起。常笑淡笑道:你不是要去寻找铁恨的尸体?王风道:我没有说过不去。

    常笑道:那我们何不走在一块儿,彼此也乐得有一个照应?王风道:也许你这是出自好意,但这种好怠,我只能心领。常笑奇怪地望着王风。

    王风随即道:因为我的胆于其实并不大,我害怕还未找到铁恨,就已给吓死。常笑终于明白,道:你是害怕我?王风道:害怕得要命。常笑道:为什么?

    王风叹气道:只因为你是毒剑常笑,活阎王常笑。常笑闭上嘴巴。

    王风继续道:僵尸杀人最低限度也还有原因,他所以杀万通,是因为万通冒犯了他,你杀人据我所知,通常都没有所谓原因,走在你身旁,时刻都要提防你的剑突然刺来,不吓死也得担心死了。常笑在听着,忽然又笑了起来,道:这种说话我这是第一次听到。王风道:好像我这种说话不顾后果的人,本来就很少。常笑道:的确少,我最欣赏这种人,所以我保证,即使你真的犯了罪,我也会当面说清楚才下手,绝不会抽冷子杀你。他说得很认真,王风却完全没有反应。

    常笑淡淡的一笑,目光无意中落在对门那面照壁之上,忽一顿,道:这面壁好像刚刷过?王风道:昨夜才刷过。

    常笑道:谁刷的?王风道:我。

    常笑笑笑道:你是不是精力过剩,无处发泄?王风道:我倦得连棺材都肯睡进去,你说是不是?常笑道:这面墙壁莫非有问题?

    王风道:大有问题,对着它,我就仿如置身奇浓嘉嘉普。常笑一愣道:奇浓嘉嘉普?

    王风道:奇浓嘉嘉普就是诸魔聚会的地方,没有头上的天空,没有地上的土地,只有风和雾,寒冰和火焰——常笑突然截口道:墙上到底有什么?一幅画。王风的目光迷蒙,画的就是奇浓嘉嘉普那个地方,画的就是那一天。哪一天?

    诸魔齐贺魔王十万岁寿诞,滴血化鹦鹉的那一天。诸魔是什么样子?

    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状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王风的语声非常奇怪,就像是幽冥中飘出来,虚虚幻幻的,接道:他们的手中都拿着刀,刀锋上都在滴血,血已化成了鹦鹉,飞向一个头戴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那就是魔中之魔,诸魔之王。常笑道:魔王又是什么样子?

    王风道:完全和人一样,容颜很英俊,神态很温和,含笑接受诸魔的膜拜。常笑道:那之外还有什么?

    王风道:十三只怪鸟,围绕血鹦鹉飞翔,有燕子剪尾,有蜜蜂的毒针,半边的翅是蝙蝠,半边的翅是兀鹰,半边的羽毛是孔雀,半边的羽毛是凤凰——王风的语声仍是虚虚幻幻。

    除了血奴,所有人都听呆了。

    他们的眼神已渐迷蒙,仿佛亦已看到了那幅又美丽,又恐怖的魔画。

    血殷红,刀青白,燕子的剪尾乌亮,蝙蝠的伞翼漆黑,孔雀羽毛辉煌,风凰的羽毛如火焰,还有九天十地的十万神魔,他们衣饰的美丽,颜色的妖异,只怕更不是人间所有。

    那该是何等美丽,何等恐怖的场面。

    王风叹了一口气,接下去:他们也就是血鹦鹉的奴才。常笑脱口道:血奴?

    王风道:正是血奴?

    常笑的目光不觉又落在站于那边的血奴的面上,道:那幅画是你画的?血奴摇头道:我哪来这种本领。

    血奴的目光却转向空白的那面照壁,喃哺道:一个外来的客人,约莫在两年之前,他走来这里,告诉我魔王和血鹦鹉的故事,然后又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在这面照壁之上画下了那幅魔画。常笑问道:他可曾告诉你为什么他要这样做?血奴一瞥常笑,露出了一面笑容。

    她的笑容温柔如春风,美丽如春花,又像春水般变幻,可是那瞳孔深处,却冷如春冰。

    常笑怔住在那里。他实在不明白血奴在笑什么。

    血奴笑着道:他说我又可爱,又可怕,虽然连碰部没有让他碰,却已能给他前所未有过的满足,简直就是一个魔女,来自奇浓嘉嘉普的魔女。常笑并不怀疑血奴的说话,因为好像这样的说话,他已从安子豪的口中听说过一次。

    平安老店那个掌柜不就是这样?

    血奴笑接道: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奇怪的地方,于是就追问下去——常笑道:于是他就告诉你那个故事,给你在照壁之上画下那幅魔画?血奴道:他认为这地方与我简直就格格不入,非要画上那幅画不可。常笑道:你认为也是?血奴道:当时我已给他那个故事迷住,甚至完全不在乎他是否会画画。常笑道:他那幅画画得好不好?

    血奴道:好极了,他简直就是个画画天才。常笑奇怪道:既然是这样,怎么你又肯让王风将那幅画刷掉?血奴轻轻叹了一口气,膘着王风道:因为他也是一个魔王。常笑道:哦?

    血奴仍瞟着王风,眼波如醉,道:他也是连碰也没有碰我就能够给我前所未有的满足,莫说一幅画,就算将我生吞活剥,我也一样由得他。常笑的目光不由转向王风,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好儿遍,微笑道:想不到你还有这种本领?王风苦笑。他只有苦笑。

    常笑随即问道:你又为什么要刷掉那幅画?王风道:因为那幅画有鬼。

    常笑不觉又哦了一声。

    王风道:画上的十三只血奴一时十二,一时十三,不单只会飞,还更会冷笑。常笑一怔,道:你见着他飞出来?飞回去?王风道:如果我看到,现在我已在八百里之外。又笑笑解释道:我这个人一受惊,跑起来往往比马还快。常笑道:那你又怎知道那十三只血奴会飞去飞还?王风道:它们本来都在画中,可是一下子,十三只竟变了十二只。常笑道:也许你开始就数错了?

    王风道:没有这种事。

    常笑道:你这么肯定?

    王风道:因为那神秘失踪的第十三只血奴不久回到原来的地方,但到我刷墙的时候它又不见了。常笑摸了摸脑袋,道:你又听到它在什么地方冷笑?王风道:就在墙壁上。

    常笑的眼睛立时大了,道:墙壁上还是墙壁里?王风道:这也有分别?常笑道:有,你可是不能肯定?

    王风默认。

    常笑转问道:墙壁后面是什么地方?

    王风道:另一个房间。

    常笑问道:谁住的?

    王风道:宋妈妈。

    宋妈妈又是何方神圣?

    并不算什么神圣,只是一个老巫婆。

    巫婆?常笑的眼睛睁得更大,这种地方怎会住上一个巫婆?王风道:因为她本来是血奴的奶妈,你是不是想跟她见上一面?常笑道:很想。

    王凤道:你不妨着人去找她来。

    常笑道:我自己去找她。

    王风道:你要到隔壁她所住的地方参观一下?常笑道:一定要。

    王风道:门就在隔壁,最好找不过。

    常笑道:你不去?

    王风道:我昨夜已去过一次,一次已足够。他的面容已有些不自在。

    常笑察貌辨色,道:你在那里看到了什么?王风腻声道:也没有什么,只不过看到了一个赤裸着身子的老太婆。常笑一愣。

    王凤叹口气,道:你可知一个脱光了的老太婆,是怎样的样子?常笑道:我虽然还没有这种机会,但亦可以想像得到。他面上的神情变得奇怪,就好像嘴上突然给塞住了一块几十两重的油泡肥肉。

    王风道:现在是你的机会了。

    常笑盯着他,道:你真的不去?

    王风道:昨夜我几乎已给她吓死,好像这种经验,一次都已太多。常笑道:是不是她爬到你身上?

    王风没有作声,那副表情却已替他回答。

    常笑道:怪不得你现在仍有余悸,在那种情形之下,你当然赶紧逃命去了。王风道:换转你,你怎样?逃不逃?

    常笑道:逃得一定比你还快。他笑笑又道:那一来,你当然不能好好参观一下那个地方。王风承认。

    常笑又道:所以,我认为你应该再去一次。王风道:那种地方有什么好参观的?

    常笑道:也许那个地方有些东西能够解开你心中的疑团。哦?王风似乎已动心。

    常笑道:这一次你大可以放心,因为除了我之外还有我的十个手下,未必第一个又是挑上你。王风在考虑。

    常笑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向血奴,道:那个给你在墙壁上画画的客人,可曾留下名字?血奴道:他姓郭。

    常笑又问道:郭什么?

    血奴摇摇头,道:不知道。

    常笑道:他没有说过?

    血奴道:他只说过有一个兄弟叫做郭繁,曾经亲眼见过血鹦鹉。常笑淡笑道:原来是郭易。

    血奴奇怪道:您怎知他是郭易?

    常笑说道:郭繁根本就只有郭易一个兄弟。他缓缓地站了起来,举步走向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