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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案件到了最高法院之后,已经不怎么需要石野直接出面了。他的证词都已经成了文件,变成他的替身,保存在法院里。他每日照常在公司上下班,过着自由的生活。

    但是,作伪证的犯罪感,经常在他心里游荡。他那彻头彻尾的谎言成了法院的文件,在审判长、检察官、律师的手里传来传去,谁也没有识破。知道它是假的,只有被告杉山孝三。

    然而,杉山孝三所知道的并不只是石野贞一郎的谎话。附近老板娘对刑警的报告、指认他的那个照相机店老板的证词、笔迹鉴定人的结论,没有一个不是假话。就好象一个人突然凭白无故地被罗网套住了,他因而拼命挣扎着。然而,却不知是在什么时候,也弄不清在什么地方,掉进了荒唐的陷井。

    要说是陷井,石野贞一郎还不服气地向自己提出抗议:我也是落在里面的。谁让杉山孝三那个时候在那儿走呢。自己的私生活受到杉山孝三行动的威胁。如果他不路过那个地方,如果不是那天的那个时候,不使自己的生活受到威胁,自己也就不会和难对付的法院发生不愉快的联系,闹得心神不安。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和梅谷千惠子再磨蹭一会儿,或者两人早点完事,或者再多抽一支烟也行,免得正巧跟杉山孝三碰上。仅仅是两三分钟的差别。这也是本不该有的巧合。

    这样一想,石野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不由自主地巧合。私生活一旦陷入罗网之中,就会造成影响终生的后果。这样一想,他害怕得连门都不想出了。

    当最高法院的判决临近发表的时候,离开那个不幸的途中邂逅已经三年了。有假证词做替身的石野贞一郎,虽然逍遥于事件之外,但是经过这三年,他自己的生活也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梅谷千惠子又有了新的年轻的情人。石野贞一郎很长时间根本没察觉,直到最后才知道。而且发现这件事的,也不是石野贞一郎自己。

    梅谷千惠子和新情人幽会时,偶然当作新闻告诉对方说:

    “杉山这个人,真可怜。他是清白的。”

    年轻的情人追问原由。她事先约定千万要保密之后,压低声音告诉年轻人,在西大久保,杉山孝三和石野贞一郎在路上相遇的事是真的。小伙子瞪圆了眼睛,认真地听着。

    不用说,这个约定没有得到遵守。他告诉了朋友。最后传到了负责这个案件的律师耳朵里。

    律师控告石野贞一郎犯有伪证罪。石野贞一郎隐秘的私生活立刻暴露了。如此精心防备的悲惨结局,迅速向他袭来。

    石野贞一郎长期不知道梅谷千惠子另结新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听信了梅谷千惠子的谎话。

    一个说谎的人,说不定会受到谎话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