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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尸群的回涌

整个成都基地被刮了一遍后,天色已经大亮了,所有人都疲惫得哈欠连天,可是却一无所获。

  我很沮丧,怎么也没料到,胡金凤这一小伙人会人间蒸发,就这么活生生的不见了,而且也非常后怕,她们有这本事,完全可以在当时将我与帅帅害死再逃遁。

  这么想来,她们确实说到做到,放了我们娘俩一条生路。

  见我沉默,他们以为我心有不甘,便劝我定心,说不得把成都城再翻几个遍,也要将胡金凤她们给刨出来为我报这绑娃之仇。

  我摇头,忽然就觉得想算了,她们选中我和帅帅,并非对我有什么怨怼,不过因为我有进实验室的条件而已,既然并未真正伤害我们娘俩,也算不上什么深仇大恨,且放她们一条生路罢了。

  雷暴折腾了这么长时间怒气也沉淀下来,他说之所以那么暴怒是他被吓坏了,那种差点就失去我们的感觉几乎把他逼得发狂,所以要急着逮到那伙人将这种糟糕的恐惧感打败。

  冷静下来后,他也同意胡金凤这伙人对我和帅帅确实算是仁慈,得到想要的东西就好好的放我们回来,绝对算史上最厚道绑匪了。

  我们这些伙伴倒达成了共识,可皮将军就没那么宽容了,没找到?继续找!并且全城戒严,大有不把这伙人绳之以法绝不罢休之势。

  这胡金凤也算做了件好事,把这些四面八方素不相识的几千人,因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迅速的变成了一个整体。

  这样严查之下,我们百合花园的安保仍然不敢大意,毕竟现在我们在明,她们在暗,万一她们认为是我向皮将军告发,真的向我们的老人孩子实施报复可就糟了,所以这段时间,除了有战斗力的伙伴结队出行和巡逻外,孩子老人们都被限制了行动范围,草地上也可以去,但只限在小区楼房之中的中心花园,面积很小,倒也强于憋在屋子当中。

  一周过去,惹祸精们始终不见踪影,围墙外的尸群却突然发起攻城。

  本来这些丧尸被洪剑逼出城外,隔着又高又厚的围墙也不大嗅得到城内并不浓郁的人气,许多尸群茫然的晃荡一阵后,会结群转移,向着城郊,乡镇迁移,意图寻求新鲜的血食,所以围在高墙外的尸群已经散得七七八八,没想到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它们忽然大量返回,向着围墙发起了有序的攻击。

  它们如潮水般涌到墙下,然后有条不紊的摞起了尸梯,守墙头的战士惊惧的发现,若是不阻止,就它们这个摞法,恐怕几个小时后第一批丧尸便会翻入内墙。

  丧尸回归的原因很快就找到了,洪剑在第一时间赶到尸群攻墙之处,还没靠近围墙,他就痛苦的扶住了额头连连呼痛,陪在他身边的安桥急忙给他服一种止疼药,而洪剑自己也放弃了对围墙外尸群的强行介入控制。

  “有强大的首尸在墙外,距离不远,而且不只一头,刚才略一交锋,我的头疼得差点裂开!不行,我不是对手。”洪剑虚弱的喘息,安桥看他这个样子无可奈何,只得将他带回研究所并向皮将军汇报。

  皮将军骂了句“废物!”,立即下令强行剿杀攻城尸群,我们全部要求参战。

  等我跟着伙伴们赶到围墙之上,发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斩尸杀器,是钢缆!被机器带动着在墙外狂甩,所有触碰到的丧尸无不被抽成尸块,这可真是太惊人了!我看得目瞪口呆,十分震憾。

  参与过围墙建设的伙伴们都了解这个设备,只有第一次登上围墙的我面对着这个抽尸狂缆膜拜不已,惹得伙伴们暗自偷笑。

  人才真是大把!以前我们就没人想过利用这个防备城墙,简直是神了!丧尸毕竟是血肉之躯,就算没有痛觉神经也改变不了它们与钢缆和机器无法抗争的事实,看着钢缆将摞起的尸梯抽成了渣渣,我简直笑出了声,但随即想起阿丽博士说过的,要换换心态,1号的诞生,有可能会治愈这些丧尸,这样想着,我低头看着面容可怕的丧尸们,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它们看成“他们”。

  然而这轻松的氛围并没持续多久,围墙圈成的铁桶面积太大,不同点都开始出现尸群拼命向上摞起尸梯攻城,而我们的人数和钢缆设备是有数的,大家忙着将抽尸钢缆在围墙顶端搭的滑轨上向着不同的地点推去,可是很快就发现,钢缆不够用了。

  这次的攻击显然是大规模并且有预谋的,我甚至能看到那些首尸躲藏在低矮楼房之后默默的盯着围墙上为了活命东跑西颠忙碌不堪的我们,狙击手们始终趴在儿墙之内寻找着首尸的身影,可击毙的丧尸中,真正的首尸数量却不能确定。

  钢缆不够,我们不得不开始借助手枪,步枪,微冲这些火器将不停升高的尸梯打压下去,我手里握的是一个64式手枪,之所以发给我64式手枪是因为这个手枪后坐力很小,适合女人用,比较容易打得准,连射的时候因为动作变形幅度小,不用过多调整目标所以连射效率也比较高。

  64式手枪的子弹在射入人体后会连续翻滚,能在人体内造成较大的创伤停止能力比较强,但它的缺点也非常明显,子弹动能小,穿透力不强,打入尸头后就会滞留在丧尸的脑内,无法对它身后密集的同伴造成连带损伤。

  可64式手枪的子弹就是专门被设计成这样的,这枪本就是配给警察用的,警察经常要在人群中捉拿逃犯,我们无比好奇的天朝人民遇到事是不怕的,反而会热情的围观,为了保护这些可爱的观众,64式手枪手枪脱颖而出,群众是得到保护了,可现在面对围墙下吃人的怪物,它却象个娇弱的少女般不给力,而旁边举着79微冲的祝红就爽多了,他一梭子能搂翻一小段尸梯,看得我眼热,可我没他那准头,微冲到了我手上也发挥不出那么大的威力来。

  张小美手里是一杆03式步枪,我并不清楚这些长长短短的枪有什么大区别,可这些男人懂,皮将军发枪械的时候,当过兵的人可以选择合手的武器,象我等草民出身的,给啥枪就用啥枪,发枪的战士说了,对枪不熟练的人拿柄64式手枪或54式手枪足矣。

  而这会就看出我们手中枪械不同的巨大差距了,张小美的03步枪子弹一出,丧尸的脑壳跟熟西瓜似的碎裂,而子弹还意犹未尽般旋转而出,将烂西瓜丧尸后面的同伙一并拿下,真是羡煞人也。

  雷暴始终捧着他的狙击枪,点射着尸梯下方的某颗倒霉尸头,他很聪明,专挑负责支撑的丧尸灭杀,往往导致一个并不牢固的尸梯因为一个垫脚石被杀轰然倒塌,不得不重新来过,但他并不执迷于这个令人很有成就感的游戏,他的目光一直在尸群后方逡巡着寻找首尸的身影,如黑夜中的猫头鹰捕捉着不敢现身的田鼠。

  罗汉在城内找了间早就失去主人的不锈钢加工厂,将原来做不锈钢厨房用具的原料加工成大量的不锈钢弩箭,这会成捆的带上围墙,端坐儿墙之上,稳稳的瞄着一个个晃动着靠近的尸头,结果了一头又一头,他会使枪,但他更习惯或者说喜欢用弩,据他说那感觉象强者在森林中狩猎,十分有掌控一切的快感,除非他的弩用光,不然他是不肯使枪的。

  阳光和黑鬼这些老兵还是善于用步枪,看了一圈,我发现就我和女子们用的是小手枪,好在给我们配备的子弹还是蛮充足的。

  盯着又升高起来的尸梯顶端,我的鼻腔中除了硝烟味又冲进来一股尸臭气,不敢大力呼吸,凝神将枪口对准向着我呲牙裂嘴逼近的丧尸脑袋,轻巧的扣下了板机,这头丧尸仰头栽倒,将身后刚爬上来的同伴也撞下了高高的尸梯,权当我一枪干掉两罢。

  就在我的耳朵几乎被枪声震聋,忽然身边的枪声减弱了,我有些诧异,可面对着没完没了的尸潮却不敢分神,枪打出空档的声音,我去摸弹夹,却摸了个空,低头一看,地上全是空弹壳,我配备的子弹竟然已经告罄!

  “祝红,小美给我点子弹!”我乱嚷着,眼见着面前的尸梯又升高了几米。

  “你那是手枪弹啊大姐,步枪弹给你有什么用!”张小美离我很近,大喊着回答。

  “我的子弹也没了!皮将军怎么回事?弹药怎么没供上来?”祝红也停止了射击,手中的微冲没有子弹显然变成了废铁一坨。

  “小兵!子弹都没了!你们负责后勤的怎么回事?”张小美冲着一个穿着军装的小战士喊道。

  “同志!将军刚刚下了指令,基地的子弹已经耗光,我们必须想其它办法抗敌!”那个小战士满脸被硝烟熏得漆黑,眼白却异常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