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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花灿烂,人有情 第一章 大典前夕

    「风吹花动,花动花落。

    不管他天地间又平添落花几许,也都是寻常事。

    花落人亡,天地无情。

    天地本就无情,若见有情,天早已荒,地早已老。」

    一

    正月十四。

    济南。

    载思关上了门。把这济南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了他那件以深蓝绒为面做成的蓝貂斗蓬,挂在他左边一个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杯泛着淡蓝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从檀木桌上拿起的,檀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载思舒服的坐下,轻轻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他喜欢蓝色。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载思。

    他能够活到现在,能够以二十六岁这么年轻的岁数就当上南郡王的师爷,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经把他身体内的寒气完全驱除。

    可是他却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明天的大典,这半个月来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明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

    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

    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的是,他绝不能让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载思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皇甫擎天的确不能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他二十四岁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从未做错,或失败过一次。

    二

    喝完了第一杯酒时,载思已经把策划明天这次大典的前前后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绪却极快。

    明天是济南府五年一次的艳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为无敌大将军接圣旨的日子。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官场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这五年一次选出来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离散失踪二十年的女儿。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义灭亲,亲自捉拿结拜兄弟九天鬼帝钟毁灭。

    这件事不但轰动江湖,也使得他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可是就在他凯旋回来时,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园山庄竟已被毁,林淑君和刚出生的女儿都失踪了,生死不知。

    尽管毁灭淑园山庄的凶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人一定是钟毁灭最亲信的人,也是后来将钟毁灭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钟毁灭,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信,他是个报仇心极重的人,而且是个极不好惹的人。

    钟毁灭逃狱后,每个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会有报复行动,就连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坏的打算。

    然而事实却出人意料之外,钟毁灭不但没有报复,连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

    天色已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

    寒风从窗缝里吹进来,也带来了前面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

    载思又倒了杯酒,轻轻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张淡绿色纸笺上。

    二十年了,别来无羔?

    这是淡绿色纸笺上的八个字。

    只有八个字,没有署名,也没有写明是给谁,载思和皇甫擎天却都明白,这是谁写的,写给谁的。

    这张淡绿色纸笺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书房里的桌上发现的。

    当时载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谈明天庆典之事,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张淡绿色的纸笺。

    等到他们谈完事情后,才发现书桌上的这张淡绿色纸笺。

    它是什么时候放在书桌的?

    是在他们未进书房之前?

    还是他们谈话之中?

    载思依稀记得当他走进书房时,桌上并没有这张纸笺。

    那么这张纸笺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谈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让他们两人没有发觉,而将纸笺放到桌上,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人难道会神话中的隐身术?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着淡绿色纸笺,笑着说:那么久了,居然还记得我。载思没有答腔,只是静静的看着皇甫擎天。

    载老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载思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皇甫擎天却喜欢叫他载老头。

    应该。载思说:久别重逢,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谈。不但有很多话要谈。皇甫擎天说:还有很多酒要喝。听说你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飞刀李寻欢?恐怕连楚香帅都不敢和他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该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窑了。载思也笑了。

    你这位老朋友一来,干脆就在酒窑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烦。希望酒窑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载思的脸上跳动,思绪在他的脑海里奔驰。

    钟毁灭自逃狱后,失踪了二十年,这一次回来势必不是那么好玩的。

    明天的庆典,是他报复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错过的。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堂堂入室,做南郡王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

    魔魔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间的也不知有多少。

    这些人明天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来,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皇甫擎天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载思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皇甫擎天还是不会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防备钟毁灭的报复,他已经出动了南王府内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级好手,更调动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三十条大汉的好手。

    载思把他们分成了九组,每一组都绝对可以独当一面,每一组都安排在绝对有利的地点。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二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两个人。

    两个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经问过载思:为什么要用二组人对付两个人?载思只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任飘伶,还有一个是胖妞。这时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饭。

    今天他的早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两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南郡王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载思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如雾般的眼睛盯着载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个人?

    我没有。载思淡淡的说:我相信江湖中见过她的人没有几个。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她,每个人更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要见到这个人。

    胖妞当然是个女人,更是昔年钟毁灭的爱将,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钟毁灭手下最危险的人。

    昔年钟毁灭一向很少让她离开自己的身边。

    当钟毁灭被捉时,每个人都预料她一定会大举劫牢,就算没有,也会闯人王府刺杀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却没有这么做,钟毁灭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踪了。

    有人猜测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来。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败钟毁灭,就一定能杀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钟毁灭,他的手下也一定不会放过,所以钟毁灭被抓,胖妞就一定会躲起来。

    载思却不这么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来,她如果是这种人,江湖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畏惧她。

    她失踪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飘伶也来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着磁盘里的小牛腰肉,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个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开的杀手。皇甫擎天说:只要价钱对,我想大概没有他不敢杀的人。任飘伶比胖妞更危险。载思说: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载思接着又说: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皇甫擎天笑着说: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远不离手的剑。一把窄而长的剑。

    他用剑刺人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深闺里的少妇在刺绣般轻松纯熟。

    三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就摆在盛物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有浓浓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块柔软的丝巾擦了擦手,然后才问载思:你没有见过这两个人,怎么知道他们来了?我知道。载思淡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这算是什么回答?

    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皇甫擎天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载思说出来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一句很奇怪的话错了。皇甫擎天说:钟毁灭错了。

    为什么?

    现在胖妞是不是已经来到了济南城?

    是的。

    她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让一个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不会做?皇甫擎天问载思。你会不会做?不会。

    任飘伶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是的。

    任飘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骗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会知道胖妞也来到了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会找钟毁灭算帐?

    他会先杀了胖妞,然后再找钟毁灭算帐。

    钟毁灭明知道任飘伶的这种脾气,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没有。载思面无表情的看着皇甫。钟毁灭没有错。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她来送死,也不是要任飘伶来杀胖姐。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载思说:胖姐和任飘伶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己。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载思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第三个人?这个人是谁?

    是个年轻人,是个穿一身纯白丝缎长袍,带着一口纯白镶玉的剑,住在济南城最贵最豪华的醉柳阁里,每顿都吃比你还好的饭菜。载思说:他已经来了三天,每天都没有踏出醉柳阁一步,可是却已交了济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哦?他这么有名,每个人都急着结交他?

    不是结交他,而是争得去让他请客!载思说:他才来三天,却己请了一百一十三桌。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这个人还这么好客?皇甫问载思。他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醉柳阁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载思说。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醉柳阁的小二。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为什么?

    因为这位白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丝缎,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载思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皇甫问:你看出了什么?我什么都看不出,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丝缎,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载思说:我相信那种丝缎是从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来的。他说: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皇甫苦笑。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