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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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杀手和他的主子

    杀手

    十月四日

    我很喜欢杀手这个词。虽然很小就听人说杀手、杀手,可是一直到前几年,有一次坐计程车,听那司机说杀手,才真觉得有意思。

    那司机是个山东老乡,开了一辆遇到大坑就可能解体的老爷车。看我上来,一副遇到知音,又有些愧疚的样子。主动开口:

    谢谢了!您没嫌我车。

    我没答腔,其实心里正自责:这么没长眼睛,拦了辆老爷车,不但老,而且一股怪味。

    再过两天,俺就换新车了。老乡对着反光镜说:到时候,风光了,希望再碰上您。

    恭喜!恭喜!是不是已经订了新车?我也看了看反光镜。

    哈!他居然双手一拍方向盘:这您就不知道了。俺只是订了个杀手,把这车交给杀手,换辆新车。

    我一惊,心想,遇见道上的人了。小声问:把车借给杀手?

    不是借!是交给杀手。这杀手本事大了,他专走小巷,就像这延吉街。他指了指前面的街道,正巧有辆奔驰车迎面而来,他又大叫一声:对了!杀手要是碰上这奔驰车没靠右边开,开在路中间,就轰——一下猛踩油门,狠狠地撞上去,把这车子半边撞个稀烂。然后下去要钱。

    要钱?我好奇地问:要几个钱?

    要几个钱?他回头对我一笑,又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妈的要辆新车,不然还叫杀手吗?

    当他说杀手这两个字的时候,发出的音是飒飕,说得短而急促,加起来不到半秒钟。但听起来就像冷不防拔枪的杀手,当你听见枪响时,早已经倒下了。说杀手就得这么说,如果用标准国音,慢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ㄕㄚㄕㄆ,就一点也不杀手了。

    使我想起英文的暗杀刺客assassin,八个字母里有四个s,说的时候也要快——aspk,当前面的A和后面的N,发得很轻的时候,就像是这位山东老乡说的飒飕。

    杀手要快、要冷不防、要发出嘶嘶的声音,让子弹和飞刀破空飞去——飒……飕……啊!

    相信派蒂也会喜欢杀手这个称号。称号不称名,表示对人的尊重。不但有地位的人喜欢这样,连道上的小兄弟也如此。道理很简单:

    如果你是个小兄弟,不希望别人知道你的真实姓名,或觉得自己经是个新生、再造的人,不愿回想以前的岁月,当然要用个别号。

    如果你是位官僚,几十年吹牛、拍马,好不容易混到今天这个地位,怎能不叫大家常常记着念着这个职衔、尊敬这个成就?而且每听一次,自己都觉得益发被肯定,而产生更大的信心。

    又假如你是伟大的领导者,就更不能被直来直往地呼名唤姓了——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叫我当年的小名,简直对我是一种侮辱嘛!你硬是把我拉回当年,跟你平起平坐的时候,且让我联想起许多当年的糗事,你是何居心?难道想套交情、拉关系?又难道想造反不成?

    正因此,我相信派蒂一定会希望大家只叫她杀手,而忘掉她那连蜜蜂都不敢碰的岁月。所以从现在开始,在没人的情况下,我会偷偷叫她派蒂。当着大家的面,我一定恭恭敬敬,称她杀手。(此外,如果你细心,应该发现我已经称她,而不再称它,因为我已把她当成了一个人。

    以前读武侠,里面的男主角多半都是身负血海深仇的孩子。被人一掌打下悬岸,受了重伤,却又服下灵芝仙草,再遇见一位异人,得到武林秘芨、打通任督二脉。

    当这新的武林盟主出现的时候,八成是剑眉星目、齿白唇红、鼻若悬胆,仿佛玉树临风一般。

    现在,我的超级杀手也是如此。她阴错阳差地脱胎换骨,得到我供奉的美食,又获得我这高人指导,一步步学习杀的技巧,而且出落得愈来愈美,有点像是日本卡通里的美少女战士了。

    她有着一只大大的眼睛,每个都由复眼组成,可以观察到三百六十度,即使周围最微小的风吹草动,都难逃她的利眼。

    在她两只大眼睛的中间,像哪吒太子一样,还天生了三只电光眼(Ocelli),用以辨别明暗晴晦的变化。当夜色来临,她的电光眼可以通知两只大眼睛,换上深色的镜片。所以夜里遇到她,她就像是到公众场所,戴着太阳眼镜,唯恐被人认出来的大明星。

    她的头上有两很天线(antenna),那是上达天听的工具,既可以有触感,又能够接听。为了全方位警戒,她的屁股上,也有两支天线(cerci),尤其当她遇到情人或情敌的时候,那两根后天线,发挥了表达情愫和辨别敌友的功能。

    她的嘴真是性感极了,除了柔软的上下唇(labium)、能够吸死情人的香舌(hypopharynx),还有两对可以咀嚼的贝齿(mandibles&maxillae)。她的嘴是那么灵活,甚至你只要把食物让她咬住,不必用手帮忙,那食物就能转来转去,最后被咬成小片、通过她细细的香颈,滋养她美丽的身体。

    她的头很小,远超过国际模特儿一与九的比例。

    但她不是波霸,甚至可以说没有波,因为她穿着厚厚的铠甲,但她有腰,纤细得惹人怜。从她铠甲的胸前,伸出长长的手臂,那是上天对她的恩赐,如机器战警(RobotCop)一般,将世间最锐利的武器,长在她的双臂上。

    带着小刺的上臂,使敌人的刀剑即使砍过来,也无法滑动,也使她能借机会还击。

    她的拥抱能醉死人,她总是先用最温柔的手指(tarsus)逃挑,再以长长的指甲(tibialspur)把你勾住,然后搂你入怀,偷偷把她下臂的两排钢刀,送进你的身体。

    她的腿是修长而挺直的。两条前腿,善于舞蹈;两条后腿,能够跳跃。

    她的臀围很大,是属于能生育的那种。当她生产时从不哭喊,当她做爱时也不叫床。她是端庄的淑女,让人不由得想起中世纪宫廷穿着蓬蓬裙,摇着羽扇,微微倾身,与宾客寒暄的贵妇。

    她甚至是会飞的天使。但不到必要,绝不展示。她是庄姜,《诗经》中最美的女子。高高的个儿、宽宽的额、螓首蛾眉、美目盼兮。

    她也如庄姜一般衣锦美衣,里面穿着华丽的锦锻,外面罩件褐色的单袍。那锦锻裙子穿在腰的位置,罩袍稍高一些,有时候还绲个绿边。当她把这四片薄如翅的衣衫扬起时,有绿条、有红花,还有金粟,真是美极了。

    更美的,是当她执行任务时。褐绿色的罩袍,在树林中成为最佳的迷彩衣。她凌波微步,一寸寸向目标接近。她的眼里没有柔情也没有仇恨;她的手稳得不会发出一点震颤;她的心如平常一般跳动;她的呼吸依旧那么均匀。她冷冷地看着,不是看人、不是看物、不是看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只是瞄准目标。

    对每个职业杀手而言,都只有目标,没有人。因为有了人,就有了情,有了情,造成一点犹疑,就是杀手被毁灭的时刻。

    终老故乡的杀手不多。能够终老的都看来不再像杀手。而像慈眉善目的老人。杀手晚年的平静,如同少年时扣扳机时的平静,像没有一丝波纹的湖水。

    所以杀手也是不易生皱纹的。没有哭、没有笑的脸,平平的、静静的,像是入定。

    入定的手最稳,能直指人心。

    入定的脸最年轻,所以派蒂虽然已经壮年,依然年轻得像是少女——无邪的少女,不必设防。斗智十月五日

    昨天我想杀手这个词,又想了一夜。

    这世界上有谁是真正的杀手?又有谁是被猎杀的对象呢?

    英文里也有所谓掠夺者(predator)和被扑食的动物(prey),这些词就更武断了。最起码,那是只从一个角度来看事情。如果由整体看,这世上有哪个杀手不是被猎杀者,又有哪个被猎杀者不是杀手呢?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说出了螳螂同时被黄雀猎杀的对象。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也是同样的道理。

    整个宇宙就是个周而复始的东西,一个吃一个、一个养一个。谁知道我们不是被更高等的某个主宰所养的小动物?且像斗蛐蛐一样,故意挑拨出一些纷争,洒点水、喷口气,制造一些天灭;用天灭逼出人祸,然后看一群人打打杀杀、改朝换代。

    说不定我们只是被更高主宰者养在地球上的小东西。我们也被替换、被猎杀、被疼爱、被遗弃或被拯救。

    每天在花园里,为派蒂的饮食奔劳。或趴在地上挖蟋蟀的洞,或翻开瓜叶找大黑蜂、或爬到树上捕捉大黄蜂。我渐渐发现,别看这么一个小院子,里面也有许多争战、许多厮杀。

    所幸这厮杀也像人的世界,只是偶尔在某些地区发生。经过长期的斗争,弱者早被淘汰了。剩下的,则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尽量保持接触而不冲突,或各自表述的状态。

    于是你可以看见同一朵大花,上面停了三种不同的蜂,各吃各的,谁也不咬谁。你也可以看见一朵小花,里面停了一只蜜蜂,外面一只特大的虎头蜂飞来飞去,硬是耐心地等,等小蜜蜂吃足了,再进去吃。

    要生存,就得知道忍、知道让。知道把所有权先放到一边,共同捕鱼、共同开发。因为这世上根本没有真正的独占,只有共同的所有。当每个人都想作唯一的所有者时,纷争就会不断,到最后谁也不得安宁。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适者不是最强的,而是最能适应者、最能妥协者。

    大概也因为这千年万代的妥协,每种昆虫的个性、食性和飞行的方法都不一样。当我刚开始抓它们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总是扑空。直到经过一个多月的练习,搞清每只虫的个性之后,才变得易如反掌。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我在花丛上罩到一只蜜蜂,它一定是往上飞,飞进我的袋子。相反地,如果我罩到一只苍蝇,它八成往下钻,从花的叶子间跑得无影无踪。

    我常想:蜜蜂就像马,马是逆风的动物,马鸣风萧萧,马总是迎风长嘶。至于苍蝇,则像牛。牛是顺风的动物,俯首甘为为孺子牛,牛总是低着头、顺风走,任人牵,任人骑。

    我想每个人都会愿意作迎风长嘶的马,而不愿作顺风俯首的牛。只是从捕捉蜜蜂和苍蝇的经验中,我了解为什么那皮肤又软又没有武装、更不团结的苍蝇,能存活到今天,而且比蜜蜂散布得更广。

    会钻洞的苍蝇,当然比只会向着光明高飞的蜜蜂,更能适应这个现实的世界。会吃粪的小人,也当然比只吃蜜的蜜蜂,更能多福、多寿、多子孙。

    连我,都宁愿抓蜜蜂,而不爱抓苍蝇。

    除了要弄清虫子的个性,还得了解它们出现的时辰。

    譬如下雨天,虫都躲起来,抓不到;夏天中午,大太阳的时候,虫也可能怕热而不出动。只有一大早和傍晚,一个是因为饿了一夜,它们急着找东西吃;一个是马上要天黑,如同准备收摊的小贩,急着做最后一笔生意,所以虫子特别多。(按:此处的虫子,主要指蜂蝶之类。)同样的道理,在连续几天大雨,突然放晴的日子,它们也特别勤快,大家熙来攘往地,忙着在花间穿梭。

    连续几个大太阳天之后,如果你在地上洒些水,又会有不少飞虫赶来喝水。

    不看它们喝水,你绝不能了解它们有多渴,也不会同情这些可怜虫。

    当一只虎头蜂在草地上飞来飞去的时候,大约有两种可能一——

    如果那是个潮湿的日子,你大约可以猜,它是在找其他虫的尸体。虎头蜂吃荤,它们不但在现场吃,而且会把虫尸,一小块、一小块地运回家里,喂它们的孩子。

    如果当天是个大旱天,那虎头蜂就八成是在找水喝。它们会钻进叶鞘里吸水,或咬多汁的花朵来解渴。它们也会飞进树林,找地上的行叶。那些变变卷起来的叶子里,常会积存雨水,加上树林里阴暗、不易蒸发,里面的水可以积上好几天。

    万一干旱的时间太长,连这种朽叶和叶鞘里都喝不到水,附近又没有任何水塘或多汁的植物,那虎头蜂就会抓狂了。

    这时候,我只要在地上洒一点水,立刻就会飞来一大批小家伙。虎头蜂、黄夹克、蜜蜂、苍蝇、杀蝉蜂、蝴蝶,它们能渴到只顾趴在地上喝水,连我已经用塑胶袋把它罩住,都没感觉。

    我也就常常罩着它等,等它喝足了,再收紧袋口,带回去喂派蒂。

    多半捕虫的人,都用网子,但我宁愿用塑胶袋。这是有大道理的:

    第一,塑胶袋很透明,我可以看清楚虫子在里面做什么。

    第二,塑胶袋很强固,不像网了,马蜂可以伸出它的刺来叮我。

    第三,我可以好整以暇地把它挤进袋子的一角,再把剩下的袋子翻过来,像脱袜子似地,将大袋子变成小袋子,再把袋口对准派蒂小姐的家门,请它自己飞进去。

    第四,我可以在衣袋里塞好几个塑胶袋,一次发现几只虫的时候,就一个袋子抓一只。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要用塑胶袋跟一些虫子斗智。

    虫子非常聪明。有时候我甚至猜,它们在用一种嘲弄的方式,面对我的捕捉。

    可不是吗!当我还是新手的时候,不知有几百次扑空,而且不但扑空,还弄断了我心爱的大理花、弄破了自己的手,甚至有一次用力太猛,一个不平衡,摔进花圃,弄伤了我的脸。

    许多虫子,是你不动、她不动。当你一步步靠近,准备偷袭它的时候,它早就看到了。但不知是自大,还是懒,它硬是不逃,只是静静地等在那儿。

    复眼使它们几乎能看到三百六十度,看你接近,它们会调整翅膀(譬如蝴蝶把翅膀立起来,并在一起。蜻蜒把四只翅膀都放下来,向两边垂着)、转动小脑袋。甚至你的手只距离它十五公分,它都不动,直到你以为已经到手,作最后冲刺的时候,它才一闪,不见了。

    这一闪不见,使我想起打羽毛球,最丢脸的时候,不是接不到球,而是非但没接到,而且东张西望,找不到球的时候。

    当我抓它,它一闪不见,往往就真不见了,直到我回复神志,定下心,四处看,才可能发现它又停在不远的枝梢,对我作再一次的挑衅。

    在所有虫子当中,最敢向我挑衅的,是一种橙褐色的蛾子和腿长的蟋蟀。它们的斗胆,是因为艺高虫胆大。

    我们一般见到的灯蛾,都飞不快。但是这种蛾子不但快,而且用的是武林绝技——迷踪步法。

    如果你追一只蜜蜂,很容易,因为它是直直地飞;如果你追一只苍蝇,比较困难,因为它会快速转弯;如果你追一只蜻蜒,也不简单,因为它会忽快忽慢。

    如果你抓我说的这种蛾子,就真难透了。因为它不但具有苍蝇和蜒的本事,而且快上好几倍。除非在它停着的时候,把它抓住。只要它一起飞,就连看也看不到了。

    至于那种腿长的蟋蟀,又是另一种艺高虫胆大,它不靠迷踪步法,而靠弹跳的轻功。我计算过,就算我的手已经只距它十公分,然后以最快速度扑下去,它都能跳开。尤其记得有一回在墙上抓它,把手擦破,流了不少血,却连它的边都没碰上。

    直到有一天,这两个虫小鬼大的家伙,终于被我找到了破绽。那破绽不是别的,是它们自以为了不起的聪明。

    过去我抓它们,以为只要快就成。后来发现重要的不是斗力,而是斗智。

    于是我改为慢攻。用一只手,手上拿个塑胶袋,让袋子伸向前面,袋口张得大大的,然后慢慢伸向它。

    如往常一样,它盯着我的手看,打算在我距离它不过十公分的时候再飞、再跳。

    它没想到,它是透过塑胶袋,看我的手。当手还距离二十公分的时候,那塑胶袋已经罩在它的四周。

    虫子们没有学校,真好!使它们不能一个警告一个。所以自从我用了这一实中带虚,以虚为实的方法之后,就很少落空。

    我常想,以它们的眼力,不可能看不到塑胶袋。它们致命的错误,是太注意我和我的手,却忽略了透明的袋子。

    每次看它们跳进了袋中,拼命跳、拼命飞,我都好心疼,颇有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每次看派蒂把它们钳在掌心,开始咬,咬破肚皮、咬出血水,把肚子都吃光了,它们还不断挣扎、不断踢腿的时候,我都对历代的文人产生一种悲悯。

    我仿佛看到一个自以为智慧高人一等,不屑同流合污,而讪君卖直、孤芳自赏的清官,被一步一步安排,终于身陷囹圄,落得五马分尸。

    他可能只想到有天下的百姓,以圣贤的诗书作后盾,而忘了法是人定的,也是人用的。他可能一直到被五花大绑地拖出家门,还回头对家人喊:快!想办法,禀告圣上!圣上一定不知道。

    邪人说正法,正法也成邢;正人说邢法,邢法也成正。这世上的邪人能成功,都因为他们用了正法;这世上正人会失败,都没败在邪法,而败在邪人。

    人死、虫死,都死在不懂这一点,而且太自以为聪明。枭雄十月六日

    今天派蒂真是太过瘾了,她足足吃下七只大黄蜂。

    七只啊!想想看,平常一天能享用两只已经了不得了,她今天一天,不!应该说只不过半天,就吃了七只,你说,不是太爽了吗?

    今天能这样丰收,是有原因的:

    秋天,叶子一黄,草也跟着黄。那最先黄的草多半是所谓的莠草。它们在暮春才出现,长得特别多又特别快,加上叶子比较大,一簇一簇的,把好草的地盘都给侵占了。但是一入秋,它们也最先死,一堆堆地变黄、变褐、变黑,加上几阵秋雨,就全烂了。稀稀黏黏的草尸帖在地上,说多难看有多难看。

    这时候,也正是我为良草收复失土的机会。先拿小耙子把草尸耙掉,将下面的泥巴刮松,撒下草籽,再盖上一层泥炭藓(Peatmoss)。每天浇水,维持潮湿,大约一个礼拜,小草就发芽了。然后可以再施一次越冬的肥料,让那些小草躲在冰雪底下,却能扎下很深的根,第二年春天再发的时候,成为茁壮的大草,

    我今天就做了这个种草的工作。

    毕竟上了年岁,连续三个多小时做下来,已经有点直不起腰。正打算收工进屋子,却发现飞来许多大黄蜂。不但在我的草地上梭巡,而且往我身上扑,在我四周转。

    对付大黄蜂,我是经验老到的。它们相当笨,也相当聪明。笨的是我可以拿着塑胶袋,一次、两次、三次扑它,扑不到,它都不会螫我。倒不是因为它宽宏大量,而是因为它笨得根本不知道我在捉它。

    至于聪明,是你可别喝甜的饮料,有两次我在网球场喝可乐,一边喝、一边有只大黄蜂绕着我的瓶子飞,我气了,把瓶子放进背包里。练完球,打开背包,它居然正在里面喝我的可乐。你说厉害不厉害?它居然能闻味道,从背包的小缝里钻进去。

    除此之外,这大黄蜂也是相当凶的,英文管黄蜂叫wasp,管脾气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见它是多么恶名昭彰。到了夏天,游泳池边,常挂出一个警告的牌子:

    有黄蜂,不要光着脚在草地上跑。

    如我前一天写的,大黄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虫尸吃,你一脚踩上去,它当然要螫你。更可怕的,是大黄蜂也爱在土里做窝,当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窝上,或者只是太靠近它家,它就会成群出动,充分教你领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树下就曾经住了这么一大窝,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两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边观察了两天,只见一缕一缕,像是鬼魂似地,从那洞里进进出出。它们快得教你看不清,又多得令人数不尽,所以看来就成为一缕缕的黑烟。

    过去我以为太阳一下山,它们就都睡了。经过那次细密的观察,才知道它们要忙到一点天光都没有,才开始休息。

    接着,我去买了一大瓶专杀黄蜂的Hornet&waspKiller,又摘下一扇纱窗,等到夜里九、十点钟,它们都睡着了。再偷偷掩至树下,先把纱窗盖在它们的门口,再对着里面喷药。用手电筒照着,可以看见它们一群群往洞口冲,扒着纱窗、伸着屁股上黑黑尖尖的刺,作最后的挣扎。然后慢慢放松,掉回它的洞穴。

    请不要说我残酷杀生。如果你被螫了,而且你有小孩,也被螫了,或随时可能被螫,你也会这样做。

    为保护我们的孩子,去杀别人的孩子,几乎成为爱的定律。

    今天。当那些大黄蜂在我四周绕的时候,我先不动,心想身上是不是有甜味、有香味。再想,是不是附近有了新的黄蜂窝。一想到这个,我就紧张了,飞快地冲进屋里,快快地关紧门,还检查了一番,看有没有黄蜂跟进来。

    没有。定下神,我开始往外看,看草地上几十只黄蜂在干什么。原来它们都在我新撒的泥炭藓上飞来飞去,还降落在上面,东扒扒、西找找。说不定这来自加拿大的苔藓里有什么它们喜欢的味道。

    我把身上沾到的苔藓拍掉,立刻拿了几个塑胶袋,再打开门。现在,我不是遁逃者了。而且摇身一变,成为了猎杀者,只要看它一降落到泥炭藓上,我就狠狠罩下去。

    它们确实笨,除了在自己被伤到,或自己家被攻击的时候,知道还手之外。当它们人在海外,即使见到同胞被人猎杀,也都眼睁睁地看。看我一只、一只抓,连抓了七只。

    其实今天我就算要抓二十七只也不成问题。我只抓七只,一方面是存一念之仁;二方面因为我家的派蒂吃不了;三方面是知道大黄蜂很容易累死,不太好保存。而且说不定明天它们还会来,不如抓新鲜的。

    现在我有了七个塑胶袋,每个里面都有一只旋风小将,发出小马达的声音。我那位杀手也似乎听到了,扒着瓶子往外张望,两只钳子弯弯的,曲在胸前,正是要出草攻击的准备动作。

    问题是,我有七只,是等它吃一只、才放一只进去好呢?还是一次全扔进去?

    我笑笑,做了个等着瞧的决定。倒要看看,如果我一次把这七只凶猛的大黄蜂,全放进去,你这位超级杀手该怎么办?

    我用纱布和橡皮筋做的瓶口真是方便。可以只拉开一点点,把塑胶袋的小口正好对准,再将黄蜂挤进去。

    如我前面提过的,黄蜂有向上飞的个性,即使只剩一个很小的空间,它们都要往塑胶袋里最高的地方冲,它们振翅的力量更是惊人,即使我把它挤到没有办法拍动翅膀,都可以感受那种震动。有些昆虫,像是澳洲的一种蛾子(oth),就是用这不拍的震动,发出一种超音波,来吸引异性。

    愈是在袋里挣扎,愈能看到当它飞进瓶子里所表现的兴奋。

    突然获得解放了,一样的阳光、一样的空气,只是奇怪,有一层无形的东西挡着,冲不出去。使我想到以前轰动美国的大案子。一个只因为妹妹饿得受不了,而偷邮局五块钱的十七岁男孩子。被关进旧金山湾小岛上的一个监狱。又因为逃狱被抓回,关进不见天日的黑牢三年多,每年只给他三十分钟,看看外面的阳光。

    一年只有三十分钟的阳光啊!这竟然发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国。那可怕的监狱,后来关闭了,现在成为观光的景点,据说一年可以赚不少观光客的钱。如同二次大战德国人杀犹太人的集中营和高棉波布政权留下的屠杀罪恶馆。别人的痛苦,都能成为后人欷殹捌镜鹾桶蛋档那煨摇行簧喜裕*的不是我们。

    现在我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恶魔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坐在中间,七个黄衣服的小鬼,一个接一个地飞人。我不必同情,如同许多警察,碰上黑社会火并,死了人,只当没事,仿佛那是另一个世界的纠纷,任他们冤冤相报。

    曾经看过一只大黄蜂,飞到一只死蝉的身上,不见了。走近看,才发现它钻进蝉的身体里。里面居然还有两只,大家进进出出,硬是把一只蝉从屁股尖开始咬,咬进去,再吃成一个空壳。

    我原本可以一次抓三只,但我没有,只是一脚踩下去,让它们一起上了天堂或地狱。

    那一天,我很高兴,觉得自己主持了公道,还给天下一个公理。我成为了仁义之师,杀了三个不义之人。

    所以今天,我也很心平气和,因为这七个小鬼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侵入我的地盘,造成我的恐惧,被我抓到,交给我的手下去执法,我又做了一件义事。至于有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对不起!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与安宁,自由心证就是一种法。何况在这执法的过程中,还造成多大的轰动、制造了多少新闻,且娱乐了多少名媛淑女。

    使我想起罗马的斗兽场(Colosseo),那是提图皇帝征服耶路撒冷之后,用抓回罗马的四万个俘虏建造的。那么伟大的建筑,可以容纳六万观众,在夏天还能拉起遮阳顶的巨蛋体育馆,居然只用八年的时间就完成了。

    相信不少参加建造的俘虏,后来也选择在那里死亡。好比先教他挖坑,再把他活埋的方法。奥兹维斯集中营(Auschwitz)不也是逼着犹太人参与建造,甚至参与管理,然后再把犹太人杀害的吗?

    相隔一千八百六十多年,历史在同一民族、不同地点,上演着同样的悲剧。

    跟罗马的斗兽场和奥兹维斯集中营比起来,我这小小的马戏班,是无足道的。但是当我把七个小家伙放进去的时候,也效法伟大的罗马帝国,立了一个慈悲的法律——你们可以选择作奴隶、服苦役和在国家竞技场搏斗,后者可能血洒黄沙,但如果赢了,也可能从此得到自由。

    我告诉这七只黄蜂,现在竞技开始了,如果你们团结,七支锐利的毒针,对付螳螂的两只钳子,你们很可能赢,如果赢了,就放你们回家。

    如同西元一世纪的罗马,我家的名媛淑女也都到了。大家一起来欣赏这世纪之对决。

    世纪之对决是我由二十多年前,美国的世界重量级拳王阿里对日本摔角大王猪木,在东京武道馆比赛时学到的。那天我特别由台北赶去,却只看到猪木从头到尾躺在地上,用脚对付阿里的画面。

    猪木很聪明,与其在亿万观众面前被阿里一拳打倒,不如自己先倒下来,用脚踢,来得风光。那不是比赛,是鸡同鸭讲。一个出拳,一个出脚,谁也没打倒谁,谁也没踢倒谁,却弄了不少钱。

    日本人很聪明,吃软怕硬,却总能不输,总能大赚。

    现在,我的世纪之对决登场了。七武士对大天马。我新赐派蒂天马这个封号,是根据《礼记》注螳螂一名父,一句天马,言其飞捷如马也。

    不过在小小的玻璃罐里,派蒂这只天马是不能飞的,正因此,那七只会飞的小家伙,才能占尽优势。

    看!多像二次大战,太平洋上的美国航空母舰,面对四方飞来的日本自杀机。平常一只黄蜂进来,派蒂杀手几乎是毫不犹豫,就会冲上去猎杀。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它第一只还没抓到,第二只已经飞进去。愈飞愈多,成了七只。每一只都在拼命冲,面且是瞎冲。

    就像自杀机,连续几只,都直直地冲向派蒂,有的撞到她的肚子。肚子是派蒂最弱的地方,只见她突然跳起来,猛甩身子,才挣脱那只黄蜂的攻击。

    派蒂的头,上下左右前后不断地转动。一只飞到眼前,她出手,撞到玻璃发出叮的一声,居然落空了。好像人,想同时接到迎面飞来的七个球,结果一个也没接到。

    不知在昆虫的脑海里有没有优先程序,譬如两个或三个选一个的时候,应该先挑大的,还是甜的。

    与生俱来的杀的技巧已经不适用于今天。螳螂在大自然环境里,总爱倒挂在叶子或枝子上。看到猎物就开始轻轻摇摆,使自己看来像一片迎风摆动的叶子,所以古书上才会说它是阴杀之虫。

    但是现在,它不能阴杀,只能阳杀。更无暇摇摆,因为面对群敌,已经手忙脚乱了。

    她开始退,由面对瓶子的一边,倒退到瓶子的中央。中间有一根曼陀罗的树枝斜斜伸上去。她继续退,退到枝子上。

    她还是成为了倒吊着的姿势。

    退到中央,有个好处,是她可以看清楚四周的情势。也有个缺点,是她不再能借着玻璃瓶的瓶壁,把对手逼到角落,再猎杀。

    她居然又开始摇摆了。头不再转动,望着前方,仿佛是位盲剑客,举着剑,轻轻地吟。她不再用眼睛看,只是用心去听。因为眼睛看太多的敌人,会造成心乱。只有心静,才能明察秋毫。

    黄蜂还在飞,有两只飞到树枝上,还有一只攀在她的后腿上,她只是举起那条腿,让黄蜂自己滑开。

    突然一闪,还没看清,她的手上已经多了一只黄蜂。而且立刻开始咬,咬断了黄蜂的颈子,让头掉在了瓶底。

    剩下的六只还在飞,她歪了歪头,好像是在思考。接着一闪,她的手上又多了一只黄蜂。她把原来那半只黄蜂用右手拿着,腾出左手又抓了一只。

    我相信她出手的速度应该不到十分之一秒。只有这么快,才能把掠过身边的黄蜂抓住。也只有这么快,我才会看不清。

    她左手抓着那只新来的黄蜂,居然不吃,任那黄蜂又抓又叮又咬,而逞自先吃右手那半只,她还是那么从容,一点一点咬,一丝一丝咀嚼,全然不顾左手的猎物。

    她的钳子一定非常坚固有力,那黄蜂拼命挣扎,钳子居然文风不动。她是《孙子兵法》里说的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以迅雷的速度突然出击,以从容的态度,一点点品尝;以尖尖的刺针插进黄蜂的身体,再不动如山——把手伸着,任那黄蜂作死前的挣扎。

    吃完右手、吃左手的。右手又迎空一挥,像魔术师手上变出一只鸽子,它的手上也又多了一只黄蜂,第三只黄蜂。

    我甚至怀疑这些小家伙,非但没有联合起来攻击杀手,而且似乎自知必死,而主动地投入杀手的怀抱,如同那些在战场上不可一世的英雄,和在庙堂上毫不退缩的直臣,当他们被俘、被捉,自知必死的时候。反而安安静静地束手就缚,或引刀成一快。

    被屠杀的百姓也是如此,一排排走到江边、走到坑边,等着背后的机枪响。或乖乖地跪下来,等着脖子上一凉,然后是人头落地。

    他们不反抗,如果真反抗,一起冲向刽子手。说不定还能报些仇,或逃掉几个人。但不知为什么,千百年来,悲剧人物注定就是悲剧人物。无论名主或名将,一生功业换来的,不仅是死在自己刀下的冤魂,也是在这些杀戮中,领悟的人生。他们渐渐发现杀人是命,被杀也是命。

    所以当悲剧有一天降临他们自己的身上,也就能泰然处之了。

    看!七只黄蜂,像排着队,一一飞到杀手的面前领死。这杀手派蒂高高地挂着、轻轻地摇着,仿佛一个伟大的政治领导者,在纷乱的世局中,静静地观察、等待,理出头绪、分出敌我,再个个击破。

    她的肚子愈来愈大。愈大反而站得愈稳,也愈有帝王之相。

    喧闹的玻璃罐里愈来愈安静了。她啮食最后一只黄蜂的声音,因为安静,而听得更清晰。如同一个剧场,在连续七场战演完,谢完幕,掌声不再,帷幕垂下又拉起。开始有人打扫,那扫帚的声音是清晰而孤寂的。有一种战争结果,凭吊古战场的落莫与荒凉。想起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当所有的敌人都死在自己的刀下,最寂寞的竟然是那位袅雄。