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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卷 第九十九章 阿大

    “不!”

    张万贵痛叫一声跌坐在地,同时落地的,还有四根手指。

    看着自己四指连根齐断的右手,他的牙齿不由得打起颤来。

    在他眼前的,是一个身披着狼皮的高大人影。

    狼头做成的兜帽挡住了阳光,张万贵无法辩识来者是人是鬼。

    “不,不要过来,饶我一命,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张万贵手脚并用,在草地中向后爬行,试图让自己离开那家伙远些。

    “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我就不该跟着梁冯友跳下船,该死,该死,该死!”

    当时湍急的水流使得他们四人全都分散了。

    水性较差的张万贵,连喝十几口水之后,昏迷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在了岸边。

    此时太阳刚刚升起,他发现自己竟昏迷了一夜!

    然而他刚打算起身寻找队友之时。

    这个家伙就从岸边的树林里出现了。

    还不等张万贵说话,对方直接冲了过来,挥刀就是一记横斩。

    张万贵下意识的用右手去挡,除了大拇指长得比较低,幸免于难外。

    其余四指,连根齐断!

    瘫倒在地,已经吓破了胆的张万贵早就忘了,从菠菜号上跳下来的他,什么都没有。

    又拿什么来换取自己的性命。

    “肉!”

    那巨大身发出了一声咆哮,随后一刀直接劈了下去。

    张万贵的脑门,就像熟透了的西瓜,瞬间爆炸。

    来者直接张开自己的嘴,开始在其脖子上疯狂吸允了起来。

    原来,他并不是人类,而是这个大地上另一大物种,丧尸。

    “还不够,献给幽神的祭品,还不够。”

    披着狼皮的身影,吸允完用外涌的液体后,抹了抹嘴巴,用蹩脚的尚国话说到。

    随后他拖着张万贵的尸体,消失在了树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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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大,阿二,阿三,来草庙村山脚河边。”

    正在我准备控制三头变异野狼,进行反击的时候。

    卓音华突然向着周围发出了脑波。

    “这里有两个外来人,我准备吃饭了哦。”

    她把同样会‘尸音入脑’的余沛儿划为了丧尸。

    而朱洛荣和老酒虫,则被她认为,是我要请她吃的饭!

    “卧槽,死鬼3号,这两个都是我朋友,你要做什么?”

    我分神之下,一头变异野狼瞅准机会,一爪挠向了我的后背。

    直接撕开了三条巨大的口子。

    不过这对丧尸来说,也只能算是皮外伤,并不影响。

    顾不上自己,我连忙控制那三头被我感染的丧尸变异巨狼,围在了杉树周围,阻挡起试图撞击杉树的狼群。

    “你都说咯,那是你的朋友,又不是本神的,嘿嘿。”

    卧槽,原来我才是最傻的那个。

    懂得和人类做交易的卓音华,又怎么可能会傻!

    “什么情况?死鬼2号,你带回来的那个死鬼3号,居然说要吃小朱和老酒虫?”

    余沛儿十分诧异,连忙发出脑波向我询问。

    “我看走眼了,没想到捡回来一个白眼儿狼!”

    我一边继续和狼群缠斗,一边向杉树靠去。

    “嘿嘿,别那么说本神嘛,本神原打算和你好好玩玩,再把你收为阿四的。

    但是没想到你竟然还藏着两只两脚羊,一定是你的储备粮食吧。

    本神实在是太饿了,就让本神先吃呗。”

    脑波中读不出语气,但是我想这卓音华,一定是在奸笑。

    她在等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呢。

    看来以后这随便捡活物的习惯,得改改了。

    “步世仁,最后两发!”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老酒虫大吼一声。

    随着枪响,子弹穿过一头变异野狼的眼睛,洞穿了它的头颅,使其应声倒地。

    这头变异野狼的死,似乎震慑住了其他的变异野狼。

    让我有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情况不妙啊。

    我并不是真正的丧尸领主,虽不会被卓音华支配,但是戆戆,还有被我感染的丧尸狼会。

    狼群此时就像一把双刃剑。

    逼得我不得不解决它们,但是如果一旦解决它们,又要面对卓音华。

    不行,我必须要减少她的战力。

    那就是让丧尸狼送人头。

    然后祈祷她的三个随从丧尸来的慢点,弱点。

    想到此处,我立刻命令丧尸狼去主动攻击狼群的头狼。

    然后孤身守在杉树之下。

    头狼不负我所望,竟然独自解决了两只丧尸狼。

    剩下的那只,则被头狼身边的亲卫,咬断了脊柱,虽未死,但已经无法动弹了。

    “呀,你居然想让丧尸狼去送人头啊。”

    卓音华听到了我下的命令,也看到了丧尸狼的死亡,所以开始发出脑波嘲讽我。

    “你可真是狠毒哦。

    顺带一提,阿大已经来了哦,还给本神带了祭品。

    不过呢,本神实在是太饿了,一个祭品根本满足不了呢。”

    居然来的那么快。

    我必须立刻结束这场战斗。

    并不一定需要杀死全部的狼群,只需要将其驱赶。

    ……

    火!

    所有野生动物,都怕火,变异的也不例外!

    “老酒虫,你酒壶里装的是什么酒!”

    我突然想起,老酒虫那个随身不离的不锈钢酒壶。

    “生命之水,90度的那种……该死,我知道你想让我做什么了。

    你自己小心!我数三声,三,二,一!”

    老酒虫很聪明,立刻心领神会。

    只见一个亮银色的酒壶被他甩上空中,随后用仅剩的最后一发子弹,将其射爆。

    一时间,天空中宛如下起了火雨。

    身处在火雨正下方的变异野狼惨了,燃烧的生命之水,一旦沾染到它们身之上,瞬间引燃其皮毛。

    比我想象中的效果更好。

    火焰带来的灼烧和疼痛,驱使着它们本能的乱跑起来,不惜冲撞起还未被点燃的变异野狼。

    狼群的包围圈,瞬间瓦解。

    我为了躲避踩踏,连忙一个滑铲,藏身在了最早被我叉死的狼尸下面。

    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毛发燃烧所带来的恶臭。

    头狼见势不妙,嚎叫两声,立刻带着剩余的狼群撤离而去。

    很快,杉树下,只剩下了我和戆戆。

    而卓音华,则擦着嘴边的血迹,带着一个身披狼皮的高大丧尸,向我缓缓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